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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点击量: 来源: 时间:2017-11-02

  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7年 6月29日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上

  铁岭市审计局局长  张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重点审计和调查了市级财政管理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就业补助、公车改革、脱贫攻坚、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以及部分县(区)公检法机关非税收入和涉案财物情况,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为促进铁岭经济平稳发展发挥作用。

  2016年,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1373万元,实际完成147767万元,加上上级补助、债务转贷、调入资金等收入,合计收入1018545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3972万元,实际完成439974万元,加上上解、债务还本和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合计支出1018545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3116万元,实际完成28686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1374万元,实际支出56668万元,加减上级补助等收入和结转下年等支出,当年收支平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570万元,实际完成15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9127万元,实际未支出。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26715万元,实际完成231351万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87613万元,实际支出255008万元。

  从审计情况看,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克服“经济下行、社会保障性支出增加”的双重压力,开源节流,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主要从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向上争取资金、置换政府债券等方面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认真落实各项国家调资政策,积极推进公车改革,发挥了财政职能作用。

  ——硬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程序,细化编制内容,完善预算定额,逐步改进预算管理方式。同时加大财政预算透明度,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加强对市本级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出台了《铁岭市本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和《铁岭市财政局预算执行管理内部控制规范》,保证了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强化财政资金管理。落实预算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管理权的主体职责,实现国库集中核算向集中支付顺利转轨。强化财政资金管理,完善制度建设,严格控制财政对外借款。印发了《铁岭市本级财政对外借款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对外借款的范围、审批程序、借款协议及监督管理责任。

  ——完善政府采购采管分离体系,提高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效率。强化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项目预算衔接,科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提高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效率。实际执行中,严格按照市人大批复预算执行,履行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加大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力度,加强对采购各环节的监督管理。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通过对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发现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不到位。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安排153116万元,年末决算28686万元,实际收入占年初预算安排的18.74%;支出年初预算安排151374万元,年末决算56668万元,实际支出占年初预算安排的37.44%。主要是受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影响,土地招拍挂没有实现预期目标。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安排27570万元,年末决算154万元,实际收入占年初预算安排的5.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安排19127万元,当年未支出。主要原因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还处于试编阶段,一些国有企业的收入存在不确定性。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从审计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卫计委、市就业局、市委党校、市规划局、铁岭日报社等7个部门(单位)及54个下属单位来看,预算执行情况较好,招待费和车辆运行经费总体呈持续下降趋势。但还存在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

  (一)挪用专项资金2423.56万元。其中市交通局挪用客货建专项资金1897.56万元,用于企业改制、场站建设等;市住建委挪用专项资金526万元,用于下属单位开资、解决上访问题等。

  (二)市住建委购买公租房支出2134.18万元,未取得发票。

  (三)市住建委3个下属单位未按规定及时收取非税收入75.5万元。其中:市园林绿化管理局苗圃租金10万元、市建筑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门市房租金5.5万元、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办公楼租金60万元。

  (四)市交通规划设计院、市弘达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缴纳社保费12.93万元。

  (五)市弘达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费收入265万元,未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导致少缴纳税费。

  三、重点专项资金及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2016年,全市共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37121.34万元,当年支出38352.52万元,年末累计结存43770.36万元。全年完成开工任务4336套,基本建成4336套。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任务463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567户。审计结果表明,市县两级政府积极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安居工程,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审计也发现以下问题:

  1.调兵山市工矿棚改资金1800万元闲置超过1年。

  2.2887套2012年底前已开工的棚改项目截至2016年末仍未竣工入住。其中开原市800套、银州区2087套。

  3.调兵山市2016年购买11套公共租赁住房,未按规定履行招投标程序,涉及合同金额453.43万元。

  4.部分县(市)区存在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违规领取货币补贴问题。其中银州区部分居民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85套,24户违规领取租赁补贴5.28万元。

  5. 欠缴租金44.86万元。其中调兵山市18.89万元、银州区25.97万元。

  6. 由于没有合适的安置人群,以及租金过高等原因,截至2016年底,共有119套公共租赁住房空置超过1年。其中凡河新区管委会110套、清河区9套。

  (二)全市2016年度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2016年,全市就业补助专项资金共筹集27198.99万元,支出17673.5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6514.7万元。全市共有10167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12876人享受职业培训补贴,8241人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4392人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114人享受就业见习补贴,138人享受求职创业补贴。审计结果表明,全市就业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较好,基本上保证了各类就业专项支出的资金需求。但审计也发现以下问题:

  1.34人不符合有关条件,多领公益性岗位补贴164.01万元。其中市本级17人,金额151.31万元;西丰县17人,金额12.7万元(已追缴7.64万元)。

  2.银州区零工市场违规发放加班超时等各类补贴38.28万元。此问题已移交银州区纪检委进一步调查处理。

  3.铁岭市创业孵化园支付培训老师讲课费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2.58万元。

  4.昌图县城乡就业管理局创业培训(SYB)未达到补贴标准,多发放补贴资金10.08万元。

  5.西丰县15个乡镇现金支付远程培训就业补助资金258万元,同时存在支出不合理问题。此问题已移交西丰县人民政府进一步调查处理。

  (三)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发放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审计调查情况

  2016年,全市共有5071户新购农机具6089台,享受农机购置补贴11928.09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全市拥有农机专业合作社1264个,其中正常经营699个。

  审计结果表明,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执行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一步简化规范补贴程序,及时兑付补贴资金,提高了农机具保有量和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促进了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迅猛,促进了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和产业化。但合作社数量增长过快,经营管理不规范,仍需通过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引进管理人才、评选示范社等方式提质增效,做实做强。

  (四)铁岭县、清河区公检法机关非税收入和涉案财物审计调查情况

  2015年和2016年两县区公检法机关共立案并受理案件10118件,立案审结8280件,上缴非税收入6201.05万元。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调查单位基本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行政性收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理处罚,建立并落实了相应行业的涉案财物制度。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铁岭县公安局社区警务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在未取得《非税收入征收委托证》的情况下,收取居民身份证件费和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2.清河区2个基层派出所应缴未缴非税收入7.36万元。

  3.铁岭县公安局出纳员邵某涉嫌挪用保证金169.44万元。此问题线索已移交铁岭县检察院进一步处理。

  另外还存在一些其他问题:铁岭县和清河区公安机关部分涉案财物案卷管理不规范、电子业务系统功能不完备,铁岭县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管理设施不符合标准,法院系统未建立非税收入台账等。

  (五)全市公务用车改革审计调查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末,全市参改单位748个,参改人员17309人,参改公务车4141辆。共接收上缴公务车2072辆,拍卖金额5227.86万元。改革后全市核定公务用车编制2460辆,实际保留2338辆,共向9583人发放公务交通补贴3475.52万元。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委、市政府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基本得到落实,公务用车处置能够按照处置办法执行,司勤人员基本得到合理安置,为避免行政资源浪费,节约“三公”经费提供了有力保证。但部分县(市)区也存在公务交通补贴未发放、车辆处置未完成问题。

  (六)铁岭县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2016年,铁岭县共有省级贫困村12个,建档立卡贫困户1273户、2970人,收到各级扶贫资金337.5万元。当年全县共完成3个脱贫销号任务,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移民扶贫和翻建改造安置、低保政策兜底等方式使962人脱贫。审计结果表明,铁岭县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市扶贫会议精神及有关工作部署,认真制定相关脱贫措施,及时拨付各级扶贫资金,脱贫攻坚工作有序开展。但审计也发现,25户进入建档立卡范围的贫困户,拥有工商企业、房产或车辆,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

  对上述问题,审计部门已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了处理;涉嫌违法违纪的,已经按照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审计建议

  1.严格执行预算法,科学安排年初预算,提高预算到位率。积极加强收入征管,切实盘活存量资金,壮大可用财力。

  2.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日常监管和社会监督作用,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隐患。高度重视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确保其发挥最大效益,更好地惠及于民。尽快建立住建、财政、房产、公安、民政、残联、工商、社保等单位信息共享机制,从根本上杜绝违规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情况出现。

  3.各预算单位要认真执行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会计主体责任,加强资金监管。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夯实会计基础工作。

  4.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被审计单位要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认真采纳审计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杜绝屡查屡犯问题发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诚恳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依法履行审计职责,为铁岭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