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人社局全方位提升群众获得感

来源: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7日

  2023年以来,结合我单位的业务特点,着重在业务学习和相关业务的适用法条进行整合,相关制度建设,内外业务联动方面加强了管理,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就相关问题做出了部署,现将我单位的各项举措、点滴经验汇总如下:

  一、强调业务、规章制度学习和工作纪律的重要性。每月至少部署3天时间开展单位全体集中学习业务知识,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加强对监察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培养其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确保在执法过程中业务能力过硬,方式方法合情合理。

  二、加强了办公室等综合业务的管理,保证内外业务进展顺畅。对办公室人员进行整合,根据个人现实情况及业务能力,进行业务的合理分配,规定每人的业务范围,确保每一项业务责任到人,为监察工作进行有效保障,避免出现业务对接环节出现差错等情况。并规定每月召开一次案件形势分析会,强化风险的认识。此外规定监察员在每月的案件形势分析会上提出建设性意见,在会议上进行评估。

  三、严控保证金业务。我单位严把审批关将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作为办理相关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对于所有项目所涉及的部门均按照有关规定和正规程序进行办理。

  我单位对保证金业务开展了清退检查,针对陈年的保证金进行大清退处理,主动联络相关项目负责人,积极主动配合保证金的返还工作。我单位每月必须与相关银行进行对账,确保帐实相符。

  四、定期对案件化解情况进行汇总。多举措狠抓欠薪积量案化解工作,认真落实“人盯人,人盯项目”。逐各案件落实明确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化解时限,重点排查国家督办案、省督办案和政府工程项目,设立专人紧盯案件超期情况, 严格落实一案一策,建立欠薪台账,逐案研究制定符合实际情况、能够解决问题、务实管用的化解方案,结案后对投诉举办人进行回访,确保案件完结质量。未发生因欠薪案件处理不当而导致农民工群体上访情况,也未发生围堵政府、阻碍交通等重大群体事件。到目前为止,无尚未解决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因案施策,分类化解。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工作要求,对国家督办案、省督办案、政府工程项目以及结案后群众继续上访的欠薪案件实行分类化解。一是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专题研究分析,找准问题症结、责任主体,积极化解欠薪问题,对于化解难度大的及时与上级领导部门沟通或移交到有权处理的责任单位处理。二是积极推动按照法定途径解决问题,按照法定程序优先的原则,针对不属于欠薪的案件积极引导上访群众通过仲裁或法律渠道解决。三是根据投诉举报人员,事发地有权处理部门是处理和化解的主办责任主体,要主动协商有关部门推动案件化解,要积极配合、协助化解和稳控,不推不拖、合力解决,确保案件及时清零。

  强化宣传,规范秩序。年初至今我县积极开展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接受各类咨询1320余人次,发放宣传手册590余册,发放宣传单1530余份。尤其是在建设领域重点进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张贴标语、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工地现场解读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深入人心,用人单位遵法守法意识以及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明显提高。我们的大力宣传得到了新闻媒体的关注,市县电视台均对此进行了相关的报道。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依法按政策予以解决,加强科学管理。

  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和管理漏洞,完善上级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强化部门联动,在认真做好案件化解的同时,注意发挥部门联动的工作优势,通过协力,搞好部门间的密切配合,确保欠薪案件化解取得实效,切实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不断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