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2日
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研究制定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印发《铁岭市落实国家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加强行业稳定风险研判,进一步确定补贴范围、实施时间、补贴标准、补贴申报相关要求及流程等,确保持铁岭籍有效营运证件的老旧营运货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柴油货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顺利实施。目前,已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老旧柴油营运货车报废更新648台,发放补贴资金2567.1万元,排在全省第3位。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管,组织各地区交通运输部门认真审核补贴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坚决杜绝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