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西丰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5·8” 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铁岭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7日

  2023年5月8日1550分左右,西丰县鑫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西丰镇红旗路党校小区门前进行西丰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施工过程中,挖掘机作业时机械臂撞到一名工人头部致使其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经铁岭市人民政府同意,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成立了由铁岭市应急管理局、铁岭市总工会、铁岭市公安局、铁岭市住建局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市纪委监委同志参加事故调查。

  调查组通过调查,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形成了《铁岭市西丰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5·8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并提交铁岭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复市政府于2023年9月25号下发了《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铁岭市西丰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5·8一般事故调查结案的批复》(铁政[2023]55号)批复同意事故调查报告。依据《辽宁省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铁岭应急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铁岭市西丰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5·8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评估组,对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形成《铁岭市西丰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5·8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4422日,依据《辽宁省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的要求,市应急局会同市总工会、市公安局,采取听取汇报、调阅事故档案、现场核查及质询的方法,开展评估工作。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一)评估组成员

  组长:市应急局于洪江

  副组长:市应急局副局长杨春新

  员:市应急局调查统计夏冰

  市总工会劳保部部长徐颖

  市公安局内保支队科长李旭

  市应急局主任科员周吉

  (二)评估内容

  1.事故归档、备案及公布的情况;

  2.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3.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4.事故责任单位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5.形成评估意见

  (三)评估方法

  1.听取西丰县鑫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安全生产现状;

  2.调阅西丰县鑫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3.收集、整理有关见证材料,起草评估报告。

  二、事故归档、备案及公布的情况

  铁岭市应急管理局对事故调查卷与处罚卷进行了归档,共分3卷,于202419日在铁岭政府官方网站对政府批复和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全文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事故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共对1个事故责任单位、4名责任人提出了处理意见,现已全部执行到位。

  (一)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1、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人员(1人)

  戴宝库,安全意识淡薄,忽视自身安全,在挖掘机作业范围内冒险进入,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鉴于戴宝库已死亡,故不再追究其责任。

  1. 建议给予行政处罚人员2人

  倪成龙,鑫海市政公司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的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制定本单位在雨污分流预留井项目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能及时消除雨污分流预留井项目未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这一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铁岭市应急管理局按照法定程序对鑫海市政公司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的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倪成龙进行立案处理,于2023年9月25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应急告〔2023调查4-2),对其处以上年度收入40%罚款的行政处罚(合计壹万玖仟贰佰元整),2023年10月12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应急2023调查4-2),2023年11月30日倪成龙按照足额缴纳了罚款。

  曲英鹏,鑫海市政公司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未组织对挖掘机司机李楠楠、戴宝库、邹福顺等临时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对鑫海市政公司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未制定未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的情况未及时发现并提出相应安全管理建议,未制止在未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的情况下冒险进行预留井的施工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安全管理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铁岭市应急管理局按照法定程序对鑫海市政公司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曲英鹏进行立案处理,于2023年9月25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应急告〔2023调查4-3),对其处以上年度收入20%罚款的行政处罚(合计陆仟元整),2023年10月12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应急2023调查4-3),2023年11月30日曲英鹏按照足额缴纳了罚款。

  (二)对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西丰县鑫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制定施工方案,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教育和督促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到位,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不到位,导致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对事故负有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铁岭市应急管理局按照法定程序对西丰县鑫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立案处理,于2023年9月25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应急告〔2023调查4-1),对其处伍拾万的行政处罚,2023年10月12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应急2023调查4-1),2023年11月30日西丰县鑫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按照足额缴纳了罚款。

  • 对相关移交纪委监委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张明月,男,中共党员,西丰县城市发展服务中心市政分中心主任,负责西丰县城市发展服务中心市政分中心全面工作,对下属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检查不到位,导致该项目工人存在长期违章情况未能及时发现纠正,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纪委监委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西丰县纪委于2024年5月7日,对予张明月党内警告处分。

  •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李楠楠,挖掘机司机,违反《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2.0.8条款“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的规定,在抓钩机进行挖掘作业时知道戴宝库在作业区域内,冒险进行挖掘作业,导致挖掘过程中挖掘机机械臂碰到戴宝库头部最终死亡,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西丰县公安局于2024年4月8日对其进行立案侦查,现处于取保候审状态,等待起诉。

  四、事故责任单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西丰县鑫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整改评估情况

  1、安全培训方面。西丰县鑫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针对“5·8”事故,开展了全员安全生产整改会议。该公司针对“5·8”事故开展了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全员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培训,从根本上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杜绝违章违规作业。

  2.安全措施方面。事发后西丰县鑫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针对作业现场存在的问题,做了认真的整改。

  五、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西丰县人民政府认真吸取“5·8”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西丰县住建局在事故发生后,对辖区内已开工的市政工程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排查隐患,并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

  六、评估结论:

  评估组通过铁岭市西丰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5·8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整改报告

  铁岭市西丰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5·8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评估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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