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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监管之标准化篇丨深化标准化改革,提升基础保障能力

    文章来源:辽宁市场监管

    添加时间:2020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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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标准化工作以建立实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为中心,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推进标准化战略实施,为努力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力量。

      一、实施标准化战略,提升辽宁标准水平

      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支持科研机构和大中型企业在国际标准组织治理优化和变革方面提出方案建议。鼓励社会团体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加快团体标准国际化发展。引导协调有条件有需求的单位与国际接轨,争取更多项目提请立项,对于已经立项的国际标准计划加快研制进程,力争国际标准再有所突破。

      加快辽宁标准提档升级。充分发挥国家和全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行业归口和技术指导作用,围绕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工艺和方法转化上升为行业和国家标准。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推进建立科技研发、标准研制和产业协同发展新模式,用先进标准引领和支撑创新发展。

      强化地方标准制修订。在乡村振兴、生态文明、住建交通、文化旅游、现代物流、规范社会治理和基本公共服务等重点方面,立项并发布一批具有辽宁地方特色、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标准。对于涉及复工复产和较为成熟的疫情防控技术规程等地方标准需求,简化制定程序,缩短制定周期。鼓励更多市级市场监管局申请地方标准制定职能,依法依规制定市级地方标准,发挥标准在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探索都市联盟标准建设。

      培育团体标准占领技术高地。鼓励行业协会和社会团体,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涉及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等方面,尤其是针对地方特色和关键技术,制定高于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团体标准。鼓励有能力的企业采用先进团体标准,打造一批国内或国际领先的优质产品。

      不断提升企业标准水平。继续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引导企业在全国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企业执行标准。帮助企业解决标准公开过程中有关问题,提高企业执行标准的有效性、合法性。

      二、深化标准化改革,强化标准监督与实施

      加大对社会自主制定标准的实施监督力度。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原则,以“分类监管、重点监管”为补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全省开展对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的监督检查,对检查结果依法公开。

      探索开展城市标准化创新发展。做好沈阳市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和机器人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的总结评估,对于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在全省范围内普及推广。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城市标准化综合试点,探索以城市为载体,政府、社会团体、企业等共同参与的标准化工作新模式与新路径。

      持续开展“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鼓励企业对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开展对标达标。引导更多企业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提高标准水平和产品质量。

      推动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抓好在建各级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培育一批在产业转型、扶贫开发、社会服务、品牌提升等方面具有代表性的精品试点项目。

      三、发挥标准化合力,构建高质量标准体系

      深入推进“标准化+”建设。完善省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配合,推进标准与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协同发展,推进标准与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的转化互认。进一步发挥标准在乡村振兴、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基础性、引领性、战略性作用。

      完善农业标准体系。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和《辽宁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文件精神。重点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农作物种植储运、农产品质量分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乡村治理、精准扶贫等方面加大标准研制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村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等国家标准实施工作。

      优化工业标准体系。鼓励在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工程建设以及轻工业等方面加大标准研制力度。组织制修订《辽宁省行业用水定额》《镁质耐火材料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和特种设备风险防控和检验检测类地方标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技术基本要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国家标准的实施工作。

      创新服务标准体系。在电子商务、网络安全、社会信用、现代物流、旅游度假、托育养老、公共卫生、政务服务等领域加大标准研制力度。配合相关部门,指导基层政府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推动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申报工作,做好《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等国家标准的实施工作。

      四、谋划标准化定位,提升基础保障能力

      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学习借鉴“中国标准2035”等项目研究成果,积极推动将实施标准化战略纳入我省“十四五”规划。突出标准化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作用,系统谋划标准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结合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在坚持改革创新、市场主导、协同推进、开放合作的原则基础上,科学确定未来五年的主要目标、预期成果、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和措施路径等。

      强化地方标准管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修订《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精简整合现有地方标准,依法开展复审工作,提升地方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探索开展地方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强化评估结果应用。

      加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修订《辽宁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加大对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建设和督导力度。推动标准化技术组织在标准体系规划、标准项目提案、标准质量水平提升和专业培训等工作中发挥应有作用。引导驻辽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出谋划策、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