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十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来源:铁岭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铁岭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现将《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十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28日登陆铁岭市人民政府网(tieling.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意见可以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邮寄到铁岭市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局。

  邮        箱:tlwlgjwyk@163.com

  通讯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28号铁岭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文化艺术科

  邮政编码:112000

正文 text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规定,市政府批准第十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15项,现予以公布:

  一、传统戏曲:《铁岭秧歌戏》

  二、传统舞蹈:《西丰满族高跷秧歌》

  三、传统体育:《辽北戳脚》

  四、民       俗:《铁岭二月二龙抬头》

  五、传统美术:《金石传拓技艺》、《周氏木雕技艺》

  六、传统医药:《铁岭王氏肩陵针》、《杨氏推拿正骨疗法》、  《铁岭孟氏回春正骨》、《西丰参茸制药技艺》

  七、传统技艺:《铁岭葫芦烙画雕刻》、《西丰鹿角工艺制作技艺》、《昌图双树粘豆包制作技艺》、《满族镶黄旗面塑》、《辽北赵氏沉香传统制作技艺》

解读 unscramble

  一、文件出台背景及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弘扬与传承铁岭优秀传统地域文化,推动非遗融入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升铁岭市非遗保护事业发展水平。

  二、文件出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

  三、指导思想

  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充分彰显铁岭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底蕴和独特韵味,推动铁岭非遗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目标任务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评定工作,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发展全市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其传承与发展的重要举措,形成让人民群众知晓非遗、了解非遗、热爱非遗的良好社会氛围,达到全社会参与非遗保护传承的良好局面。

  五、关键词诠释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五)传统体育和游艺;(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凡属文物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六、主要内容

  公布第十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共15个,项目类别包括:传统戏曲《铁岭秧歌戏》;传统舞蹈《西丰满族高跷秧歌》;传统体育《辽北戳脚》;民俗《铁岭二月二龙抬头》;传统美术《金石传拓技艺》、《周氏木雕技艺》;传统医药《铁岭王氏肩陵针》、《杨氏推拿正骨疗法》、《铁岭孟氏回春正骨》、《西丰参茸制药技艺》;传统手工技艺《铁岭葫芦烙画雕刻》、《西丰鹿角工艺制作技艺》、《昌图双树粘豆包制作技艺》、《满族镶黄旗面塑》、《辽北赵氏沉香传统制作技艺》。

  解读单位:铁岭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解读人:孙玉龙

  联系电话:024 — 79877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