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9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放射诊疗监督执法力度,规范放射诊疗工作秩序,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切实维护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从5月份开始,铁岭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放射诊疗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工作。
专项检查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铁岭市卫健委《关于对全市放射诊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5-7月份,铁岭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对全市范围内的放射诊疗机构进行了卫生监督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围绕多个核心要点展开,重点核对各医疗机构的《放射诊疗许可证》与实际开展的放射诊疗项目是否相符,检查放射工作人员的人员资质是否符合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相关要求,查看放射诊疗场所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是否配备到位并合理使用,放射工作人员是否参加岗前、岗中、离岗的职业健康检查,放射工作人员是否经过业务培训情况、医疗机构是否在放射诊疗场所设置辐射警示标志等内容。此外,专项检查还涵盖了设备、场所的状态检测情况,以及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监护情况。
专项检查开展情况
在检查过程中,卫生监督员深入各医疗机构,详细了解放射诊疗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认真查阅相关记录和资料,并实地查看了放射诊疗设备和防护设施的运行状况。
截至7月19日,铁岭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共抽查全市辖区内医疗机构67家,其中配备有放射诊疗设备的有37家,经检查,均持有有效《放射诊疗许可证》,放射工作人员能够按照规定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培训。但检查中发现了隐患问题35项,其中部分医疗机构存在着放射诊疗工作人员管理不规范,未建立健全相关档案,防护用品未放置在放射工作场所,放射工作场所内放置其他物品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2份,责令限期整改,并对存在问题较多的15家单位进行了约谈。截至目前,经复核已全部整改完毕。
下一步工作安排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我市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放射诊疗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和提升,对进一步促进各医用放射诊疗设备应用单位提高依法执业意识,规范放射诊疗行为,提升服务质量起到了有效地推动作用,有力地保障了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和相关公众的健康权益。下一步,铁岭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促使各医疗机构建立健全放射诊疗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切实提高放射诊疗医疗机构及患者的放射防护意识,为广大群众提供健康的诊疗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