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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五项措施保障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到位

点击量: 来源:铁岭市住建局 时间:2022-11-10

  为确保《铁岭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暂行)》确定的工作目标圆满完成,整治事项落实到位,铁岭市制定了五项保障措施。

  一是各县(市)区住建部门按照方案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地区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坚持问题导向,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和整治重点,细化分解整治任务,深化整治内容,坚持市、县(市) 区纵向联动和部门间横向协同,坚持常态化整治和集中整治相结合,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二是市住建局在局政务网站上开设“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栏”,公布整治方案、整治进展情况和整治成果,公开违规行为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受理电话、电子邮箱等,广泛收集问题线索,逐条分析研判,形成整治问题清单,按照职责分工转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深入查处或联合查处。对实名举报案件,要认真核实、逐件处理、及时反馈。各县(市)区对应开设本地区“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栏”,专人负责。

  三是连续 3 年每年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抽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结合“双随机、一公开”,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既要督促整改落实,又要注重完善体制机制,提高综合整治能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是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网络媒体及从业人员,相关部门负责督促整改落实,并按照法定职责依法依规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等措施,查处情况要向社会公开;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五是加紧制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评价办法和不良行为记录管理规定,加快建立行业信用体系。加大信用评价结果在行业评优、项目招投标、资金监管等工作中的应用。通过持续整治规范行动,坚决查处清除一批“黑中介”、“恶物业”,不断净化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