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来源: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按照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统一部署,铁岭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铁岭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于3月8日前将对《铁岭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修改意见建议反馈至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电子邮箱:tlghy@gh.sinanet.com。

  通讯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7号铁岭市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科

  铁岭市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科联系电话:79893260

  邮政编码:112000

正文 text

  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地区高质量绿色永续发展,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规范有序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生态文明体系建设,立足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战略定位,编制《铁岭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本规划主要阐述规划期内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战略,确定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目标任务与方针政策,统筹安排自然与人工生态系统全要素、全域各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活动,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分区和重点工程,整体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促进城市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绘就和美宜居幸福家园的美好图。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基准年为2020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目标年为2035年,规划范围包括铁岭市行政辖区内全部陆域和水域空间。

  一、现状基础与问题

  铁岭市位于辽宁省北部,松辽平原中段;处于辽宁省、吉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三省交界处;地处辽宁中部城市群,松辽平原中段,地理位置优越,区位优势明显。铁岭市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全市整体植被覆盖度较高,生物多样性较丰富,生态环境质量优越。

  现状基础

  ——自然资源要素健全,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完善。

  ——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保护能力较高。

  ——生态环境质量较高,生态系统相对稳定。

  生态问题

  部分生态系统受到损害,生态修复任务繁巨。

  空间用途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匹配,面临空间资源紧约束挑战。

  生态空间品质不均衡,生态系统的质量和功能有待提升。

  二、总体要求与规划目标

  按照“推进生态安全、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美丽铁岭”的总体要求,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的生态理念,依托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方针,依据《辽宁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铁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2021-2035)》、《铁岭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等目标任务、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基本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铁岭。

  三、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格局

  立足铁岭市国土空间自然本底特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适应性,按照“夯实东南部山地丘陵区生态安全基底,引导中部、西部高质量协调发展,强化中部集聚提升和生态建设,促进西部绿色转型”的总体思路指引,构建“一核一带四区多廊多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格局,引导铁岭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活动实施。

  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点任务与重点项目

  
  重点任务

  ——构建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加强保护保育以自然保护地为主体的生态源地,修复生态网络断点,保护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整体打造“源廊成网、生境连通”的生态网络。

  ——系统修复陆域自然生态系统,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实施森林改造与质量提升,全面提升森林生态质量。

  ——推进农业空间生态建设,改善农业生态功能: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进农用地、农村建设用地、乡村生态保护修复综合整治。——加强城镇空间生态修复,提升生态宜居性:顺应城市自然山水格局,统筹城内城外生态网络建设。

  ——加强废弃矿山综合治理,恢复区域生态环境:大力推进采煤沉陷集中重点治理修复区、调兵山重点治理修复区、铁岭县重点治理修复区等矿山复绿复垦、生态重塑,消除矿山边坡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

  ——建立规划实施保障制度体系:加强组织领导,构建系统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工作格局。

  重点项目

  为落实铁岭市“一核一带四区多廊多点”生态修复总体格局,针对铁岭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分区内重点问题、重点任务目标、重点区域进行重点项目部署。

  ——水域生态修复重点项目:加强流域水生态协同治理,系统治理有效解决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灾害问题,稳步提升重点区域水源涵养功能。稳步落实重点河流(河段)生态流量,修复河流生态,保障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积极改善水环境,提升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农业生态修复重点工程:推进全域农业生产用地的污染治理和修复,实施黑土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统筹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建设内容,加强建设管理,提升农田生态系统健康水平。

  ——城镇生态修复重点工程:建设健康循环城市水系统,保留天然雨洪通道、蓄滞洪空间,构建雨洪行泄通道。依法划定河湖岸线保护和管理范围,在沿河湖两岸按计划实施退耕还林还湿,建设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保护河湖水域空间。

  ——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工程:统筹矿山生态修复与矿区自然资源利用,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系统性治理,集中解决区域性重大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加快历史遗留矿山治理,稳步开展在建、生产矿山系统修复,加强矿山生态修复全过程监管,促进矿山绿色可持续发展。

  ——山水项目生态修复重点工程:项目将聚焦“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修复和协调发展,以“辽西北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为主线,以生态保护修复单元为空间载体,分区分类实施“固沙、净水、复绿、沃田”生态系统一体化修复。以防沙固沙为基础提升生态屏障能力、流域水生态环境改善、矿山环境与地质灾害并治、水土流失治理与土地资源利用功能整体提升、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与生态产业化相结合,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达到“沙固、山青、水秀、田良”的总体目标。

  五、成本效益

  规划实施将通过政府投入引导和市场投入相结合,中央和地方多层次多渠道筹措资金相结合,由国家、辽宁省、铁岭市和县区各级人民政府共同承担支出责任,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资金、地方政府性资金和社会资本统筹解决生态修复资金需求,确保重点任务落地。

  六、实施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生态安全的一项基础性任务和重要抓手,摆到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基础保障。

  ——坚决维护规划实施: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杜绝随意修改、变更规划,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各项任务指标落到实处。

  健全各项机制

  ——健全重大工程实施协同机制:建立专班制度,协调跨区跨部门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统筹协调重大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类许可事项,组织推动一批有亮点、能示范的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大工程落地实施。

  ——探索创新社会资本参与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资、设计、修复、管护等全过程。

  ——稳定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按照市县区政府投资事权划分原则,市县区政府充分保障生态保护修复资金。

  ——建立空间序列传导机制:结合全市“两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市级规划-区级规划-项目方案”的分层次空间序列传导机制。

  ——建立时间序列推进机制:建立“五年行动计划-年度实施计划”的时间序列推进机制。

  完善政策体系

  ——构建实施监管体系:建立多尺度多层次生态调查监测评估体系,建设全方位统筹的生态监测网络。

  ——严格实施规划,加强国土生态修复政绩考核:各类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的立项审批必须依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各类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活动必须符合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

  ——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监管系统:将规划空间数据统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体系:制定合理体现生态价值、符合管理需求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方法。

  ——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体系:按照“谁保护,谁受偿”的原则,科学构建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健全分类补偿,完善综合补偿,引导开展多元化、市场化补偿,促进生态保护者与生态受益者良性互动。

  ——加强科技支撑体系:加强理论方法体系与相关标准的建立,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技术研发与示范,建设产学研相结合的服务平台,积极推广先进理念与适用技术,增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鼓励公众参与

  成立铁岭市生态保护修复行业组织,组建专家委员会,集合不同领域行业专家智慧,进一步提高生态保护修复的科学性和专业性。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构建全民监督机制,促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有序开展,营造全民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强化评估监管

  ——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实施评估:建立规划动态调整机制,加强规划动态维护。

  ——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快建立各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数据库,建立并完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报备系统。

解读 unscramble

  为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科学指引铁岭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促进地区绿色低碳高质量永续发展,依据《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辽宁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铁岭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编制《铁岭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阐述了铁岭市生态现状和形势,总结了“十三五”期间生态修复工作成效,剖析了全市生态修复存在的主要问题、面临的挑战与机遇,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任务、生态修复格局、修复分区、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是铁岭市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基本依据和行动指南。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包括铁岭市行政辖区内陆域和水域国土空间。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

  基准年为2020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中期目标年为2030年,远期目标年为2035年。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牢把握城市战略定位,统筹发展与安全,以系统解决核心生态问题、筑牢铁岭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为目标,按照保证生态安全、突出生态功能、兼顾生态景观的次序,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用生态的方法解决生态的问题,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及绿色、高质量发展。

  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自恢为主。

  规划引领,协调发展。

  问题导向,科学修复。

  改革创新,多元共治。

  规划目标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期内力争:到2025年,初步构建全市统筹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格局,重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有序推进,重大生态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系统治理体系逐步健全;到2030年,生态安全格局得到巩固,生态系统功能持续提升,生态产品提供能力显著增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基本建成,国土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质量水平持续提升;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功能大幅度提升,全面建立全市统筹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格局,全面形成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与保护格局,基本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铁岭。

  重点任务

  构建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

  系统修复陆域自然生态系统,提升生态服务功能。

  推进农业空间生态建设,改善农业生态功能。

  加强城镇空间生态修复,提升生态宜居性。

  加强废弃矿山综合治理,恢复区域生态环境。

  建立规划实施保障制度体系。

  主要内容

  一 现状基础与问题

  二 总体要求与规划目标

  三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格局

  四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点任务与重点项目

  五 成本效益

  六 实施保障

  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生态修复科科长张玉桥,联系电话79893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