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0日
一、《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解读
2021年4月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39号令公布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立足于解决现阶段检验检测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着眼于促进检验检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对压实从业机构主体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行为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今年3月1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第101号令对《办法》进行了修订,此次修订聚焦解决当前检验检测造假成本偏低、从业人员责任虚化等突出问题,加大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压实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着力维护检验检测市场秩序。新《办法》坚持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对未经检测出报告、替检漏检、篡改数据、伪造结果等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罚款上限提高至十万元;对违反强制性标准致使检测报告数据、结果错误的行为,最高可处以五万元罚款,提升了检验检测机构故意违法成本,突出了执法力度。同时,对轻微违法行为,新《办法》规定,可以采用说服教育、提醒敦促、约谈纠正等非强制性手段予以处理,体现了执法温度。新《办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中对检验检测机构在取得资质许可准入后的行为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等管理人员职责,规范检验检测从业人员行为。
二是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不受任何因素影响,保证检验检测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完整。
三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样品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数据传输与保存等要求进行检验检测。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
四是需要分包检验检测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分包给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机构,事先取得委托人对分包项目以及拟承担分包项目机构的同意,并在检验检测报告中注明。
五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其报告上加盖公章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由授权签字人在其技术能力范围内签发。检验检测报告用语应当符合相关要求,列明标准等技术依据。检验检测原始记录和报告应当归档留存,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
六是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当对其在检验检测工作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其官方网站或者以其他公开方式对其遵守法定要求、独立公正从业、履行社会责任、严守诚实信用等情况进行自我声明,并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准确性负责。
七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持续符合相应条件和要求、遵守从业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活动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检验检测机构在检验检测活动中发现普遍存在的产品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八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参加能力验证工作。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采取自查自改措施,依法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并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
《办法》列举了四种不实和五种虚假检验检测情形。属于不实检验检测报告情形有:一是样品的采集、标识、分发、流转、制备、保存、处置不符合标准等规定,存在样品污染、混淆、损毁、性状异常改变等情形的;二是使用未经检定或者校准的仪器、设备、设施的;三是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的;四是未按照标准等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的。
属于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情形有:一是未经检验检测的;二是伪造、变造原始数据、记录,或者未按照标准等规定采用原始数据、记录的;三是减少、遗漏或者变更标准等规定的应当检验检测的项目,或者改变关键检验检测条件的;四是调换检验检测样品或者改变其原有状态进行检验检测的;五是伪造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或者伪造授权签字人签名或者签发时间的。
各检验检测机构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办法》的各项要求,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检验检测活动。
二、检验检测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隐患风险
一是体系未有效运行,资质更新不及时。部分机构对管理体系建设重视不够,重技术、轻体系,导致管理体系与业务脱节。资质管理中存在机构名称变更未更新、最高管理者更换未重新授权等问题,影响机构法律地位、负责人、公正性等关键要素的合规性。
二是人员管理不规范,教育培训走过场。我市专业技术人力资源有限,检验检测机构技术人员外流,招聘困难。部分机构人员流动性大,未办理社会保险,劳动关系不明确。有的机构授权签字人只有1人,一旦离职或脱岗,无法出具报告。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往往是走纸面过场,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设备管理不到位,维护保养不及时。多数检验检测机构虽能够定期检定或校准仪器,但选择供应商时仅考虑价格,未全面评估,也未确认检定或校准结果,导致内容不全,缺少必要项目。一些机构设备位置调整后未及时恢复,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要求。标准物质管理中,试剂配制存在超期问题。
四是记录编写不全面,合同评审不细致。检验检测人员更重视检测数据和结果记载,忽视了报告和原始记录的完整性要求,导致签字不全、试验人信息不一致、缺少唯一性标识、缺少样品和方法信息等问题。委托单作为合同证明,存在缺少检测项目和依据、试验编号简写、与记录和报告编号不一致等问题,影响了检验检测报告的合法效力。
五是执行标准不到位,印章使用不认真。检验检测人员对标准不够熟悉,对试验条件和要求把握不准,存在试验与标准要求不符情况。个别机构存在检验检测专用章样式不统一,缺少有效的管理制度情况。
三、2025年检验检测监管重点工作
2025年,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决策部署,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总牵引,重点围绕贯彻实施省局“三个专项行动”,强监管、提能力、促发展,推动检验检测行业扩容提质,全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监管力度,提升检验检测公信力。聚焦监管重点领域,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深入开展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加大整治规范力度,将“严”的主基调贯穿监管始终。加强对检验检测报告编制、原始记录管理、仪器设备档案管理等方面行为规范,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检查发现问题,坚决维护检验检测市场环境秩序。
二是聚焦质量提升,强化检测技术支撑力。组织检验检测机构参加东北三省一区和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活动,夯实检验检测技术支撑能力。结合国家和省级质检中心培育,加强检验检测机构指导帮扶,推动检验检测机构提升技术水平。鼓励检验检测机构通过认可机构的认可,提升服务质量,增进各方信任。
三是助力产业升级,彰显检验检测服务力。持续开展检验检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行动,发挥检验检测支撑引领作用,围绕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紧扣对接产业链升级需求、促进重点产品质量提升、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等三个服务方向,推动检验检测行业与重点集群产业深度融合。
四是加强交流合作,增强检验检测供给力。鼓励检验检测机构“走出去”,对标先进地区、先进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学习交流,找差距、补短板,谋跨越、促提升,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跨区域技术培训、实验室共建,促进共同发展。提倡“请进来”,支持制造业头部企业,提升内部实验室技术能力,注册成立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相关资质,面向铁岭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
五是加强行风建设,提升舆论宣传影响力。持续开展“强监管、提能力、优服务,走进实验室”活动,提高监管队伍业务能力,增强服务意识,促进行风建设“三年行动”走深走实。组织开展“世界认可日”“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解读认可检验检测重大政策、重点工作,扩大检验检测行业的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