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4-01-02  信息来源:铁岭市财政局

  2023年,市财政局严格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市本级及县(市)区绩效评价各项工作,前移管理关口,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责任问效,纵深推进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取得新成效。

  一、精心组织绩效自评工作,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

  为进一步推进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下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级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铁市财〔2023〕117号),就做好2022年度市级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从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并按照绩效目标设置原则,在部门决算阶段组织市本级157家预算部门(单位)通过一体化系统对2022年度完成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使绩效自评工作真正和预决算工作融为一体,做到“预算完成有评价”。要求各业务科室认真审核,并结合科室自身实际将自评结果应用于下年度预算安排、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同时,下发通知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完成了2022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二、认真做好相关领域绩效自评,按时完成自评任务

  按照省财政厅等部门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财政系统“进项目、进企业、进基层”活动,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积极配合相关预算单位,认真开展农村综合改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利发展、生态环境领域、林业改革发展、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领域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加强对绩效评价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完成自评工作,并按照时间节点要求,优质高效地完成了各项绩效自评任务。

  三、高质量做好重点绩效评价,推进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在市本级绩效自评全覆盖的基础上,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选择社会关注度高、代表性强、受益群众面广的中央财政目标价格补贴(玉米、大豆、稻谷)项目、“小升规、规升巨”企业培育奖励等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项目按期完成,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实现,社会效益明显提高,项目组织管理和财务管理基本健全规范。特别是按照市委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单独开展了阶段性疫情防控财政资金绩效重点评价工作,全面、完整、客观梳理市直卫健系统防疫资金使用的成效、亮点及不足,为将来类似财政资金投入使用更加规范、更加高效提供参照,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当好绩效参谋助手。

责任编辑:铁岭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