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18-10-19 0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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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市公安局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召开,对我市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情况详细说明。
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部署,市公安局于今年2月7日召开了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部署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19年年底,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始终坚持严管严控枪爆物品,依法严打严惩枪爆违法犯罪,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市公安局成立机构全力推进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重拳打击,全力清缴枪爆违法犯罪行为。
市公安局积极鼓励人民群众检举揭发犯罪线索,根据《辽宁省群众举报涉枪涉爆涉刀违法犯罪奖励标准》的规定,经群众举报线索查缴炸药或者黑火药、烟火剂、雷管、导火索或者手榴弹、地雷等爆炸装置的,查获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气枪以及军用子弹、民用子弹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奖励。市民如果发现上述违禁品,可直接拨打报警电话110或者固定电话72843016,公安机关会迅速进行查处。(铁岭日报 记者/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