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组织开展规范文明执法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铁岭市组织开展规范文明执法
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根据辽宁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开展规范文明执法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辽依法办发[2018]1号),8月13日至9月6日,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文明执法情况,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是市政府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领域“办事难”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举措。主要围绕《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及《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辽宁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等法规、文件的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通过检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健全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强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增强行政执法服务企业、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意识;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制度,杜绝滥检查,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行政执法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完善公示裁量基准,从制度机制上杜绝行政执法权力寻租;督促行政执法人员文明规范执法,热情服务企业。
专项检查采取明察暗访、实地检查、企业调研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充分听取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行政执法特邀社会督查员等各方群众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即知即改,规范执法行为,健全长效机制,让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文明规范、服务相对人的效果体验更直接、更有效。
2018年9月12日
mmexport1536199202495
mmexport1536199138467
mmexport1536199165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