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监督推动营商升级 “清风窗口”劲吹政务新风
发布时间:2023-09-13  信息来源:铁岭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推动全面振兴发展实现新突破,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关键。今年,辽宁省吹响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号角,在这场必须打赢的战斗中,我市始终冲锋在前,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政治监督的“头号工程”,以“清风辽宁政务窗口”评选活动为契机,聚焦人民群众关切期盼,推动全市各级窗口单位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倾力打造“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的铁岭名片,真正让政务新风吹进群众的心坎里。

  助企纾困,以“清风政务”培育营商沃土

  今年年初,开原盛欣伟业人工环境有限公司落户开原市,企业从签约、动工到投产,从场地建设到生产线安装完成只用了5个月时间。“‘项目管家’全程跟踪服务,业务办理实现了‘不见面审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情况从未发生。”开原盛欣伟业人工环境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只有项目真正落户到这里,才能感受到铁岭营商环境之优。企业家的肯定和认可是铁岭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取得的切实成果。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市营商局以高度的政治觉悟、强烈的使命担当、务实的创新举措,深入推进“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建设,紧盯各种影响决策实施、阻碍政策落地、缺乏服务意识、破坏市场秩序等突出问题靶向发力、综合施策,以最硬的措施、最严的纪律、最高的标准全力护航营商环境建设。

  结合“三联单”工作机制,我市共确定8项即时性监督项目、15项具体监督内容,1138项个性化监督项目、1469项具体监督内容。同时围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目标,聚焦7个方面22项重点任务开展监督,并对失信违约等“忽悠”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以“清风政务”培育营商沃土,着力破解阻碍铁岭振兴发展的突出问题,真正实现以“营商”换“赢商”。

  精准监督,倾力打造清风窗口“金字招牌”

  前段时间,市民缑健来到铁岭县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核发事宜。第一次办理该项业务,缑健感到毫无头绪,在县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的指引下,通过扫码获得电子版《办事不找关系指南》,按照指南提示流程,缑健很顺利地把事办成了。今年4月,根据省纪委监委、省营商局工作安排,我市《办事不找关系指南》编制工作正式启动,市纪委监委强化监督保障执行,市营商局统筹组织编制工作。截至目前,共监督推动32家职能部门,编制铁岭市《办事不找关系指南》涉及528项政务服务事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实地察看、现场咨询、陪同办理等方式,零距离体验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办事效率和服务态度,查摆是否存在作风问题、审批颁发证照“中梗阻”等问题,以强监督促主体责任落实。

  为全面持续推动“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成为铁岭的“金字招牌”,我市大力开展“清风窗口”创建活动,制定并印发《铁岭市开展“清风辽宁政务窗口”评选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争创“清风辽宁政务窗口”的热潮。评选出首批“清风辽宁政务窗口”181个。同时,把“清风窗口”评选与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结合起来,建立双向督办、定期通报、以案促改、案件查处等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监督检查,一个案件一个案件攻坚、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推动形成叠加效应和更大治理效能。截至目前,省纪委监委共交办我市营商环境问题716件,已督办解决645件,立案41件。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共受理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39件,立案4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6人、组织处理2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打造样板,铁岭成“领导干部走流程”试点地区

  前些时日,喜讯传来。我市被确定为辽宁省“领导干部走流程”唯一一个地级市试点地区。通过政务服务全程督办机制,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督办解决重点问题,成功打造“铁岭营商新模式”。

  如今,“领导干部走流程”活动在铁岭市各地广泛开展。市县党委政府、各单位“一把手”通过走流程、坐窗口、跟执法、促督办等方式,深入一线和企业群众“面对面”,“沉浸式”检验政务服务质量,解决企业和群众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已有190家“一把手”现场体验办事流程,累计体验政务服务事项94项,跟踪执法13次,深入企业一线33次,解决企业群众实际问题228个。

  为全面推动“领导干部走流程”活动走深走实,落地见效,我市创新开展“清单式”过程督查,以“解剖麻雀”的方法,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调度,针对复杂事件、难办事件、历史遗留问题和量大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建立调度分析工作机制,查明原因、结构分析、逐项研判,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跟踪问效,使复杂问题解决形成完整闭环,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振兴发展的堵点瘀点难点在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延伸到哪里。”我市将持续破解营商环境堵点痛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服务更精细、监管更精准、执法更优化,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政务新风”。

责任编辑:铁岭市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