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企业年度检验事项的审核
事项名称 | 企业年度检验 | 备 注 | ||
办事地点 | 各登记机关及实地验照 | 无 | ||
承办单位 | 市工商局 | |||
具备条件 | 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领取的各类企业营业的,在每年3月1日_______6月30日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年度检验手续,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 | |||
申报资料 | 1、年检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企业法人应当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公司企业还应当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审批依据 |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 |||
承诺时限 | 符合条件当场办理 | |||
收费依据 | 辽价发[1992]173号 | |||
收费标准 | 50元 | |||
咨询电话 | 96315 -----2111 2853306 | 投诉电话 | 96315 -----1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