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司法局关于征求《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征求意见稿)》

来源:铁岭市司法局

  铁岭市司法局现将《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期从2023年2月6日至3月6日,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登录铁岭市人民政府网(tieling.gov.cn),对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意见可以通过信  函或者电子邮件邮寄到铁岭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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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text

铁岭市司法局关于征求《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征求意见稿)》

  2022年,铁岭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市法治建设工作重要内容,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更加健全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委宋诚书记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市委政法委书记李友亲自协调,高度重视省委依法治省办对我市的法治建设的督察工作。对权责清单实施动态管理,通过市政务服务网、市人民政府网等媒介做好公示。优化准入准营退出,将部分市本级企业登记事权下放至各市辖区,方便申请人就近办理。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梳理优化审批事项109项、创新目标4项,形成全市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151项。优化简易注销办理,1586户市场主体受益。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建立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集体会审制度,开展“净源”专项执法行动,排查政策措施文件68份,废止18份。依托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入开展,全市填报各类检查计划517个。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快速办理,办理移出异常名录企业175户,信用修复严重违法失信企业9户,有效促进我市企业健康良好发展。强化监管信息归集公示共享,全市归集公示各类监管信息200826条,归集部门覆盖率达到97%。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办理各类案件1135件。处理投诉举报450余件,为群众挽回损失近100万元。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更加完备

  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立法进程与发展进程相适应。向省政府、市人大报备规范性文件1件,备案审查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基本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有效防止了规范性文件违法现象。规范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查流程,审查市政府决策及各类文件26件、会议纪要25期,回复省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17份;集中研讨合法性审查问题,提出修改意见21条。

  (三)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不断提高

  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最大限度减少决策失误,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发生。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切实发挥法律顾问的法制参谋和助手作用。加强决策执行监督,完善行政决策落实监督制度和机制。坚持日常监督、专项监督“两手抓”,对不执行、乱执行和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等问题实行点位监督,针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进行延伸监督,确保程序合法、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四)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公正文明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三项制度”延伸至乡镇。成立铁岭市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银州区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区各主要执法部门向政府常务会议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以此督促各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尽责。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规章培训活动,培训执法人员6000余人。2022年,完善更新了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接收各类投诉举报200余起,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我市制定下发了《铁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铁岭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2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等6个文件,开展现场执法检查193次,持证执法人次598人次,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201项,行政处罚15次,罚款23.39万元。制定《铁岭市市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已投入资金95万元建立多灾种应急智能指挥中心。落实了《铁岭市公安局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和应急处突工作的实施方案》,以“出不去、进不来”为目标,建立“10分钟”封县(区)城区、“20分钟”封市城区和“30分钟”封省、市的快速封控圈。

  (六)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机制进一步健全

  全市共有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520个,其中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8个,涉及医疗、交通、妇女权益、商事、知识产权等领域。全市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4971人,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库(法律服务团队)8个,各级人民调解专家库人员85人。积极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全市两级法院联合司法行政部门共计招聘人民调解员113人,落实调解室107家,制定制度规范等配套文件23份。市本级行政复议机构增加政法专项编制8名,增设科室2个,至此,市级行政复议机构共有科室3个,人员编制11名。

  (七)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逐步完善

  严格落实国务院《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建立完善督查立项报批制度、年度重大事项督查要点及交办事项登记制度、领导批示件办理制度、绩效考核督查制度。大力整治行政执法领域不作为、乱作为等方面突出问题,抽查了全市交通系统、应急系统各项制度措施材料、行政执法案卷,提出整改措施。制发了《铁岭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铁岭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13个文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信息管理相关制度。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4000余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答复情况81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39件,均已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重拳打击政府失信行为,根据省信用办反馈的我市《政府机构失信情况名单》,积极清理失信政府机构存量,严防失信增量,目前已清理案件2个,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八)科技保障体系逐步完善

  完成“云上铁岭”协同办公系统建设验收工作,积极开展OA协同办公系统在我市的推广使用工作,推动形成全市“一盘棋”的一体化应用体系。推动共享平台数据共享能力不断提升,共接入部门896家(含县市区),汇聚资源目录7526条,库表数据1543余万条。归集电子证照种类139种,证照数据318万余条。全市259家部门完成583枚电子印章制作,覆盖率达100%,接口累计调用157万余次。

  (九)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传达中央、省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压紧靠实责任,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二是县级政府法治机构建设薄弱,专设法治股室的比例不高,普遍存在法治工作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三是依法决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更多的是在行政决策执行中、行政执法出现纠纷或诉讼时才发挥作用,应加大事前参与度和事中参与度。四是行政执法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个别地区和单位行政执法公示信息更新不及时,方式仅限于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载体单一;行政执法案卷的文字、音像记录不细致不规范,影响证据力;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制审核人员配备过低等问题。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辽委办发〔2019〕80)号,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真正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市委书记宋诚、政法委书记李友亲自部署,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三个督察组,对我市各县区法治建设工作开展实地督察,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市委书记宋诚、市长李文飙亲自在《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全市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上批示,要求完善依法行政工作规则,提出初步工作建议。市司法局形成《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建议》,得到文飙市长的高度评价。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我市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研究部署好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诚信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严格执行《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营造适宜各类市场主体快速发展的良好环境。继续推进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造一支思想政治素质高、业务工作能力强、职业道德水准高的法治工作队伍,为全市法治建设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解读 unscramble

  关于印发《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依据

  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辽宁省实施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 细则》的规定,每年3月1日前,市以下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向上一级党委和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抄送上一级督察单位;市、县政府应当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 主要章节和涵盖内容

  《报告》分为四个部分:一是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三是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四是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第一部分从九个层次总结了2022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分别是(一)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更加健全;(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更加完备;(三)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不断提高;(四)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公正文明;(五)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六)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机制进一步健全;(七)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逐步完善;(八)科技保障体系逐步完善。(九)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第二部分总结了2022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部分阐述了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第四部分对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了部署和安排。

  铁岭市司法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