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3日
铁岭市东张线(仁义至玉柱南段)修复养护工程招标评标工作于2025年5月12日在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预期中标价、对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工期情况,投标文件中的企业业绩、主要人员证书信息、主要人员个人业绩信息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预期中标价、对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工期情况:
推荐意见 |
1 |
2 |
3 |
中标候选人 名称 |
西丰县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大连力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沈阳众磊道桥有限公司 |
预期中标价(元) |
14971508 |
14979063 |
14994172 |
质量要求 |
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目标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工期 (日历天) |
159日历天 |
159日历天 |
159日历天 |
西丰县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
拟任职务 |
姓名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1 |
项目经理 |
刘明 |
二级建造师 |
辽212021202201523 |
辽交安B |
辽交安B21G01250 |
|||
2 |
项目总工 |
王旭 |
工程师 |
00049802 |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发包人 |
建设地点 |
交工年月 |
1 |
铁岭市平桓线(六安村至大营段)修复养护工程 |
铁岭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
西丰县境内 |
2024.10.15 |
2 |
铁岭市东张线(朝阳至开西界段)修复养护工程二标段 |
铁岭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
西丰县境内 |
2021.11.26 |
3 |
铁岭市平桓线(玉贤至居仁段)修复养护工程一标段 |
铁岭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
西丰县境内 |
2022.11.1 |
大连力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
拟任职务 |
姓名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1 |
项目经理 |
佟二国 |
一级建造师 |
辽1212020202100340 |
辽交安B |
辽交安B17G00089 |
|||
2 |
项目总工 |
张楠楠 |
高级工程师 |
181011464 |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发包人 |
建设地点 |
交工年月 |
1 |
鞍山市沈海线(冉家堡至张家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 |
鞍山市交通运输事务服 务中心 |
鞍山市海城市境内 |
2021.11.30 |
2 |
国道G202黑大线信台子至张家桥段路面改造工程 |
大连市旅顺口区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 |
大连市旅顺口区 |
2023.11.13 |
沈阳众磊道桥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
拟任职务 |
姓名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1 |
项目经理 |
匡东磊 |
二级建造师 |
辽221171881904 |
辽交安B |
辽交安B(21)G00654 |
|||
2 |
项目总工 |
王继超 |
工程师 |
183059574 |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发包人 |
建设地点 |
交工年月 |
1 |
沈阳市沈海线(四环外侧至辽中界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 |
沈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
辽宁省沈阳市 |
2024年10月 |
2 |
沈阳市沈海线(新民屯于洪界至沈盘线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第一标段 |
沈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 |
辽中区 |
2024年10月 |
3 |
S214法盘线(北门至康法界)改扩建工程 |
法库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
沈阳市法库县 |
2024年03月 |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3日-2025年5月16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或投诉书的签字盖章:异议或投诉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监督部门:铁岭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李女士
地址:铁岭市银州区市府路17号
电话:024-72813077
招标人:铁岭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铁岭市银州区市府路17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4-72870091
招标代理: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成功家园东门5-3号
联系人:柏月
电话:024-57556588
邮箱:45936781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