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30日
建筑市场管理执法检查情况通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各方责任主体市场行为和质量行为,积极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强化2021年全省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程的通知》、《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关于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年度工作安排,6月4日至6月24日,开展了全市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由纪检组参与、法规科、建筑业管理科、质量安全科、勘察设计科、质量安全方面专家10人组成,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对全市在建项目进行抽检。建筑市场方面重点检查各方主体依法依规发(承)包情况;施工手续办理情况;项目组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资质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执行情况。安全方面重点检查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工程安全内业管理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批和实施情况;建机一体化落实情况;机械设备、安全网、脚手架等施工机械设备、用品的检测、备案情况;现场施工安全状况;现场文明施工情况等。质量方面重点检查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机构设置情况,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工程质量内业管理情况,按图施工情况,建筑材料、构件检验检测及备案情况,工程实体质量情况等。
此次检查共计抽检在建项目26项。下达整改督办通知书20份,存在各类安全问题及隐患98项,下达安全限期整改隐患通知单18份。从检查情况看,我市工程建设能够履行审批报建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能够贯彻落实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制度,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较好,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受控,建筑市场秩序日趋规范。
二、存在的问题
(一)市场行为方面。施工手续办理情况:抽检项目中有2个项目未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银州区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通过调查,2020年银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共计16项,均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部门未介入、未实施监督管理;2个项目未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项目组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抽检项目中有9个项目施工单位管理组成员不在岗履职,11个项目施工单位管理组成员未在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平台打卡签到,项目经理(建造师)打卡率低于80%,不符合住建部关于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的要求;8个项目监理单位人员未打卡签到,监理总监打卡率低于40%。从检查情况反映出我市建筑市场监管力度不够,项目组管理人员履职较差,甚至没有实际组织施工管理。施工管理资料情况:多数项目没有指派专职资料管理人员,施工现场资料管理混乱,应归档管理的未归档管理,应提供的现场资料不能提供,施工日志、例会记录、班组会议记录、周报会议、月报会议记录等施工记录资料填写不规范、不完整;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条款不明晰、违约责任不清、未做分账式管理、未约定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时间节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情况:抽检的8个项目有5个项目的施工单位管理组人员不在岗履职涉嫌转包及挂靠资质施工;2个项目未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二)施工安全方面。一是安全内业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三级教育、特业证件、安全技术交底、专项方案及应急预案等方面存在各类问题及隐患,不规范、不完整。二是施工现场管理的临时施工用电、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临边、洞口、电梯井口等防护、卸料平台未按规定设置,起重设备安拆、保养、使用、文明施工、高处作业吊篮、未单独列出危大工程清单即进行危大工程施工等存在各类问题及隐患。三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涉及5个县(市)区的5个项目,主要是悬挑脚手架连墙件严重缺失;架体整体变形严重;专项施工方案与现场实际搭设不符;电梯井口无定型化防护门;电梯井内无水平兜网软防护;硬防护不严;预留洞孔无防护;高支模分部分项工程方案未审批;高支模采用承插式行架做支撑,底部无垫板,无扫地杆,纵横向水平杆拉结过少,纵横向剪刀撑、水平剪刀撑设置过少;开间之间独立设置没有进行整体拉结;模板支撑整体刚度及强度存在问题极多,不能保证安全施工。
(三)质量方面。一是房屋建筑方面存在的质量问题:
混凝土胀膜、蜂窝、麻面,成品质量保护不好;养护不及时,造成混凝土收缩裂纹;钢筋分项工程现场施工中存在焊接工艺主筋偏斜不同心、缺肉、钢筋绑扎位移、并股等不规范问题;现场钢筋原材拉伸调直后成型尺寸、形状存在差异;二次结构施工控制体系及质量控制不足;施工单位材料进场复试报告跟不上工程进度。施工技术控制资料不详细,未做结论性意见;相关人员签字不全;质量控制资料引用过期规范或标准;监理下发整改通知单回复简单,或者不回复;监理资料内容缺失,各项抽测记录等不齐全;个别工程中检测机构出具的主体结构强度检测报告未按规范标准检测,为无效报告,不能作为判定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是否符合要求的依据,工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二是老旧小区改造存在的质量问题:标高点位控制未做,坡度、找平等无法与设计同步;道路施工水稳层厚度控制不足;现场管沟回填砂子含泥量超差;管道施工后提前回填,回填夯实等未做;管井井口部位未做处理;管井底部垫层回填材料不同;边石尺寸存在差异;保温粘贴基层未做处理,苯板胶泥粘贴面积不足;各工种交叉作业、衔接混乱。施工中变更与现场不符、不及时,不能指导施工;质量控制资料不齐全;材料复试报告不齐全、不能有效跟上施工进度;检验批、隐蔽记录不齐全;技术资料签字、结论性意见缺失,无法证明施工情况;现场人员、证件未见,管理体系缺失;监理一系列资料缺失,不齐全。三是预拌混凝土企业存在的质量问题:未使用实验室配合比指导生产配合比,及采用“阴阳配合比”无法保证混凝土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企业技术人员和实验室人员不在岗;标养室温、湿度控制不符合规范要求;混凝土强度试件留置组数、试件标识不符合规范要求;实验室仪器设备保养、更新不及时,无自检记录;粗集料石粉含量较多,细集料含泥量较多;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对本次检查过程中参建各方存在的问题,检查时已向各方通报,对需要整改的问题,检查组已当场下发督办整改通知单,由各县(市)区质量安全、建工等职能部门督促整改到位。对其中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有关规定的工程项目,由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对相关责任方进行查处。
(二)参建各方要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在排查问题、认真总结的前提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工程质量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针对本次检查暴露出的问题,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针对问题“对号入座、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进一步研究对策,加强监管,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促进全市建筑市场秩序的持续改善和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稳步提升。
(三)各县(市)区住建管理部门加大建筑用工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实名制管理规定,约束参建各方管理人员履职行为,尤其是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加大管理力度,确保不发生转包挂靠行为、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