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0万到账了!”近日,辽宁某设备制造公司负责人在银州区法院执行事务中心激动得声音发颤。这场涉及500万元的设备制造合同纠纷,曾让企业陷入“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困境,最终在银州区法院“以保全促调解”的智慧施策下,寻得破局之路。
一纸合约起波澜逾期交货酿损失
时间回溯到2016年,辽宁这家设备制造公司与案外企业签下一笔重要的工程设备采购单,为按时履约,他们火速与河北某公司签订分包合同,将部分核心设备的制造任务委托对方完成。
“当时我们拉了好几车原材料过去,还先付了50万加工费,就盼着对方能按约交货。”原告公司回忆,双方后来签订的《补充协议》上,还明确了交货日期。
然而,约定日期到了,河北某公司却因一场租赁纠纷未能按期发货。“对方在电话里支支吾吾,说设备根本运不出来。”原告公司负责人记得,那天他在办公室来回踱步,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逾期交货直接导致原告无法履行与案外公司的合约,违约金、原材料损耗、工期延误损失叠加,初步估算达500万元。多次协商无果后,2021年,原告一纸诉状将河北某公司告到银州区法院。
胜诉易执行难两度碰壁陷“死胡同”
法庭上,证据链清晰,河北某公司对违约事实无异议。银州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万元。拿到胜诉判决书的那天,原告公司员工们短暂欢呼后,很快又陷入新的焦虑——“钱能拿到手吗?”
这份担忧很快变成现实。原告胜诉后,被告迟迟未履行给付义务。无奈之下,原告向银州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虽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仍未发现被告有可供执行财产,这样的结果让原告的心沉到了谷底。
随后,原告又将希望寄托在追加股东身上。遂申请追加股东二人为被执行人。但经银州区法院严格审查,发现股东不符合法定追加条件。
“两次碰壁后,我们真觉得走投无路了。”原告公司的律师坦言,当时企业资金链已十分紧张,500万元损失若无法挽回,可能面临停产风险。
保全措施“破冰”380万元和解款到账
今年3月,原告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翻阅卷宗时,承办法官注意到一个细节:被告公司虽无财产,但两位大股东仍在正常经营其他产业。“常规审理只会拖延时间,必须找到突破口。”承办法官提出新思路,“可以依法对股东的个人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倒逼他们出面解决问题。”
这一想法很快付诸行动。今年6月,银州区法院执行局在原告提交财产保全申请后,依法对被告公司两位大股东的股权、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采取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以此促使其主动寻求解决方案。
“法官,我们愿意谈!”保全措施采取后,被告公司大股东主动拨通了承办法官的电话。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被告一次性向原告支付380万元,原告申请解除财产保全。至此,这场一波三折的涉企纠纷画上了句号。
银州区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案是“以保全促调解”机制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法院将持续优化涉企纠纷化解路径,用司法智慧为企业纾困解难,让更多市场主体在法治轨道上实现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