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新城区遗失补证公告 (新【2021】7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4日

铁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新城区遗失补证公告

(【20217号)

《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 王淑华 因保管不善,将211205-005831-1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该不动产坐落于 铁岭市新城区金月蓝湾A5幢1-4-2 ,面积 134.41 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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