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9日
“三品一标”认证委托协议书
项目名称 “三品一标”申报、宣传、检查、培训
委托方(甲方): 铁岭市农业农村局
受托方(乙方): 铁岭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
(绿色农业科)
签订时间: 2019年4月19日
签订地点: 铁岭市农业农村局
有效期限: 一年
委托方(甲方): 铁岭市农业农村局
住 所 地: 铁岭市凡河新城区金沙江路28号
法定代表人: 李福罡
项目联系人: 李宏伟
通信地址: 铁岭市凡河新城区金沙江路28号
电 话: 024-79860306 传真: 024-79860287
电子信箱: tldjj95517@126.com
受托方(乙方): 铁岭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绿色农业科)
住 所 地: 铁岭市凡河新区泰山路88-11-2号
法定代表人: 王耀杰
项目联系人: 徐东春
通信地址: 铁岭市凡河新区泰山路88-11-2号
电 话 : 024-79090968
电子信箱: tllssp@163.com
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就 2019年度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新申报、续展、年度检查、参展、宣传、培训等,进行委托认证,并支付给乙方委托认证业务费用,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乙方进行服务的内容、要求和方式:
1.服务内容:2019年“三品一标”申报、宣传、检查、参展、培训
2.服务要求:严格按照《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及现行绿色食品标准进行,绿色食品产地环境、生产技术、产品质量、包装贮运等标准和规范,NY/T 391-2013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NY/T 392-2013绿色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NY/T 393-2013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Y/T 394-2013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等,对申报企业进行宣传、检查、指导、培训。
3.服务方式:组织人员开展“三品一标”有关工作的宣传、申报、检查、参展、培训等工作。
第二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工作,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 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撑:
(1)提交“三品一标”认证工作计划
2. 按时结算费用:
(1)在“三品一标” 认证前期对企业或合作社现场检查,费用分3次结清。2019年4月末前首次拨付60%,2019年10月上旬拨付30%,2019年末绩效目标评价结果合格后拨付剩余10%。
(2)费用未能及时支付,乙方有权停止认证申请。
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协议生效后提供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检测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项目费用10万元。包括:宣传、培训费用1万元;外出参展费用:3万元;到企业认证费用:6万元。
2.认证费用甲方以支票形式支付乙方。
3.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户 名: 铁岭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
铁岭银行营业部
帐 号:171120110002580
第四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检测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 乙方提交认证工作成果的形式:申报合格后,由国家中心出具相关认证证书
2、认证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获得相关认证证书50份以上。
第五条 申请期限及认证结果报告。
1、认证期限按初次申请和续展上报,乙方在11月中旬提供给甲方认证数量。
2、 因甲方责任导致认证延期,认证周期顺延,认证期间中如遇
到不可抗力(地震、火灾、瘟疫、社会动乱、公共卫生应急,
样品量集中等)影响,认证周期顺延。
3、认证结果统计报告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并报告给甲方。若甲方对认证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认证结果之日起 十个 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否则视为乙方完成全年认证工作。
第六条 双方确定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李宏伟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徐东春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与本合同有关的联络工作,如一方变更联系人,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 四 份,甲方 二 份,乙方二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购买服务重要参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铁岭市农业农村局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铁岭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