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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20年05月29日

    阅读: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三、申请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 第四十九条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

    (一)有与充装和管理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二)有与充装和管理相适应的充装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器具、安全设施;

    (三)有健全的充装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处理措施。

    四、办理材料:《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申请书》

    五、办理地点: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6号 铁岭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六、办理机构: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收费标准:无收费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6:30(中午不休息)

    九、联系电话:024-72850610

    十、办理流程:1.受理;2.鉴定评审;3.材料审核;4.审批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