铁市文旅广函[2019]43号
对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21011号建议的答复
王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对铁岭市体育场及其周边运动设施进行维修养护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体育场部分场地设施维修维护工程于2018年开始,前期的请示、审批、投审、公开招投标工作已完成,由于当时正处冬季,室外工程无法施工,因此2018年没有完成此项工程。今年春季,由于体育场有经营活动占用场地,目前正在与中标单位协商签订合同事宜,争取所有维修工程在6月份开始施工。
二、市体育场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依靠自筹,运营艰难,无更多资金投入。体育场周边健身场地不归体育场所有和管理。
三、体育场除了举办大型赛事活动短暂封闭外,其余时间最大限度地向市民免费开放。
铁岭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