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日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1日
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推进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合作。继去年11月第一批27项住房公积金业务实现都市圈内8城市间通办后,近日,再次增加5项高频事项,8城市32项公积金业务实现圈内城市通办,不断增进区域发展整体效能,打造政策互动、服务互鉴、系统互通、信用互认服务新局面。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2022年11月,按照《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合作框架协议》总体部署,都市圈8城市逐步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在都市圈城市跨域无差别受理。为满足企业和群众跨域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需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所属7个县(市)区办事处均设立了“都市圈通办”窗口,并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和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以“全程网办、代收代办、两地联办”等方式,实现第一批27项业务在铁岭各县(市)区公积金办事大厅均可受理。
今年5月份,为进一步推进都市圈内住房公积金政策协同,实现都市圈内异地购房提取享有缴存地购房提取的同等权益,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按照第一次都市圈一体化合作工作会议议定有关事项调整了提取政策,即在都市圈8城市范围内异地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包括购房提取和偿还购房贷款提取),取消购房地户籍证明。同时,在都市圈8城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动产权证书》未下发的可持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水电费票据等要件办理提取业务。政策实行以来,铁岭缴存职工在都市圈城市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712.9万元,发放都市圈城市异地贷款1775万元,“都市圈通办”窗口受理相关业务654笔,为都市圈人才跨区域流动、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缴存人住房需求提供了更多有力支撑。
为进一步推进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合作,满足企业和群众跨域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需求,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省建行联合开发建设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服务平台,11月9日,沈阳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阜新市、辽阳市、铁岭市、朝阳市8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代表共同签署了《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合作协议》以及《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异地扣划合作协议》,并在第一批27项“都市圈通办”事项的基础上,继续推出第二批住房公积金“都市圈通办”事项清单,新增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开具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信息查询、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进度查询5项高频事项。至此,8城市32项公积金业务可实现圈内城市通办,群众跨区域无障碍享受公积金服务,最终实现异地办事“同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