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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高新区遗失补证公告 (高新【202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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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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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高新区遗失补证公告

(高新【2020】5号)

《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李春霞因保管不善,将 211209-000454-2 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该不动产坐落于 高新区农民新村A2幢2-1-1 ,面积 56.96 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春霞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