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岭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

主题分类: 营商环境
发文机关: 铁岭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11-30 08:39:52
标  题: 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岭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政策解读[2022]11号 发布日期: 2022-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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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铁岭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铁岭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将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梳理编制本地区、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要及时更新我市现行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办事指南,依托铁岭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做好有效衔接,确保行政许可事项平稳、规范运行。

  铁岭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 unscramble

  《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岭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和意义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2022年底前编制并公布国家、省、市、县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7月,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印发辽宁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辽政发〔2022〕19号),要求各地区梳理编制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二、主要内容

  市营商局组织各县(市)区和32个市(中、省)直有关部门,认真对照《辽宁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以下简称《省清单》)认领相关事项。经过研究论证,形成了《铁岭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清单》制定过程中,已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完成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我市从《省清单》中认领350项行政许可。《清单》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341项;二是我省地方性法规设定9项。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梳理编制本地区、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制定的行政许可规范实施,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要及时更新我市现行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办事指南,依托铁岭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做好有效衔接,确保行政许可事项平稳、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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