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四个聚焦”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新突破
发布时间:2023-04-28  信息来源:铁岭市乡村振兴局

  近日,我市召开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推进会议,明确了守住一条底线、实现“两缩小、两确保”、取得“三个新突破”的三年工作目标,突出“四个聚焦”,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新突破。

  一、聚焦守底线,防止规模性返贫

  落实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一是落实精准识别。加强政策宣传,继续通过个人申报、日常走访、部门筛查、集中排查等方式,及时发现返贫致贫风险隐患,实现应纳尽纳、不漏一户一人。二是落实精准帮扶。对排查识别的监测对象,有针对性的制定帮扶措施,分层分类精准落实帮扶政策。三是落实精准退出。对经综合分析研判,收入稳定超过当年监测范围、“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识别时的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且不存在新增风险的监测户,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做到进退有序。

  二、聚焦优产业,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培育提升帮扶产业

  一是选准发展方向。依托农业农村特色资源,做好“土特产”文章,因地制宜培育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开发一批特色鲜明、品质优良的特色农产品。要强龙头、补链条、兴业态、树品牌,推动主导产业做大做强、做精做优。二是强化帮扶产业项目库建设。加强产业项目谋划设计,根据各地区资源禀赋,将符合需求的项目按程序及时纳入项目库,不断丰富项目库储备数量,提升优化项目储备质量。全面提升项目论证水平,压实县级政府项目论证主体责任,做到谁立项谁论证谁负责,把好项目实施第一关,有效避免因项目前期论证不足而给项目资产带来的各种风险。三是健全并落实好联农带农机制。对财政资金和帮扶资金支持的经营性帮扶项目,推动经营主体与农户通过订单生产、托养托管、产品代销、保护价收购等多种形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增加经营性收入;支持经营主体拓宽用工渠道,扩大用工数量,积极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引导支持农户以资金、土地、房屋、自有设备等资产入股经营主体,增加农户财产性收益。四是抓好家庭产业发展。加大对到人到户帮扶项目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庭院经济试点示范工作,以点带面推动庭院经济发展。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通过领办、订单生产、流转入股等多种方式,与庭院经济经营户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探索分散生产、联合经营、规模发展的经营模式,实现庭院经济与产业链有效联结。充分发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对脱贫人口自主发展产业的支持作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摸清贷款需求,做到应贷尽贷。五是要持续开展消费帮扶行动。继续组织定点和驻村帮扶单位、电商平台企业等参与消费帮扶,拓宽脱贫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

  积极扩大脱贫人口就业

  一是提升脱贫群众就业技能。建立脱贫群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需求清单,为有意愿的脱贫群众创造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条件。聚焦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继续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提高职业教育入读率、就业率。二是落实好就业服务。通过组织“春风行动”、培育打造劳务品牌、落实创业补贴、发放省外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增强就业帮扶车间带动能力、乡村建设等项目以工代赈等稳岗就业政策措施,促进更多脱贫群众务工就业。三是积极开发公益岗位。针对脱贫人口半劳力、弱劳力较多的情况,结合当地实际,在护林、防火、防汛、防疫、环境整治、乡村治理等方面积极开发公益岗位,帮助脱贫人口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增加收入。

  抓好社会帮扶工作

  一是持续抓好定点和驻村帮扶。充分发挥各级定点帮扶作用,强化派出单位对定点帮扶村的帮扶,加大支持力度。加强对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的培训和管理,不断提升驻村干部政策水平、工作能力,确保驻村干部真帮实驻、发挥作用。二是做好省内对口帮扶衔接。继续与省内对口帮扶城市鞍山市进行交流合作,积极争取资金、项目帮助。三是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更多民营企业投资兴业、开展帮扶,不断凝聚社会帮扶的强大合力。

  三、聚焦补短板,积极推进乡村建设示范村创建

  一是统筹规划,压茬推进。做好统筹规划,区分轻重缓急,分步实施、压茬推进。在建设村选择上,优先选择产业集聚、人口集中、主要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基础相对较好的行政村创建,不选“空心村”“空心屯”,力争连线成片突出示范引领作用。在建设项目规划上,要符合当地实际,突出地域文化特点和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集中力量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项目。决不能搞“齐步走”“一刀切”,严禁重复建设、大拆大建,不能修门、墙、亭、廊、栏等“微景观”,不能搞面子工程。二是按照序时节点扎实推进。结合实际确定示范村创建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项目具体实施,扎实推进项目实施进度。三是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招投标程序,按照相关行业标准和财政有关规定,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开招标等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加大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管力度。项目实施主体强化对施工单位使用材料的质量情况进行监督,镇村两级实时监督项目建设质量,确保项目质量经得起检验。

  四、聚焦强管理,提升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水平

  抓好项目资金的保障和管理

  一是要强化资金保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推进资金支出和项目实施,及时将资金项目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定期和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支出进度数据进行比对,确保线上线下进度一致、两个系统数据一致。二是要强化资金使用监管。落实绩效管理要求,执行好公开公示制度,配合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做好资金项目的检查、审计等工作,对在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工作中,存在违反规定,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抓好项目资产管理

  严格落实2022年印发的《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方案》和2023年印发的《补充意见》,做到明确范围类型、厘清权属关系、精准登记信息、分类摸清底数、加强运营管护、规范收益分配、规范处置程序、加强风险防控、合理确定收益比例、提升项目论证水平、加大项目前期准备资金投入、完善监管机制、加强会计核算等,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抓好问题整改

  对审计以及省局检查、市委巡察、市级督导发现的各类问题,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建立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切实把问题整改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铁岭市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