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3日
今年以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践行“千万工程”经验,以铁岭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统领,锚定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共投入衔接资金7189.5万元,实施乡村建设示范村创建项目100个,共修建道路58.2公里,铺设路边石38公里,安装路灯3689盏,修建边沟、排水沟38.9公里,修建涵洞22座,修建桥9座,购买垃圾清运设备49台,切实起到了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的作用,为全面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把乡村建设示范村建在了老百姓心窝里。
一、加强统筹谋划,保障示范创建政策支撑
一是强化部署推动。年初,市委市政府将乡村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列入了《铁岭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市政府民生实事、《铁岭市乡村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铁岭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暨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市政府及时召开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推进会议,对包括乡村建设示范村创建在内的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二是坚持调研先行。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市乡村振兴局对各县(市)区进行了深入调研走访,通过进村入户走访、召开镇村座谈会等方式,详细了解基层群众对与农业生产息息相关、农民生活迫切需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的需求情况,及时掌握镇村基层对开展乡村建设存在的疑惑、顾虑与问题,找准难点、痛点、弱点、堵点,将其作为细致谋划乡村建设示范村创建的重要参考。三是制定详细方案。遵照中央、省、市关于乡村建设有关要求,结合铁岭市基层实际需要,制定《铁岭市2023年乡村建设示范村创建实施方案》,并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实施,将100个示范村创建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明确了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农民参与、建管并重的创建原则,规范了创建程序,明确了资金安排、工作要求。
二、制定正负清单,规范示范创建方向内容
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压茬推进的思路方法,明确了乡村建设示范村创建的“正面清单”“负面清单”。一是在建设村选择上,以县域为单位,顺应乡村发展规律,合理安排村庄建设时序,优先选择产业集聚、人口集中、主要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基础相对较好的行政村创建,不选“空心村”“空心屯”,力争连线成片突出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在建设项目规划上,明确了要符合当地实际,突出地域文化特点和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集中力量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项目,可为打造民俗村、发展民宿经济、建设数字乡村提供必要的支持。决不能搞“齐步走”“一刀切”,严禁重复建设、大拆大建,不能修门、墙、亭、廊、栏等“微景观”,不能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三、强化调研督导,提高示范创建工程质效
在创建初期,市乡村振兴局组成工作组,集中利用1个月时间,走遍了全市100个申报创建村,开展了全覆盖调研,实地查看了计划实施的项目情况,对建设内容、施工标准等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及时纠正了“门、墙、亭、廊、栏”等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的建设倾向。在创建后期,市政府督查室、市乡村振兴局组成督查组,在5个县(市)区随机抽取了22个乡(镇)街、31个行政村,通过采取交流谈话、查阅资料和实地查验的方式,对示范村创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现场核验,重点对各地区示范村创建工作中申报审批、招投标、施工程序是否规范,建设内容与项目设计是否相符,农民群众对项目建设内容与质量是否满意,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组织各地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推进各地区保质保量按时完工。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继续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以乡村建设示范村创建项目为抓手开展好乡村建设工作,努力让农村具备更好生活条件,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