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要求,对铁岭市供热专项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铁岭市供热专项规划(2021-2035年)
规划年限:2021年-2035年
规划范围:铁岭市中心城区范围,包括银州区、凡河新区、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岭县建成区范围。为了供热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的统一性,铁岭市中心城区划分为银州区供热片区、凡河新区供热片区和铁南产业园区供热片区3大供热区域。
二、规划环评工作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铁岭市供热专项规划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次规划环评依据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铁岭市资源、环境特点开展工作,对规划区的规划范围、空间布局等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三、规划环评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盛君
电话:18641056323
四、规划环评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辽宁中杰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贺
电话:13604929652
五、公众意见表链接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规划环评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联系人:盛君Email:tlgysy@163.com
七、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