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9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75号)要求及《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辽工信明电﹝2021﹞138号)部署,按照工信部下达的监察计划企业名单,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铁岭市节能监察中心,对全市9家水泥企业能耗限额达标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现将核查结果(见附件)向社会公示,接收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向铁岭市工信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9日-10月9日
联系电话:024-7268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