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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的通知

    文章来源: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添加时间:2020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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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

      为规范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职责,更好适应市场监管体制改革需要,市场监管总局在广泛征求、听取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以下简称《格式范本》)。现予印发。

      《格式范本》为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文书基本格式。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参照《格式范本》,结合实际需要,完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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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书格式并自行印制。国家药监局、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可以参考《格式范本》制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的文书,按照市场监管总局专项规定执行;专项规定未作规定的,可以参照适用《格式范本》。

      《格式范本》的《使用指南》可登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查阅。请各单位在使用《格式范本》过程中注意总结工作经验,及时

      反馈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将适时对《格式范本》予以完善。

      市场监管总局

      2019 年3 月19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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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