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 追授贾闯同志 授予刘晓君同志 铁岭市见义勇为模范称号的决定

来源:铁岭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6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8年8月29日,原昌图县老城镇征安办副主任贾闯、昌图县老城镇农技中心技术员刘晓君在同事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挺身而出,同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殊死搏斗。在搏斗过程中,贾闯同志被刺中3刀英勇牺牲;刘晓君同志左臂被砍受伤。他们的英雄壮举,体现了中华民族见义勇为、舍己为人的传统美德和高尚情操,他们是当之无愧的时代英雄和社会楷模。

  依照《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追授贾闯同志“铁岭市见义勇为模范”称号,授予刘晓君同志“铁岭市见义勇为模范”称号。

  市政府号召全市各条战线的广大干部、群众向贾闯和刘晓君同志学习,学习他们临危不惧、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大无畏精神;学习他们坚持正义、舍己救人,用鲜血、生命捍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奉献精神;学习他们不畏强暴、匡扶正义的高尚品德,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社会治安、积极维护社会稳定的良好氛围,为铁岭平安创建工作和推动铁岭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铁岭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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