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2021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9日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铁岭市2021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铁岭市2021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32

(此件公开公布

铁岭市2021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执法机关

检查对象

检查的具体事项

检查依据

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市发展

改革委

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在管道保护区范围内施工作业的企业及单位

检查是否有违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相关规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每季度

现场检查

市工业和

信息化局

供电及用电企业

开展电力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39号)、《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务院令第196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

第四季度

随机检查、现场检查

重点用能单位

检查节能目标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以及节能管理、制度建立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节能组织机构建立、专职能源管理人员的落实和开展节能教育、培训等情况;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工作;执行国家和省明令淘汰或者限制使用的用能产品、设备、设施、工艺、材料目录的情况;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指标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情况;能源计量管理和统计情况,能源消费管理情况;用能单位在整改期限届满后的整改落实情况;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标准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工业节能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3号)、《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令第33号)、《辽宁省节约能源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6号)

第二、三、四

季度

现场监察

市公安局

金融机构、高校、医院及关系国计民生的水、电、油、气、通信等企事业单位

指导和检查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

每季度

现场检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

检查网吧实名制落实情况。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0号修订)

每季度

现场检查

武装押运公司

检查人员、枪支、车辆安全以及相关人员持证上岗、着装、在岗在位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

每季度

现场检查

保安服务公司、自招保安单位

检查相关人员持证上岗、着装、在岗在位等情况。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

每季度

现场检查

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储存企业

检查爆破作业现场作业单位、爆破作业人员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来源与公安机关许可信息是否一致,民用爆炸物品临时存放是否有专人看护;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技防、人防、物防、犬防等治安防范要求落实情况;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的查验、登记、备案、采集和报送情况;实有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来源、登记标识与台账结存信息是否一致;实有民用爆炸物品的警示、登记标识质量是否可靠,信息是否准确。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每季度

现场检查

市公安局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检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销售、购买、运输、储存活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专门库房储存剧毒化学品;储存库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是否落实。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002—2012)

每季度

现场检查

烟花爆竹销售企业

检查是否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许可证件;烟花爆竹治安保卫力量、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烟花爆竹购销手续是否齐全,进出账目是否清楚;烟花爆竹流向登记是否健全,信息系统运行是否稳定;从业人员中是否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从业单位中是否存在不安定事端。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

每季度

现场检查

铁岭市客运中心有限公司、铁岭市公共汽车公司、铁岭市客运集团

检查技防系统运行情况、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落实情况等公共安全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辽宁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4号)

3月、6月、

8月、11月

现场检查

市民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行为予以查处。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9月

随机抽查

全市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

对未经批准擅自扩大建设、违规预售“活人墓”、违规出售超面积墓穴、违反价格管理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28号修订)、《辽宁省公墓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96号)、《辽宁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94号)

6月、12月

双随机

抽查

全市养老机构

查阅或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及其他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6月、12月

现场调阅

审查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中省直驻铁企业、市属企业

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专项执法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

2月—4月

现场调阅审查、查验等

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

6月—8月

现场调阅审查、查验等

对非法用工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专项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

9月—10月

现场调阅审查、查验等

开展欠薪专项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辽宁省农民工权益保护规定》(省政府令第228号)

6月-9月,

11月-次年

春节前

现场调阅审查、查验等

开展日常巡视监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

每季度

现场调阅审查、查验等

市生态

环境局

排污单位、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

检查环保装置运行情况、档案建立情况、减排措施落实情况;排污单位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排放、储存情况,排污费缴纳情况;建设项目、建筑施工现场污染物排放及项目审批、验收情况,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情况;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每季度

随机检查、现场检查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高排放机动车停放场地

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排放检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高排放机动车进行监督抽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辽宁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省人大常委会2013年公告第6号公布,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公告第1号修订)

每季度

随机抽查、现场检查

市住房城

乡建设局

全市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对建筑市场行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以及施工图纸审查、工程监理、工程节能、工程抗震设防、工程防雷、工程招投标、现场文明施工、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动态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公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修订)、《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5号公布,建设部令第163号修订)、《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

4月—6月,

7月—10月

每个县(市)区随机抽取2—3个工程项目进行实地检查

市交通

运输局

开原市、昌图县、调兵山市、银州区、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类以上班线客运企业及旅游包车企业

检查三类以上客运班车及旅游包车是否通过年度审验。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10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修订)

5月、6月、

7月、10月

现场检查

铁岭县、清河区三类以上班线客运企业

检查三类以上客运班车是否通过年度审验。

8月、9月

现场检查

辽宁虎跃快速汽车客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越进交通运输有限公司、铁岭市客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岭市亿通客运有限公司、铁岭市宇龙客运有限公司、铁岭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铁岭市客运集团龙兴道路有限公司

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企业资质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执行情况,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情况,动态监控情况,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情况,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情况,涉及班线客车旅游包车行业领域情况,涉及城市公交行业领域工作开展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5号修订)、《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

每季度

现场调阅审查,查验,检验

铁岭市客运中心有限公司

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企业资质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执行情况,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情况,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情况,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情况,涉及客运行业领域工作开展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10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修订)

每季度

现场检查、调阅资料

银州区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

检查安全生产管理以及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情况。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5号修订)、《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公告第64号)

每季度

现场检查

铁岭县、开原市、昌图县、调兵山市、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

每半年

银州区普通货物运输企业

每年

市交通

运输局

银州区内维修企业

检查相关企业备案及经营行为情况。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7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0号修订)

每季度

现场查验

铁岭县、开原市、昌图县、调兵山市、银州区、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

检查督导安全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2号修订)、《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部运输令2019年第29号公布)

每季度

现场检查

检查《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年审情况。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2号修订)

每半年

铁岭县、银州区、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出租汽车企业

检查“春运”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印发 <铁岭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铁安委发〔2020〕10号)

1月

现场检查

检查出租车驾驶员是否具有从业资格,安全生产管理落实情况(重点排查驾驶员情况),出租车业务管理情况,出租车经营许可年度审验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8号)、《关于印发 <铁岭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铁安委发〔2020〕10号)

3月、6月、9月、11月

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检查信誉考核及安全生产情况。

《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道路运输经营信誉监督考核办法〉的通知》(辽交运管发〔2016〕449号)

每季度

现场检查

市水利局

实施水土保持方案的相关企业

检查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9号公布,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2号修订)

3-12月

每月一次

现场检查,调阅资料等

取用水资源企业

取水设施是否经过审批,是否安装计量设施,取水用途是否与申请时的用途一致;是否缴纳水资源费。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76号修订)、《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5号公布,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6号修订)

每季度

现场检查,调阅资料等

市农业

农村局

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开展春季种子市场检查、夏季制种田间检查、冬季种子加工包装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4号)、《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5号)、《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6号)、《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5年第50号)

每季度

现场调阅审查、检查、抽样检验

种畜禽生产经营单位

开展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辽宁省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9号公布,省政府令第311号修订)

每季度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检验、鉴定

兽药、饲料的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

检查兽药、饲料的生产、加工、经营、使用环节质量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4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9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76号修订)

每季度

现场调阅审查、抽样、查验、检验、勘验

养殖场、屠宰加工企业、生鲜乳收购站

监督检查畜禽产品生产、收购、贮藏、运输环节质量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6号)、《辽宁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2013年公告第8号)

每季度

现场调阅审查、抽样、查验、检验、勘验

市农业

农村局

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农药使用单位

监督检查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以及农药安全生产情况。

《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7号)、《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4号公布,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2号修订)、《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 2017年第5号公布,农业农村部令 2018年第2号修订)、《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农业部令 2017年第7号)

每季度

现场检查、抽样

种子生产经营单位

检查生产销售的植物繁殖材料及植物产品是否经过植物检疫,是否带有植物检疫证明。

《植物检疫条例》(1983年1月3日国务院公布,国务院令第687号修订)、《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农业部令1995年第5号公布, 农业部令2007年第6号修订)、《辽宁省农业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44号公布,省政府令第292号修订)

3月、4月

现场检查

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农机作业场所

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检查农机维修者从业资格、维修设备和仪器技术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2号)、《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7号)

每季度

现场检查、抽查

市农业

农村局

动物饲养场、动物屠宰场(点)、动物诊疗机构

检查(抽查)动物饲养场、动物屠宰场(点)动物防疫条件;检查(抽查)动物饲养场种用、乳用动物省外引入情况;检查动物产地和屠宰检疫情况;检查(抽查)动物诊疗机构动物诊疗活动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6号公布,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修订)、《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19号公布,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修订)、《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辽宁省动物防疫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9号)

每季度

现场检查、抽查

病死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中心

检查(抽查)动物防疫条件,病死动物收集、生产、残值销售、车间及运输车辆消毒、企业执行无害化相关制度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辽宁省动物防疫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9号)

每季度

现场检查、抽查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

检查企业相关文件、产地生产投入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措施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70号)、《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71号)

每季度

现场检查、抽样

肥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

检查生产、销售肥料登记证、标签以及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0年第32号公布,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修订)

每季度

现场调阅审查、抽样检验

水产苗种生产者、经营单位

检查水产苗种生产、经营情况。

《辽宁省水产苗种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5号公布,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4号修订)

每季度

现场检查、抽样

渔业生产单位

对渔业及渔业船舶的证件以及渔船、渔具、渔获物和捕捞方法进行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二、三、四

季度

现场调阅审查或

查验

市文化

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

对网吧进行实地巡查,检查是否合法经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0号修订)

    每季度

现场检查

娱乐场所

检查娱乐场所是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55号公布,文化部令第57号修订)

 每季度

现场检查

艺术品经营单位

检查是否经营含有禁止内容的艺术品,是否能证明所经营艺术品的合法来源,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56号)

 每季度

现场检查

演出市场

检查演出企业及个人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9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47号公布,文化部令第57号修订)

 每季度

现场检查

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

检查是否存在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或者提供未经文化和旅游部批准进口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等情况。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令第51号公布,文化部令第57号修订)

 每季度

现场检查

文物市场

检查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87号修订)

 每季度

现场检查

广播电视机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

开展广播电视行政执法检查,查处相关违规行为;检查广播电视广告及电视购物短片;查处擅自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行为。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76号修订)、《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29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03号修订)

 每季度

现场检查

市文化

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企业

检查旅游经营活动行为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国务院令第550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76号修订)、《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国家旅游局令第30号公布,国家旅游局令第42号修订)、《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令第41号)

 每季度

现场检查

从事旅游服务活动的人员

检查导游服务行为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3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87号修订)、《导游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令第44号)

 每季度

现场检查

市卫生

健康委

辽宁陆平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铁岭市慈济医院

开展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一季度

现场检查

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小青煤矿、晓明煤矿、大隆煤矿,辽宁华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铁岭市健康体检中心

第二季度

现场检查

辽宁清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兴煤矿、晓南煤矿,铁岭县双树子煤矿,国投生物能源(铁岭)有限公司,辽宁天圆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铁煤总医院

第三季度

现场检查

铁岭华晨橡塑制品有限公司、铁岭选矿药剂有限公司

第四季度

现场检查

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检查公示信息情况和登记事项情况。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辽宁省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实施细则》(辽工商发〔2015〕23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0号)、《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1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8号)、《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务院令第59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二、四季度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各类市场主体

企业年报信息公示、即时信息公示情况。

《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务院令第596号)、《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7号)

1月-7月

现场检查

金融机构、通信运营商

企业年报信息公示、即时信息公示、

企业经营宣传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7号)

7月-11月

现场检查

直销企业服务网点及经销商

直销企业服务网点及经销商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违规直销及传销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3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76号修订)、《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

6月-7月

现场检查

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

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检查是否持续保持获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6 号)

 每季度

现场检查

取得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检查是否持续保持获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辽质监函〔2015〕64号)

 每季度

现场检查

电动自行车、防爆电器、消防器材、妇女儿童用品、学生用品、烟花爆竹等经营企业

抽样检验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产品来源合法性、可追溯性,产品整体质量是否符合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每季度

现场检查

食品(保健食品)生产单位

检查是否落实主体责任,是否持续保持获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2016年第54号)、《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公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修订)

每季度

现场检查

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

食品销售单位

开展食品销售日常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2016年第54号)

每季度

现场检查

餐饮服务单位

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相关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2016年第54号)

每季度

现场检查

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单位

检查中(省)级转移支付、市本级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确定的食品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

每季度

现场检查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及检验检测机构

检查安全管理情况以及设备使用、安装、维护保养和检测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公布,国务院令第549号修订)

每季度

现场检查

重点用能企业

检查是否配备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计量检测设备,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是否检定合格,是否建立相应的计量管理制度,是否依法依规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2号)

2月-5月

现场检查

计量器具制造企业,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

检查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计量标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指标是否符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

6月-11月

现场检查

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

加油机、加气机使用企业

检查加油机、加气机是否按周期检定,各部位铅封是否完好,其使用和管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检查是否存在改装主板或芯片、加装作弊装置等计量违法行为;结合地区实际,对有消费者投诉或检定不合格率较高的加油机、加气机进行现场检定,测量其计量偏差是否在规程范围内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35号)

6月-11月

现场检查

环保计量器具使用企业

检查是否配备相应环境监测计量器具,所配备计量器具是否满足环境监测要求;在用计量器具是否依法进行了计量检定或定期校准,是否具有有效的计量检定证书;是否制定计量管理制度,是否设立专(兼)职计量管理岗位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698号)

6月-11月

现场检查

医疗卫生机构

检查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建立了相应的计量管理制度,是否配备了专(兼)职的计量管理人员;在用医用计量器具是否依法进行了周期检定,是否建立了计量器具台账,是否建立了周期检定、维护、保管、报废、更新制度和各种日常不定期自查制度;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的医用计量器具进行诊断和治疗的行为;是否使用了国家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698号)

6月-11月

现场检查

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的企业

检查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标准的执行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三、四季度

现场检查

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

强制性认证产品的获证组织及实施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

检查强制性认证产品是否持续保持产品获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7号)

3月-11月

现场检查

食品、农产品认证的获证组织及实施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

检查是否持续保持获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国务院令第390号)、《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号)、《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5号公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6号修订)

3月-11月

现场检查

获得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认证的获证组织及实施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

检查是否持续保持获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国务院令第390号)、《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63号)、《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3号)

3月-11月

现场检查

获得省级CMA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

现场调阅审查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情况、文件、人员、报告和原始记录、分包、能力验证、信息上报、变更情况、证书标志使用、耗材使用等情况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

4月-10月

现场检查

药品经营使用单位

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是否存在销售假劣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

每季度

现场检查

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检查医疗器械经营情况。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6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0号修订)、《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58号)

1月-11月

现场检查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

检查医疗器械使用质量情况。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6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0号修订)、《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

1月-11月

现场检查

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

检查化妆品日常经营和使用情况。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7号)

每季度

现场检查

中介行业,供水、供电、供气单位,电信运营企业,市场(大型商超),医疗行业

检查是否存在价格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每季度

现场检查

市统计局

全市范围内所有统计调查对象

查看统计原始记录及统计台账,会计、税务账本,施工现场、生产现场、库存等情况以及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农业、人员工资等统计原始报表数据,检查是否存在拒报、虚报、瞒报等统计违法现象,是否存在指令报送、代报等统计违法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81号)

第二、三、四

季度

现场检查

市医疗

保障局

全市定点医疗机构

检查是否存在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违约及违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每季度

现场检查

全市定点零售药店

现场检查

市气象局

施放气球资质单位及其施放活动

检查施放气球资质单位的资质、人员、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执行和安全条件情况,施放气球活动的资质情况,专人值守、活动审批、系留气球加装快速放气装置、设置识别标志和警示标志、配备消防器材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

第一、 三季度,

重大节假日

现场调阅审查

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生产车间或库房、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

检查防雷装置安装、日常维护和检测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87号修订)、《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0号公布,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修订)

每季度

现场调阅审查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

检查作业单位的作业人员、作业装备、安全射界图、管理制度、作业记录等情况,以及装备库、弹药库等重点场所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8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第一、三季度

现场调阅审查

市烟草

专卖局

随机抽取的烟草零售户

检查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情况以及规范经营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23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

每季度

实地检查

市邮政

管理局

各快递企业

检查统计基础情况和数据质量情况。

《邮政行业统计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8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8号修订)

5月—7月

现场调阅审查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铁岭市分公司,各快递企业、分支机构

检查标准化建设情况及服务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7号)、《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9号)

全年

现场调阅审查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铁岭市分公司

检查纪念邮票和特种邮票发行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邮票发行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0年第8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5号修订)

发行首日

现场调阅审查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铁岭市分公司,各快递企业、分支机构

检查行业安全生产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7号)

《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号)

每季度

现场调阅审查

市消防局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所列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36号公布,公安部令第120号修订)、《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2号)、《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9号)

每月

随机检查

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全市部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清真餐馆、大型农贸市场及超市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商户

检查企业是否申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是否存在“清真不清”“假冒清真”等问题,商品流通场所的经营环境是否符合规定等。

《辽宁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61号)

1月—2月,

9月—10月

随机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