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 来源: 时间:2018-05-16
铁岭市审计局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报告
辽宁省审计厅:
根据《辽宁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开展稳增长等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审发〔2015〕68号)和辽宁省审计厅财政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一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有关事项的通知》,铁岭市审计局对铁岭市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将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审计对全市各级政府及所属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农垦等有关部门,以及住房保障办公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经办管理机构进行了重点审计,并延伸调查了307户农村危房改造家庭,对昌图县和铁岭县9个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铁岭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等中央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安居工程,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投资和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审计结果
(一)安居工程基本情况
1.安居工程实施保障情况
2017年,铁岭市通过货币化安置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保障棚户区居民1257户;
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9824户,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下同)保障6310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3514户;
通过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贫困家庭2748户。
2.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7年,省下达铁岭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1253套,基本建成任务313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任务2638套,农村危房改造开工任务2721户(任务完成期限2018年6月末)。审计核查表明,实际完成开工任务1257套,基本建成任务1257套;完成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任务2929套,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开工任务2748户。
3.安居工程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2017年,全市各级财政共筹集和安排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7114.7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安排13637.5万元,市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688.08万元,土地出让收入安排2053.56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安排200万元,通过收取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其他财政渠道筹集535.61万元;当年支出16724.43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支出11762.64万元,农村危房改造支出2243.25万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房源筹集支出561.51万元,公共租赁住房维护和管理支出187.49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459.29万元,其他支出1510.25万元;年末累计结存44160.68万元。
2017年,全市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等通过银行贷款筹集安居工程资金44941.67万元。至2017年底,全市安居工程项目银行贷款和社会融资余额370701.67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1.3个县(市)区安居工程专项资金闲置超过1年
清河区、调兵山市和铁岭经济开发区获得的安居工程资金1022.75万元未及时分配使用,至2017年底已闲置未用达1年以上,全部为上级财政补助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其中清河区2015年新城棚改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15万元,调兵山市2015年工矿棚户区改造省配套资金504万元,铁岭经济开发区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3.75万元。
已责成清河区人民政府、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和铁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使用的统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原因分析:相关项目需要调整,审批手续未完成,造成资金闲置。
2.银州区货币化安置房源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2017年银州区汇工街南段东侧棚户区改造项目签订安置协议72户。银州区人民政府采取指定房源方式进行了安置,未履行政府购买房源采购程序。
已责成银州区人民政府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执行采购程序,并结合实际开展工作,科学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工程。
原因分析:为了尽快地安排72户动迁户回迁入住,并结合银州区存量房源的实际情况,银州区召开专题办公会确定了安置房源。
3.7个县(市)区57户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住房保障待遇享受条件,但未按规定及时退出
昌图县、清河区、调兵山市、银州区等7个县(市)区57户保障对象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住房保障待遇享受条件,但未按规定及时退出,仍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46套,其中昌图县不符合条件享受租赁补贴3户(补贴未发放);西丰县不符合条件享受租赁补贴3户(补贴未发放);清河区不符合条件享受公租房2户、租赁补贴2户(补贴未发放);银州区不符合条件享受公租房28户;铁岭县不符合条件享受公租房1户;调兵山市不符合条件享受公租房10户;铁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不符合条件享受公租房5户、租赁补贴3户(补贴未发放)。
已责成昌图县、清河区、调兵山市、银州区等7个县(市)区人民政府督促有关部门取消不再符合保障条件家庭的保障资格,收回违规享受的保障性住房,并加强住房保障动态管理。
原因分析:由于未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住房保障部门无法实时掌握保障对象的房产、工商、公积金、车辆等信息。
4.开原市2户家庭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虚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万元
通过对省厅疑点数据现场走访核查发现,开原市2户家庭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虚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万元。
已责成开原市人民政府督促有关部门取消2户家庭危房改造资格,收回2户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另行安排使用。
原因分析:由于未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住房保障部门无法实时掌握保障对象的房产、工商、公积金、车辆等信息。
5.调兵山市、铁岭经济开发区已购买15套公共租赁住房及铁法煤业已建成218套公共租赁住房至2017年底空置超过一年
调兵山市房产局2016年购买的11套政府公共租赁住房未进行装修未交付使用、铁岭经济开发区住房保障中心2016年购买的4套公共租赁住房由于地址偏远和没有适合的安置人群,铁法煤业已建成218套公共租赁住房由于没有适合的安置人群,至2017年底空置超过1年。
已责成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和铁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督促有关部门加快开展工作,将空置的公共租赁住房尽快分配投入使用。
原因分析:由于公租房所处位置较为偏远、无适合的安置人群等原因,造成公租房闲置。
6.4个县(市)区762套提供的保障性住房租金收缴困难,欠缴租金共94.6万元
银州区、昌图县等4个县(市)区762套保障性住房租金收缴困难,欠缴租金共94.6万元,其中银州区43.2万元,昌图县30.78万元,调兵山市20.26万元,铁岭经济开发区0.36万元。
已责成银州区、昌图县等4个县(市)区人民政府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大租金收缴力度,拒不缴纳租金的,按规定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原因分析:由于承租人经济困难、缴交租金自觉性较差及管理机构催缴不力、手段有限等原因,造成租金收缴困难。
(三)审计建议
1.进一步盘活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性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县(市)区要全面清理保障性安居工程闲置资金,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统筹管理和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2.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应建立家庭收入、财产、身份等信息核对制度,确保政策受益人资格身份符合条件。
3.铁岭市各级政府应责成相关部门,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检查监督力度,确保发现的问题能及时整改到位并不再发生。
铁岭市审计局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