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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新城区遗失补证公告 (新【20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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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21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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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新城区遗失补证公告

(新【2021】4号)

《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 金核羽 因保管不善,将 LTA179540-S1-G1 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该不动产坐落于铁岭市新城区浅水湾1号锦龙居1幢1-17AD,面积72.28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金核羽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