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1日
为深入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充分发挥住建系统职能作用,实现创城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按照市文明委和市委关于文明城市创建有关工作部署,市住建局制定四项措施推进创城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创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芦卫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各位副局长担任,机关各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办公室,统筹协调创城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创建任务。
二是定期调度推进。局领导小组各位副组长带领有关科室对所分管领域(行业)创城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定期调度县(市)区创城工作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位副组长、成员科室工作开展情况及各县(市)区工作情况每周调度一次、每月汇总上报一次。创城工作与干部考核评比、选拔任用相挂钩,对工作不落实、推进不力的,进行敦促提醒,敦促提醒后仍不能较好履行工作职责的进行岗位调整。
三是进行专项督查。领导小组下设三个督导组,对各县(市)区住建局创城工作进行督导,并形成督查工作专报。中心城区进行常态化巡查,其他县(市)区每半月督查一次,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对问题整改不彻底、常反弹的单位进行约谈,同时通报属地政府。
四是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全域创建、全面创建、全员创建、全程创建“四全”工作要求,将创城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岗、到人,各责任领导、责任人科学统筹安排各阶段工作,坚持上下联动、齐心合力、共创共建,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凡自身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到位;属于跨部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