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9日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铁岭县分局认真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及市委法制建设“1+1+5”工作部署,加大与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的衔接沟通、密切配合,严格落实工作机制,有效推动“行刑衔接”工作。
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建立案件移送、案情通报、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行刑衔接”联席和联络员会议,有效地解决了生态环境执法领域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问题,实现了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之间的无缝对接。
优化案件移送工作流程。对违法事实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案件,确定专人具体落实“行刑衔接”工作,明确案件移送流程,移送案件均落实“一把手审签”制度。
紧密配合深化“行刑衔接”。建立健全线索通报和协同办案机制,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案件线索,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实现部门间的快速对接,加大对案件线索的排查力度,在执法办案时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协调公安机关派员提前介入侦查,利用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手段等方面的作用和优势联合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
2024年以来,铁岭市生态局铁岭县分局联合公安机关开展“两打”“净土”等专项行动4次,向公安机关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起。行政和司法部门间的联动合作和衔接制度的落实,使得生态环境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了重拳精准打击,有效保障了我县人民群众的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