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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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政策解读[2017]37号 发布日期: 201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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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铁岭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8日

铁岭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开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根据《中共铁岭市委办公室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铁委办发〔2017〕19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突破口,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核心,以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和分级诊疗制度为重点,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框架,逐步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协同发展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就医格局。使医药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医保支付方式进一步完善,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基本建立。

  (二)工作目标

  2017年9月30日前,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我市启动综合改革的公立医院有9家,分别是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铁岭市中心医院、铁岭市第二医院、铁岭市中医医院、铁岭市妇婴医院、银州区医院、清河区医院、铁法煤业(集团)总医院、东北中能建电力医院。

  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总结推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省级示范县经验。全面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疾病分组支付方式改革,2017年9月30日前,所有参加改革的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实行按疾病分组支付方式结算。到2017年底,县级公立医院门诊及住院患者人均费用和总收入增幅下降,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提升,自付医疗费用占总医疗费用比例下降。

  二、主要任务

  (一)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1.优化城市公立医院规划布局。严格执行《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铁政办发〔2016〕45号)确定的资源要素配置标准,推进卫生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合理配置公立医院床位规模,控制床位过快增长。合理把控公立医院建设标准和大型设备配置,禁止举债建设。医护比例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公立医院,原则上禁止增加床位。整合养老、医疗卫生资源,推进医养结合,积极探索并推进护理服务社会化。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

  2.落实公立医院运营自主权。积极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到2020年,全市公立医院基本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逐步落实公立医院运营管理自主权,各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从直接管理公立医院转变为行业管理。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立医院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落实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收入分配、副职推荐、中层干部任免、年度预算执行等自主权。健全公立医院绩效评价体系,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与医院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加强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3.强化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加强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落实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推进公立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加强预约和分诊管理,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改善患者就医环境和就医体验。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优化执业环境,尊重医务人员劳动,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健全调解机制,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师个人购买医疗责任保险等医疗执业保险,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4.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积极推进医药分开,探索多种有效方式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要达到85%左右,医院通过内部挖潜分担5%左右,剩余10%左右由各级政府投入和改革支付方式予以补偿。

  5.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完成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批复工作。经科学测算,在降低药品、医用耗材费用和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可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和部分检验项目价格,合理调整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分级诊疗等政策要相互衔接。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防范价格异动,加大对价格垄断和欺诈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完善医药费用管控制度,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2017年,全市区域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整体控制在11%以内。

6.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落实公立医院药品分类采购政策。鼓励跨区域联合采购和专科医院联合采购。医用耗材实行阳光采购,开展高值医用耗材、检验检测试剂和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2017年9月1日前,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实行“两票制”(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减少药品流通领域中间环节。鼓励区域药品配送城乡一体化。建立商业贿赂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出现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的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取消其供货资格。鼓励医生开具处方,由患者自行选择购药地点,促进药品零售企业凭处方销售药品。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配及使用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7.落实政府投入责任。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50元。加强疾病预防体系和慢性病防控体系建设。各级政府要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经费。落实对中医院、传染病院、精神病院、职业病防治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以及康复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改革财政补助方式,强化财政补助与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关系。

  (三)强化全民医疗保障制度

  8.完善全民医保制度。按照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的原则建立高效运行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多渠道筹资机制,参保率继续稳定在95%以上。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等“六统一”。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和商业健康保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完善医疗保险缴费参保政策使之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动态调整机制。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到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

  9.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减少按项目付费,完善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鼓励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方式,到2020年,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10.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完善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办法,探索开展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改革试点。实行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公开招聘制度等人事管理制度。对医院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或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由医院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招聘。适当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岗位比例。逐步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对工作时间之外劳动较多、高层次医疗人才集聚、公益目标任务繁重、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公立医疗机构,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予以倾斜。公立医疗机构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考核结果自主分配绩效工资。薪酬总量核定和个人绩效工资分配不与医疗机构的药品、耗材、大型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

  11.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与医院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情况挂钩。

  (五)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12.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组建以家庭医生为核心、专科医生提供技术支持的签约服务团队,不断完善签约服务的内在激励与外部支撑机制。引导居民或家庭在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的同时,自愿选择一所二级医院及一所三级医院,建立“1+1+1”的组合签约服务模式,签约居民可在签约组合内任意选择一家医疗机构就诊,若到组合外就诊须由家庭医生转诊。2017年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

13.大力推行医疗联合体建设。按照《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铁政办发〔2016〕45号)要求,整合区域医疗卫生资源,优化城乡医疗联合体布局,逐步形成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完善医保支付、医疗价格、综合管理等相关配套政策,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疗联合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引导双向转诊。

14.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快市级区域信息平台建设,2017年底,实现市区域卫生医疗平台与省平台的互联互通。完善CA认证平台,推进我市12320健康通与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2320健康通平台联通,提供预约挂号、移动支付和检查结果查询等智慧医疗服务。市级区域卫生医疗平台与健康“辽宁云”对接,促进远程会诊、远程影像等远程医疗发展。继续加大居民健康卡建设力度,拓展应用功能,推进医疗机构与商业医疗保险平台对接结算。

  三、保障措施

  15.强化组织保障。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决策部署,是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各级政府要强化对本地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由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2017年9月30日前,全面推开城市各级各类公立医院改革。各级财政、卫生计生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建立任务台账,明确改革时间表、路线图,把责任压实、要求提实、考核抓实。

  16.建立考核问责机制。把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纳入对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各级财政、卫生计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评估,发现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向上报告。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工作,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区加大激励支持力度,对改革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地区问责追究。

  17.加强宣传培训和信息沟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推进,要建立督导、考核、评估、问责机制,整体推进改革任务。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改革总结评估、考核评价和培训制度,及时跟踪改革进展,提炼改革经验,考核评价改革成效。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医改政策特别是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政策解读,妥善回应医改方面的社会关切。深入报道各地进展和成效、典型经验和做法,增强改革信心,为公立医院改革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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