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巡察工作会议暨八届市委
第七轮巡察动员部署会议召开
宋诚讲话 李文飙主持

来源:铁岭日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7日

  12月6日,全市巡察工作会议暨八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动员部署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和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部署,对全市巡察及整改工作作出安排,对八届市委第七轮巡察进行全面动员。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诚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文飙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市第八次党代会以来,市县两级巡察机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巡察工作的权威性、震慑力、推动力持续增强,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标本兼治作用不断彰显,巡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八届市委巡察工作在三年行动首战之年取得了开门红,有力地推动了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为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净化政治生态提供了坚强保障。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深刻认识做好政治巡察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生动实践。要把巡察的政治监督属性摆在第一位,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要深刻认识做好巡察工作是铁岭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的重要保障。要持续紧盯突出问题,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要深刻认识做好巡察工作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举措。要适时开展“回头看”,反复巡察、持续监督,真正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净化。要深刻认识到做好巡察工作是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有效渠道。巡察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小问题,赢得民心向背的大政治。

  会议强调,要压紧压实责任,持续用力抓好巡察问题整改。一要聚焦问题整改,强化源头治理。提高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效率,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健全制度机制,补齐短板、堵塞漏洞。二要聚焦责任落实,强化齐抓共管。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相关方面都要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在整改落实上较真碰硬。三要聚焦评估验收,强化闭环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整改报告的“四方联审”机制,完善整改评估机制,有效贯通衔接,形成监督合力,对典型的共性问题要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市委巡察机构要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监督的再监督,跟踪督促重点问题整改。

  会议强调,要提升工作标准,不断推进全市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要牢牢把握巡察政治定位,不断深化政治巡察。要在推进政治监督的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下功夫,聚焦巡察工作的重点,准确把握市县巡察工作的发展方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二要牢牢把握巡察发展目标,不断强化精准监督。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改进发现问题的方式方法,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形成智慧反腐降维打击的新优势,让腐败问题无所遁形。三要牢牢把握标本兼治要求,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要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和自查,补齐短板漏洞,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取得扎实的整改成效。四要牢牢把握系统监督思维,不断增强监督合力。要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深化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的统筹衔接,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有效衔接,提高综合监督效果。五要牢牢把握忠诚干净担当要求,不断加强队伍建设。要严管厚爱,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引领,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巡察工作制度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巡察业务培训力度,规范权力运行,主动接受监督。

  会议强调,要发挥监督作用,为全市三年行动首战告捷提供坚强保障。一要紧扣“四个聚焦”,规范开展常规巡察。通过常规巡察对被巡察单位进行全面政治体检,精准客观、全面深入发现问题,反映问题,推动解决问题。二要紧盯“八个环境”,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双巡察”。采取常规+营商环境“双巡察”的方式,将营商环境作为巡察监督的一个重点,贯彻三年行动始终。三要围绕“医药反腐”,始终突出监督重点,不断强化我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的集中整治,净化行业风气。四要做到“三个坚持”,不断增强巡察实效。要坚持同题共答,切实处理好与被巡察党组织关系。要主动下沉调研,让问题线索浮上来。要切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夺取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之年的全面胜利提供保障。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韩蓉荟宣读了八届市委巡察及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朱双友宣布了八届市委第七轮巡察组组长授权及任务分工决定。巡察整改及被巡察单位就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进行了表态发言。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市法院代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政协秘书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委巡察办、巡察组全体同志参加会议。各县(市)区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