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9日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是以实际行动践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应有之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客观需求,是充分发扬全过程民主的重要体现。
市水利局坚持全面贯彻落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要求,建立行政决策法治化制度机制,坚持重要议事事项前置法制审核、法规工作负责同志常规列席党组会制度,重点围绕重大项目审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水行政执法流程优化等关键环节,提供即时法律意见,核查行政决策合法性、合规性及程序正当性,形成“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完善”的全链条闭环法治保障。
下一步,市水利局将继续完善配套机制,推进依法管水治水,以法治思维护航水利决策全过程,为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