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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822139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的建议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9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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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822139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的建议

      提案内容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的建议

      编号:822139  提案人:吴志强 主办单位:市场监管局

      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总有一些不法厂家和无证无照的加工作坊冒天下之大不韪,置法律法规于不顾,采用假冒伪劣等非法竞争手段扰乱市场,不但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同时也给诚信经营的品牌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困扰,打击了他们的积极性。假如听之任之,最终必然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使守法企业难以生存,危害的却是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食品和药品直接关系着市民的身体健康,关乎社会稳定和民生问题,目前我市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仍然不容乐观,不可放松,监管只可加强,不可减弱。

      一、科学执法,加强检测设备投入。加大对食品、药品检查设备的经费投入,购置更好更加精密的检查设备,快速准确检验农场、市场食品、药店药品,有效维护日常检查结果的权威性,及时检验食品、药品的质量,及时制止有问题的食品、药品销售,及时处罚相关责任人,杜绝有问题的食品、药品在市面流通,为人民健康保驾护航。

      二、加强检查,纳入日常工作常规。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定期对市场所销售的青菜、肉食品、药店的药品进行检验,还要定期深入到农场、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改变以往一静风式的工作方法,真正把深入到市场、农场、药企业列入每个星期的日程安排,让食品、药品的营销商、生产企业彻底消除侥幸心态,严把质量关,制造生产销售合格的食品和药品。

      三、对外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职能部门定期在菜市场公告栏公布检查结果,定期在市主要新闻媒体定期公布检查药店的检查结果,及时曝光卖假药的药店、及时公布并处罚生产、销售存在问题食品的农场和经销商,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知情权,促进食品、药品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四、明确职责,落实执行问责机制。市政府要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对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职责,对应付式开展检查工作的、没有定期开展工作的、对没有很好落实监管责任及相关工作职责的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追究责任,失职失责情况严重的职能部门,单位负责人要调离领导岗位并追究其他责任。

      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

      第822139号提案的答复

      吴志强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无隐瞒、谎报、缓报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行为。一年来,铁岭市持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力度,健全完善监管体系,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向好。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满意度明显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水平稳步提高,有力地保障了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完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加强检测能力建设

      推进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改造项目。作为近年来,全市重点民生工作,食品检验实验室总投资2714.44万元,现已竣工,食品检验参数达到1400项,保健食品检验参数达到30项,有力提升了铁岭市的食品安全技术支撑水平,也将成为辽北地区检验项目最全、能力最强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

      加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将食品监督抽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每年制定年度抽检计划,围绕存在风险隐患的品种和环节,突出问题导向,完善信息发布,狠抓核查处置。

      在药品检验方面。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局以来,加大软硬件建设投入,耗资47万元改造了实验室,新购买了126万元的仪器设备,补充了10名药品检验技术人员,用于技术人员培训的资金达13万元。积极转变药品抽验机制,由突击抽验转变为结合监督检查进行经常性抽验,由行政检查和药品抽验相分离转变为充分利用药品抽验的手段为药品监督工作服务;同时充分利用稽查检验网、快检车、药品包装、外观真假识别技术等技术手段,使药品抽验更具有针对性。

      二、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行刑衔接,严打违法犯罪

      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一是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现风险分级管理全覆盖。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面向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培训和责任约谈工作;推动全部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超过95%规模以上餐饮单位实施明厨亮灶;70%以上食品销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开展市县共建示范企业工作。市县局共同选择86家不同类型企业,严格按照许可条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打造样板,树立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三是推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完成了依托铁岭绿源农副产品物流配送有限公司、铁岭“邮农丰”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和绿芽君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并上线运行,涉及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物流配送企业、连锁直营店和团体消费单位等近63个节点企业,实现肉类蔬菜流通信息的正向跟踪、逆向溯源,提高蔬菜流通安全管理水平。

      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序衔接作为提高打击违法犯罪的有力抓手,强化了与检察机关、司法部门的衔接力度,通过对涉刑线索同步提前介入、疑难复杂案件会商研究、重大案件联合查办等办法,努力破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对接不畅难题,全力促使食品违法犯罪案件移送、立案、查案、审案、结案、监督全链条畅通,有效保障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有序查办。

      为进一步提升打假工作效能,结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非药品冒充药品及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等专项行动,我局建立了包括公安、邮政、卫生等在内的多方联动的联合打假机制;与国内的知名药品生产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在我市全面开展了药品市场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充分利用“稽查管理系统”网站、国家局网站,及时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假劣药品信息,交流稽查工作经验,传递药监部门文件,处理案件;开展异地交叉稽查、人性化执法活动,着力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对于恶意生产、经营假药的涉药单位,我局依据国家总局有关规定一经发现一律吊销药品生产、经营许可,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一律给予资格罚,列入黑名单。

      三、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加强投诉举报体系能力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并落实有奖举报政策。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主动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方的意见建议。推动行业自律,引导和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严格依法生产经营,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支持鼓励广播电视、报刊杂志、门户网站开通食品药品安全专栏,运用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手段,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公益、科普宣传力度,曝光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组织开展好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等重大宣传活动。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治理,支持消费者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维护合法权益。

      四、统筹协调,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落实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落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力推动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把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当作重大政治任务来完成;建立起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各方联合行动的责任体系;督促县(市)区政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人力物力投入,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加强督查考核,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失职渎职行为。

      虽然我局在食品药品监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一是社会共管共治格局尚未完全形成。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没有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消费者的食品药品安全相关知识仍然较为缺乏,主动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的意识还不够强。二是基层监管力量和相关保障有待加强。基层现有的监管能力与面临的任务相比,仍显得比较薄弱,人员力量、执法水平和车辆装备配备与实际需求仍有较大差距。

      根据您提出的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解决,不断提高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是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落实。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依法落实地方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不断适应新的食品药品安全需求。二是理顺行政事权划分,压实基层监管。进一步理顺本系统市、县、乡三级行政事权,明确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措施,强化工作衔接,建立以日常巡查为基础,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为重点,以执法监督为威慑,立体化、网格化、常态化的监管机制。三是积极争取资金投入,提升能力建设。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许可审核质量及各类监管检查质量;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及执法办案能力培训,规范办案、审案程序,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加强应急知识培训,适时组织应急演练,大力宣传、普及应急知识和处置常识,努力提升应急处置队伍的知识储备和应急技能;加强检验检测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加大投资建设,提高检测能力,着力提升市县两级检验机构检验检测能力和规范化水平。四是严厉打击犯罪。要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打击力度,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隐患及行业共性问题,提高案件线索发现能力、侦查能力,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强有力地震慑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分子。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