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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点击量: 来源:铁岭市人社局 时间:2023-07-17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含医疗保障,下同)地方性文件,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承担市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牵头推进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全市人力资源市场。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创业扶持援助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协调选拔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铁就业管理规定,承担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省政府要求,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稽核、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和安全稳定运行。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实施国家荣誉制度,规范全市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承办市政府开展的有关表彰奖励活动。承办市政府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职务任免事宜。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七)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完善相关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八)按分工负责企业帮扶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加强促进就业创业、持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基金监管、激励人才创新创造、保障农民工权益等职责。

  (十一)与市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纳入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无内设三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348.2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348.2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48.2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94.06万元,降低6.52%,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二)支出总计1348.2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013.3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5.1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24.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1.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22万元。

  2.项目支出334.9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4.84%。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94.06万元,降低6.52%,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不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4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3.31万元,项目支出334.9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4.06万元,降低6.52%,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2.8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2.35%,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40.4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8.2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0.98万元,占92.78%;卫生健康支出27.27万元,占2.02%;住房保障支出70.04万元,占5.20%。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0.98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88.0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完成预算的165%,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绩效纳入工资,年度执行中下达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34.98万元,主要是项目考试费用支出,完成预算的181%,主要是年度执行中下达资金发放名校优生补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38.89万元,主要是去世人员的丧葬费及抚恤金支出,此项支出未包含在年初预算中,主要在年度执行中下达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85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此项支出未包含在年初预算中,主要在年度执行中下达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9.23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及缴费基数调整,年度执行中下达资金。

  2.卫生健康支出27.27万元,具体包括: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7.27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及缴费基数调整,年度执行中下达资金。

  3.住房保障支出70.04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0.04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8.2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缴费基数调整,年度执行中下达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在年度执行中下达资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2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3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在年度执行中下达资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保险费、维修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3.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6.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77.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22万元,比上年减少3.78万元,降低4.67%,主要原因是缩减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讯用车2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98.49万元,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8.49分.

  (2)部门评价情况。2022年我部门未对本单位组织及委托第三方对项目开展部门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保险费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