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贯彻落实辽宁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13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来源:铁岭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6日

  一、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13:开原市、昌图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的部分项目由于用地手续未完善等原因,无法正常开工建设。

  二、整改目标

  开原市、昌图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基本建成投运。

  三、整改措施

  (一)开原市:

  抓紧完成建设用地组卷手续并获得批复;尽快办理环评、安评、稳评、施工许可等前置手续,早日开工,按照整改时限完成建设任务。

  (二)昌图县:

  积极履行项目建设用地招拍挂手续,尽快完成土地摘牌;土地摘牌后,办理项目施工许可证,粪污集中处理中心项目全面开工,按照整改时限完成建设任务。

  (三)市农业农村局:

  加强对开原市、昌图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的指导,并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建设。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开原市:53家规模化养殖场升级改造项目已全部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采购的88台粪污转运车辆已全部到货并通过政府验收,车辆已发放至各乡镇;有机肥厂、三寨子村和富强村2个堆粪场已建设完毕,有机肥厂设备调试运行。

  (二)昌图县:8个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利用设施升级改造、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工程(有机肥厂)、63个粪污收集暂存点以及后续新建的46个工程主体已全部竣工,13台收集转运车辆到位,同第三方收集转运协议已签订,整体收储运体系建立完成,项目已投入试运行。

  (三)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了畜禽粪污整治工作督查组和技术指导组,加强对开原市、昌图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的指导,加大对规模养殖场的排查力度,要求新增的规模养殖场及时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原有的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要规范运行。

  已全面完成整改任务,达到整改目标,深入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已具备整改销号条件。此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达到整改目标要求。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市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20日

  受理部门:铁岭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79890015

  邮寄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46号

  铁岭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