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20年05月29日
阅读: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三、申请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 第四十九条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
(一)有与充装和管理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二)有与充装和管理相适应的充装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器具、安全设施;
(三)有健全的充装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处理措施。
四、办理材料:《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申请书》
五、办理地点: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6号 铁岭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六、办理机构: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收费标准:无收费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6:30(中午不休息)
九、联系电话:024-72850610
十、办理流程:1.受理;2.鉴定评审;3.材料审核;4.审批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