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林业局,铁岭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8日
一、“十二五”林业建设回顾
“十二五”时期,全市林业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林业建设的部署,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中心、兴林富民为宗旨、科教兴林为支撑、依法治林为保障的指导思想,森林生态功能日益完备,林业产业发展步伐加快,资源保护工作力度加大,圆满完成了“十二五”各项任务目标,取得了显著成就。全市有林地面积达到677万亩,森林总蓄积量达到280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34.6%,分别比“十一五”期末增加1.38、0.32和0.3个百分点,2015年实现林业产值144.28亿元,是“十一五”期末的1.9倍。
(一)主要建设成就
1、林业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造林绿化工程取得实效。“十二五”期间,全市完成造林绿化面积212.02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64.01万亩,封山育林48.01万亩。七项重点工程中,退耕还林工程完成造林14.4万亩;三北防护林工程完成造林59.01万亩;世行贷款项目完成造林14.9万亩;中央财政补贴试点造林工程完成17.1万亩;省级财政补贴试点造林工程完成4.58万亩;大规模造林工程完成造林114.2万亩;辽宁省绿化委员会授予我市“造林绿化先进市”、“造林绿化模范市”等称号,授予铁岭县、昌图县、西丰县“造林绿化先进县”称号。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共建义务植树基地292个,学生示范基地36个,累计义务植树3720万株,人均植树6株,尽责率达到90%以上。362个村屯被评为辽宁省绿化模范村或示范村。
森林经营扎实开展。累计完成中幼龄林抚育面积22万亩,预计林木到主伐期蓄积量净增长78.08万立方米,培育了后备森林资源。
湿地保护区全面恢复建设。五年来,莲花国家湿地公园完成湿地恢复200亩,建监测站1处、配备监测设备1套,建管理站1处,设立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1处;围绕凡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制定了《凡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建设3个凡河流域管理站和监测站,组建一支36人的管护队伍,设立边界碑、分界碑和凡河源头碑,凡河湿地得到恢复和保护;开原市黄旗寨白鹭自然保护区被确定为省级自然保护区,成为我市第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莲花国家湿地公园通过国家验收,同时,成为全国23家纳入“十三五”国家湿地公园重点建设单位之一,是我省唯一入选国家湿地公园重点建设的单位;西丰县寇河湿地公园晋升为省级湿地公园。全市已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14处,保护地面积达171.87万亩。
2、林业产业迅速发展
林地经济规模不断壮大。全市榛子产业通过实施政府主导、产业化经营、科技兴榛和名优品牌战略,榛子产业得到蓬勃发展。截止到目前,全市榛林面积由2010年的105万亩发展到113万亩,年产量由2000万公斤提高到3500万公斤。彩色苗木花卉种植面积15万亩,山野菜种植面积4.6万亩。
林业产业化发展势头强劲。全市各类林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已经发展到1953家,其中木材类企业611家,榛子类加工和营销企业410家。首届中国森林食品交易博览会、六届中国(铁岭)榛子节、两届中国北方开原种苗花卉博览会和六届中国鹿业发展大会成功举办。
“品牌战略”成果不断涌现。我市连续两年被国家林业局评为“林业产业突出贡献奖”。铁岭县、开原市和西丰县先后被评为“中国榛子产业第一县”、“中国彩色苗木产业第一县”、“中国鹿产业第一县”和“辽宁省‘一县一业’示范县”,开原市还被评为“中国榛子产业示范县”。“马侍郎”、“三能”、“鹿宝堂”等品牌被认定为省名牌林产品。
榛子标准园建设取得突破。连续三年实施兴农富民经济林开发项目,投入资金6532.95万元,用于71个重点榛子园的道路、灌溉、用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市、县榛子标准园面积达到58万亩,占总面积的52%。
“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2015年,省里给铁岭市(含昌图县4万亩)下达的经济林工程建设任务为31.99万亩,占全省总任务的17.89%,新植面积11.24万亩,改造面积20.79万亩,全部完成。2014年开展此项工程以来,共完成经济林建设任务71.6万亩。
3、生态文化建设扎实推进
“十二五”以来,全市加大了林业宣传力度,电视台、报社和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保持常年宣传态势,宣传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林业优惠政策、宣传造林绿化及经济林开发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传授、推广科学技术。市林业局创建了林业系统网站,畅通了对上宣传典型、对下宣传政策的快捷渠道,有效地吸引社会各界参与到林业生态建设当中,促进了造林体制机制完善和创新。全市共宣传报道1400多篇(条),信息上报近千条。开放辽河生态博物馆,宣传辽河保护区和湿地生物多样性,提高生态保护意识,共接待参观人数1万多人(次)。2014年,开原黄旗寨白鹭省级自然保护区被省林业厅、教育厅、文化厅、共青团省委、省文明办五家单位评为辽宁省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
4、林业资源管护继续加强
采伐限额管理更加严格。“十二五”期间,全市采伐限额一次性下达到乡、镇(场),并制定了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简化森林采伐审批环节。实行采伐限额及采伐审批公示制度,强化采伐限额按蓄积量进行控制管理。对农民自用材及自留山采伐推行伐区简易设计,方便了农民用材需求。建立健全新型监管制度,由森林经营者对伐前、伐中和伐后进行自主管理,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监管服务。各县(市、区)都建立了“一站式”林业服务平台,为森林经营者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全市共消耗采伐限额80.92立方米。
林地管理力度加大。“十二五”期间,共办理占用征收林地项目34项,占用征收林地面积465.8737公顷;共查处非法侵占林地案件230件;2014年开展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清查非法侵占林地案件130起,收归林地16.53公顷。完成了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森林保护工作成效显著。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完成森林病虫害防治面积324.2万亩,年均生物防治率达到40%,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6.4%,成灾率控制在1‰以下,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测报准确率达到98%,有效控制了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和蔓延。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每年达296万亩,补偿资金共1.5亿元。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继续提高。增加了消防器材,通过培训和实战演练,消防队伍扑火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火灾发生率远远低于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控制的1‰的指标,被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评为森林防火先进单位。林业综合执法扎实有效。共查处涉林案件1556起,比“十一五”期间降低了42%。
5、青山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
共清退“小开荒”73.6万亩,完成造林72.5万亩,超坡地还林面积30万亩,围栏2012公里,围栏封育面积50.63万亩;完成闭坑矿生态治理项目131个共3862亩;完成生产矿生态治理项目29个共695.88亩;完成公路建设破损山体生态治理工程37个共424亩;建成1处市级城市公益性公墓,56处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2013年,我市以全国第三名的好成绩入选国家节能减排对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未来三年可获中央财政补助50-60亿元。
6、林业支撑保证能力增强
林业科技研发取得新成果。10项科研成果获得市级以上科技成果进步奖,选育并审定平榛优良品种2个,制定省级地方标准11项并发布实施,申请国家专利5项。推广林业生产实用技术15项,技术推广辐射面积150万亩,建设各类试验示范、科技推广和研发基地50个。
林业种苗工作得到加强。全市苗木生产面积由“十一五”的18.45万亩发展到28.51万亩,累计育苗能力达到11.234亿株;造林绿化工程苗木自给率达到100%,林木良种使用率达到95%;林木种子基地从小到大,从“十一五”的3万亩发展到6万亩,年产能力达到16万公斤,基地供种率达到90%;共出圃各类苗木17.85亿株,创产值46亿元;苗圃所有制形式呈现多元化。国有苗圃15个,集体苗圃18个,个体和股份制苗圃3055个,基本上形成了以国营、集体苗圃为龙头,个体和股份制苗圃共同发展的苗木供应格局。林木种苗的充足供应对造林任务的圆满完成和环境的改善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良种选、育、新品种引进工作稳步推进,林木种苗行政执法队伍正在逐步得到加强,林木种苗质量明显提高,铁岭市中心苗圃已通过了ISO9001-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被评为全国质量信得过种苗基地。
基层林业站建设得到加强。完成国家标准林业站建设3个,省重点县林业站建设3个,有4个县(市)区林业站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林业站长全部通过国家培训及考试持证上岗。
科技培训工作扎实有效。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培训,共培训技术人员及林农5万人次,科技入户率达100%,使每户林农掌握1—2项先进实用林业生产技术。
7、民生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
投资600万元进行国有场圃危旧房改造,场容场貌和办公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国家和省投资3020万元进行1510套国有林区棚户区职工危旧房改造,改善了林场职工居住环境。
8、林业改革不断推进
集体林改革不断深化。截止到目前,全市集体林权改革确权发证面积513.7万亩,累计发证本数16.04万册;调处林权纠纷609起,调处率100%。森林保险面积不断扩大。目前,全市纳入森林保险面积404.17万亩,森林保险费补贴资金累计达2012.16万元。
(二)基本经验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林业工作,在各项造林工程、青山工程、经济林工程等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过程中早安排、早部署,召开全市动员会议和阶段总结会议,各级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重点工程和项目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了考核和督查机制,政府分管领导深入一线督查督办。
2、深化林业改革,增强发展活力。全市进一步稳定完善林地承包经营关系、深化配套改革。以改革林木采伐管理制度为突破,建立健全森林可持续经营新机制;以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覆盖面为重点,建立健全林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制度;以推进森林资源资本化、适度规模化为方向,建立健全森林资源流转新制度;推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规范发展,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以提高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为重点,建立健全支持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探索林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新模式,建立健全林业管理服务新体制。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健全服务、规范管理、科学经营,建立全市集体林业良性发展体制机制。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林地资源的内在经济效益不断被激活,农民投身林业生产建设的积极性不断高涨,林业经济成为致富山区农民的新的经济增长点。
3、突出重点工程,带动林业发展。全市把青山工程、经济林工程和造林绿化工程等重点工程列为林业工作的“一把手”工程。在经济林工程建设中,全市以兴林富民为目标,依托自身资源优势,结合经济林工程发展特色产业,实现了经济林工程与农民致富、经济林工程与土地流转、经济林工程与发展沟域经济、经济林工程与发展第二产业的四个有机结合,使榛子、苹果、红松、刺龙芽等经济林品种的种植规模进一步扩大。同时,我市的彩色苗木、梅花鹿产业等一批特色产业项目也得到了迅速发展,成为发展县域经济、农民致富的重点产业。
4、拓宽筹资渠道,加大林业投入。进一步完善有利于社会力量参与林业建设的新机制,广泛吸引、动员各方面力量与林业建设,构筑多远化投资林业建设的新格局,实现林业生态建设全社会共享共建。在造林绿化工程中,全面推行大户承包、股份合作、联户造林等多种形式造林,充分吸收个体、民营资本融入林业建设,切实加大了绿化投资,提升了绿化效果。在经济林工程建设中,通过政府、企业、个人三家抬的方式,吸纳企业、社会团体、合作社组织及农户的资金投入经济林工程建设,2014年全市各类经济组织投入社会资金9200多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对林业建设投入相对不足,导向作用不明显,影响了林农及社会造林营林的积极性;二是森林资源管理与保护还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非法侵占林地问题未能得到有效遏制,森林防火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三是林业生态文化建设相对滞后,生态文化教育基地不多,生态文化活动开展不经常;四是林产品精深加工滞后,缺少在全国叫得响的品牌。
二、“十三五”林业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林业改革、创新发展思路,努力提高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管护水平,大力发展林业产业,进一步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为建设美丽富庶文明快乐新铁岭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实施科学布局
坚持严格保护,生态优先,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分区突破,科学处理好森林供给和合理利用的关系。
2、坚持绿色发展,因地因林制宜
突出抓好国家和省级林业重点工程建设,重点强化森林培育,提高森林质量,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不断提高林地、林木综合利用率。
3、坚持创新推动,实现科技兴林
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快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不断提高现代林业建设的物质装备水平和科学管理水平。
4、坚持普治并举,推进依法治林
不断完善林业地方法规体系建设;加强全市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加大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文明执法。
5、坚持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
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林业建设,建立多种形式的投入机制,实现林业多元化发展,进一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建设目标
按照中央提出的“要把发展林业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首要任务”的要求,到2020年,全市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 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比较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
林地保有量:52.59万公顷。
森林覆盖率:35.38%。
森林总蓄积:3000万立方米。
活立木总蓄积:3160万立方米。
省级以上公益林保有量:21.51万公顷。
自然保护区面积:86967公顷。
湿地保有量:29877公顷。
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
(四)总体布局
按照国家、省主体功能区战略和构建林业生态安全屏障的要求,构建以东部水源涵养林生态屏障区、西北部防风固沙林生态屏障区、中部平原农田防护林网区为主体,以国家级和省级限制开发区域为支点,以点状分布的国家级和省级禁止开发区为组成部分的“两屏一网”生态安全战略格局。
1、东部水源涵养林生态屏障区
区域范围:102国道以东,包括西丰、清河全境,铁岭县、开原市、昌图县、银州区、开发区等县(市)区山地丘陵区的40个乡镇。
区域特点:地处我市东部山区,地形地貌以山地为主,森林覆被率高,降水充沛。
区域定位:提升森林质量 发展林地经济
建设任务:一是加强森林保护与培育,加快森林抚育,提高林分质量和林地生产力,提高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能力,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二是加快林地经济发展,重点发展森林食品、药材,积极发展森林景观旅游业。
2、西北部防风固沙林生态屏障区
区域范围:位于科尔沁沙地东南缘,辽河与招苏台河之间,包括昌图县西北部的10个乡镇(场)。
区域特点:地处铁岭市西北部,地形地貌以丘陵为主,气候干旱少雨,光照充足,有效积温高,风沙危害严重,是我市沙化荒漠化重点治理区。
区域定位:加快扩林增绿 发展生态经济
建设任务:一是重点加大造林绿化力度,大力实施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和沙化、荒漠化土地治理工程,遏制科尔沁沙地南侵。二是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和工业原料林,积极发展灌木柳、紫穗槐、沙棘等特色经济林。
3、中部平原农田防护林网区
区域范围:102国道以西,招苏台河以东狭长的波状平原区,包括铁岭县、开原市、昌图县、调兵山市、银州区5个县(市)区的55个乡镇。
区域特点:地处铁岭中部,属辽河冲积平原,地势平坦,土壤肥沃,降水适中,是我市农业的主要产粮区。
区域定位:加强林网和湿地建设 发展流域经济
建设任务:一是加强农田防护林网建设,加强湿地保护和恢复。二是着力建设以杨树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和工业原料林基地;大力发展以大果榛子、苹果等为主的经济林产业,加快推进森林食品加工业发展;积极发展特色湿地生态休闲旅游业。
三、“十三五”发展建设任务
(一)林业生态建设
1、着力抓好增绿工程
①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采取乔灌草结合的措施开展造林绿化,规划建设面积为97.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2.5万亩、封山育林75万亩。
②中央财政补贴试点造林工程。利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全市开展以苹果、红松为主的乔木林建设,以平榛为主的灌木林建设,规划建设面积为10.5万亩。
③退耕还林工程。重点以水土流失严重、超坡地耕地等生态脆弱的地区为主,持续开展退耕地造林、荒山荒地造林及封山育林。计划退耕还林面积0.25万亩,荒山荒地造林10.2万亩,封山育林32.6万亩。
④义务植树和村屯绿化工程。义务植树0.45亿株,建设省级绿化示范村583个。
⑤森林经营建设工程。以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为依托。以森林经营试点县和林业重点县为主,全市计划完成抚育50万亩、低产林改造7.5万亩、红松果材建设1万亩、大径材培育2.5万亩。
2、完善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
①闭坑矿山生态治理工程。全面改善矿区、生态脆弱区和敏感区的生态环境,计划治理恢复废弃矿山和破坏山体面积1672亩。
②凡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工程。凡河流域生态清淤1万立方米,湿地恢复与修复面积1平方公里,其它湖泊和库塘生态修复4平方公里;河流、沟渠湿地恢复与修复100公里;实施净化型人工湿地建设面积10平方公里。建立凡河湿地生态监测中心、野生动物救护站、野生动物疫源疾病监测站以及水生动物定位监测点4个、湿地植物监测点5个、水文水质监测点10个、气象监测点2个、湿地生态旅游监测点5个,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和湿地信息网络系统建设。
③铁岭莲花国家湿地公园湿地恢复与保护工程。每年争取中央财政补助项目1个,每年完成湿地恢复100亩以上,完成监测站建设1处。逐步扩大科普教育基地规模,不断丰富更新科普教育设施。积极争取资金,力争建设湿地博物馆1座。
④湿地恢复与保护工程。结合我市湿地资源现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保护我市湿地原生态和水源涵养功能为目标,以恢复湿地的天然结构、生态功能和生态完整性为重点,开展湿地恢复与保护项目。计划投入资金300万元,在我市凡河湿地、西丰县寇河湿地、银州区柴河湿地及其它生态环境脆弱、退化恶化的湿地开展湿地恢复、湿地生态系统结构修复或重建以及水文水质恢复、综合治理和保护能力建设等项目,最大限度地保护我市湿地资源及野生动植物资源。
(二)林业产业发展
“十三五”期间,全市林业产业要进一步优化结构,提升产业化水平,实现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规划到2020年,全市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167亿元,年均增幅3%,从事林业产业的农民人均收入6000元以上。
1、林地经济。到“十三五”期末,以林业种养业为主的林地经济实现产值66.8亿元。
(1)平榛种植。全市榛林面积113万亩,产果面积达到71万亩,亩产达到80公斤,年产量达到5600万公斤,从事榛子产业的农民人均收入达到20000元。
(2)苗木花卉。新增苗木花卉种植面积5万亩,全市达到20万亩,花卉苗木产量3亿株。
(3)林下种植。新增林下参、中药材种植面积10万亩,全市达到40万亩;新增山野菜种植面积10万亩,全市达到14万亩。
(4)林下养殖。林蛙放养量达到10亿只,年产商品蛙1.5亿只;新增其他林下养殖家畜(禽)存栏量200万只,全市达到400万只。
2、林产品加工。全市重点引进、培育和扶持固定资产投资5000元以上,以榛子为原料和辅料的国内外大型油类、食品、饮料、医院保健品等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到“十三五”期末,全市加工能力在1000万公斤以上的榛子深加工企业达到5家以上,其中以榛子为原料的食品、饮料和药品企业各2家以上。鹿产品精深加工及森林食品、中药材、毛皮动物及其他野生动物加工企业也要同步推进。到规划期末实现产值49亿元。
3、林产品流通、森林旅游业与休闲服务。实施创建中国榛子电子商务园项目,规划在2016年建设电商综合服务平台,2017年建设仓储物流中心和统一运营服务中心,2018年建设三个“铁岭榛子大集”。重点引导种植大户、经销大户加入电商平台,逐步带动整个乡镇、整个区域的榛子产业融入“互联网+”时代。全市新建或改造各类旅游景区20个,年接待游客700万人次。到规划期末,以林产品流通、森林旅游业与休闲服务为主的第三产业实现产值51.2亿元。
4、榛子木本粮油基地建设。“十三五”期间,争取将榛子纳入国家木本粮油计划,积极向国家争取资金补助,粮油基地内种植榛子每年每亩补助300元。规划到2020年末,在全市113万亩榛子面积中,发展榛子木本粮油基地50万亩。
(三)林业生态文化建设
1、国家级、省级森林城市建设。积极探索国家级森林城市和省级森林城市的创建工作。
2、古树名木保护。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提高全民古树名木保护意识。一是积极开展古树名木调查研究,制定古树名木保护规划,对衰老、病害的古树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保护措施。二是积极开展古树名木文化游活动,出版古树名木科普宣传书籍、画册,开展摄影比赛等。
3、生态文化教育基地建设。一是在凡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建立5个科普宣教点和10个野外宣传教育基地。二是开放辽河生态博物馆,进一步宣传辽河保护区和湿地的生物多样性。三是开展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到2020年,省级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达到3-5处,争创国家级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
(四)森林资源管理
坚持依法治林、科技兴林,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管理水平。
1、森林采伐管理。经国家林业局核定,“十三五”期末森林采伐限额为347500立方米。
2、林地管理。“十三五”期末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面积控制在300公顷以内,其中非重点建设项目占用林地面积不超过20公顷。
3、林权管理。“十三五”期末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
(五)森林资源保护
1、森林防火。建设市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面积300平方米,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扑火物资;完善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20座森林防火瞭望哨;建设森林防火无线通讯系统,形成覆盖全市林区的无线通讯网络。
2、公益林与天然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全市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的公益林、天然林总面积296.1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229.3万亩,省级公益林45.4万亩,天然林21.4万亩,重点在东部山区乡镇。
3、野生动物救护。计划投入资金60万元,在白旗寨乡、大甸子镇、李千户镇结合保护管理站建立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通过采取人工救护、繁殖等措施,救护繁育珍稀濒危动物后放归大自然,加速自然种群数量的恢复与发展。
4、林业有害生物治理。实施重点林业有害生物综合治理项目和灾害防控能力建设项目。重点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达到100%,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检疫率达到100%,重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率达到100%、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和生物防治率达到30%以上。重点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降至60万亩以下,危害面积降至40万亩以下。通过建设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和服务保障四大体系,有效提高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防控能力。
5、行政执法。一是加强森林公安执法。加强森林公安业务装备建设,新增指挥通信装备、侦察装备、现场勘查装备、单警装备等执法勤务装备;推进森林公安基层派出所标准化建设,改善基层森林公安派出所软硬件条件。二是加强青山保护执法管理。贯彻《辽宁省青山保护条例》,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破坏山体、依附山体植被的行为和恢复治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三是健全林木种苗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体系。“十三五”期间,市、县两级林木种苗专职执法人员要稳定在20人左右,林木种苗管理机构的质检员人数不少于10人。在完善市级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的基础上,逐步在铁岭、西丰等区县建立4个区县级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形成市县两级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网络。四是健全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体系。加强市、县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队伍建设。五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执法。强化执法队伍和执法装备建设,提高快速反应、现场快速检测能力和信息化水平,有效打击违法经营、使用和运输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行为,防止危险性有害生物的人为传播和蔓延。
(六)林业改革
1、集体林权改革。一是积极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合作林场、行业协会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到2020年林业合作组织要达到500个,经营林地面积覆盖参改面积的50%以上。二是创新林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新模式。积极推进以县级为主、乡级为辅的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设。逐步建立林权管理、流转交易、社会服务“三位一体”的林权管理服务机构,提高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水平,创新服务机制,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三是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要充分利用好中央财政贴息补助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对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和农户小额贷款。四是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到2020年政策性森林保险要达到全覆盖。
2、国有林场改革。到2017年底,完成全市国有林场改革任务。一是明确国有林场功能定位。将国有林场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国有林场公益性质不变。二是改革国有林场用人制度。实行以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三是转变国有林场管理方式。推进国有林场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完善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四是建立森林资源监管体制。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森林资源产权制度,由国家、省、市三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级监管。五是妥善安置富余职工。按照“内部消化为主,多渠道解决就业”和“以人为本,确保稳定”的原则妥善安置国有林场富余职工。六是完善社会保障体制。切实解决好国有林场职工的参保和续保问题。七是有效化解国有林场债务。八是提升国有林场整体功能。坚持生态优先、科学营林的理念,加大森林资源培育、经营和保护力度,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
(七)保障能力建设
1、科技研发。围绕榛子产业、彩叶苗木产业、林下资源开发产业发展,重点开展平榛优良品种选育、繁殖技术、基础理论的研究,城乡绿化优良品种(引进、培育彩叶苗木)及繁殖栽培技术的研究,林下资源开发利用及经营模式的研究。选育平榛优良品系3-5个,审认定林木良种5-7个;引进、驯化、选育城乡绿化树种5-10个;研究具有循环经济特色的复合高效生态产业发展模式3-5个。完成科技项目8-10项,申请专利5-10个,审定标准10项以上。
2、科技推广。加强市、县林业科技推广基础建设,强化基层林业站科技推广职能。调动各级学会、协会参与科技推广的积极性,扶持发展基层林业技术推广专业服务组织,形成新型林业科技推广网络。大力推广应用林业新技术、新成果,提高技术覆盖面。“十三五”期间,推广林业生产实用技术25项,技术推广辐射面积达到200万亩。
3、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建设林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60个。包括野生榛林垦复、平榛苗木繁育、平榛丰产栽培、平榛有害生物防治、平榛标准化生产、苗木花卉繁育、林下经济开发、生态林营造等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全市林业产业发展。
4、科技培训。培训林农培训6万人次,科技入户率达到100%,使每户林农掌握1-2项先进实用林业生产技术。
5、基层林业站建设。改善全市林业站基础设施和办公条件明显;建设国家级重点林业站5个和省级重点林业站10个;争取林业工作站经费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6、林木种苗工程建设。一是开展林木种质资源清查与保护工作。对全市林木种质资源进行全面清查,对珍稀濒危树种采取原地和异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保护和保存;重点开展生态树种、商品林树种、观赏树种以及林木生物质能源树种的良种选育工作。二是种苗工程建设项目。在全市建立林木良种基地3处,林木良种繁育中心5处,林木采种基地2处,林木种质资源库1处。三是苗木生产基地建设。投入500万元建设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项目,对铁岭县红峰林场落叶松良种基地等进行抚育与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50万元建设采种基地项目,对西丰县冰山水曲柳良种基地等进行抚育与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扩大基地规模。四是林木种子加工、贮藏基础设施建设。在4个区县各建设一处500平方米的林木种子加工、贮藏库,分别配备必要的林木种子加工、贮藏设备。五是良种工程建设,重点建设10个良种繁育基地。六是建设林木种苗市场,在西丰县、开原市、昌图县、铁岭县扶持四个林木种苗交易市场。七是建立和完善林木种苗信息化网络。建立全市种苗信息网络,形成市、县(市)区和苗木经营单位三级种苗网络体系。
7、林业信息化建设。一是搭建铁岭“智慧林业”基础框架,重点发展以云计算为基础的林业信息化云服务模式,逐步从数字林业转向智慧林业,与省林业厅全面对接。二是充分融入“互联网+”思维,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资源管理”、“互联网+生态建设”、“互联网+林业产业”、“互联网+产权交易”、“互联网+档案管理”、“互联网+智慧林业”七个方面的建设,全面提升我市林业信息化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林业政策,加大改革力度。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入收尾阶段,要继续完善各项服务。要稳定林地承包经营关系,全面落实农村林地承包法律政策,稳定林地承包经营关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要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合作林场、行业协会等新兴林业经营主体,加强指导、扶持和服务力度。要创新林业生产全程社会化的新模式,积极推进以县级为主、乡级为辅的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设,逐步建立林权管理、流转交易、社会服务“三位一体”的林权管理服务机构,提高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水平。要积极推进林业采伐管理制度改革,科学核定森林采伐限额,限额分配实行公示制并简化采伐审批程序。要充分利用好中央财政贴息补助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对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和农户小额贷款。要健全省、市、县、乡四级林业与政策型森林保险工作的协调机制。要推进农村林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实现森林资源资本化、适度规模化经营。
(二)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林业投入。生态建设要以政府投入为主,纳入各级政府公共财政预算;产业发展要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外部生产要素与林业产业开发,形成以市场融资为主、政府适当扶持的投入机制:一是地方财政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大林业产业振兴资金投入力度。二是出台林业信贷扶持政策。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办林权抵押贷款、林农及中小企业小额信用贷款和林农联保贷款等业务;鼓励符合条件的林业产业龙头企业和业绩好、资信优良的林业中小企业发行金融债券,募集生产经营资金;福利和支持各类投资基金投资林业,支持组建林业产业投资基金;鼓励各类担保机构开办林业融资担保业务等;三是积极探索建立森林保险体系。通过政策性保费补贴等政策手段引导保险公司、林业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组织、林农积极参与森林保险,扩大森林投保范围。
(三)发展社会造林,推动林业建设。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造林绿化奖惩机制,严格执行造林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要鼓励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各行业、各地区投资发展私营林业,明确非公有制林业的合法地位加速非公有制林业的快速发展,吸纳一切资金来我市建设发展林业。同时要及时在造林中发现典型,以工程造林、项目造林为龙头,带动一般造林,确保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投资造林的全面完成。争取任务,争取国家项目建设资金,促进造林工作的全面展开和快速发展。结合林改将新植林地的经营权确权到户或拍卖经营权,明确责任。真正做到“谁造谁有、谁受益”。从而进一步巩固农户造林营林的积极性,为生态建设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四)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繁荣林业经济。一要依托我市榛子、苗木花卉、鹿业的资源优势,强化“一县一业”发展战略,大力推进以经济林工程、森林食品、森林中药材、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为主的林地经济开发基地建设,努力建设以榛子、苗木花卉、鹿驯养繁殖与利用为主的特色林业产业种养基地,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二要积极鼓励和支持林产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积极扶持林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努力培育和扶持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林业产业加工龙头企业。进一步做强做大榛子精深加工产业,积极推进西丰鹿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建设。三要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采取积极的政策措施,通过“互联网+榛子”的线上线下销售模式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坚持以东北物流城和西丰东北土特产品交易中心为载体,努力抓好全市榛子、鹿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对外招商和推介工作。四要积极推进林业科技创新,不断加大林业名特优新品种的培育和高新林业技术研发及推广工作力度。同时,充分发挥全市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的优势,发展壮大具有辽北特色的森林生态文化产业。
(五)加快科技进步,增加林业建设的科技含量。一是进一步增强新品种引进、繁育速度,为造林绿化奠定基础。继续加大土地沙化和荒山荒坡造林技术的研究,扩大造林新技术的推广面,促进广大群众应用科学技术植树造林,不断提高造林成活率,通过品种的创优和技术的创新不断提高造林绿化生产效率。二是大力推广林业高效种植养殖新技术、新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保障林业经济健康稳定地发展。加大与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协作,共同开展林业高效种植养殖关键技术的攻关研究和现有技术成果的推广普及,加快国内外林业种植养殖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兴建一批林业标准化种植养殖科技示范园,加快科技推广步伐。三是建立林木育种与种苗生产、高新技术与常规技术、自主创新与引进吸收、全面发展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林木种苗科技创新体系,提高种苗产品的科技含量。
(六)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林。进一步加强林业法制建设,切实依法行政。对关系到林业建设全局的重点工程,要依法加强审计和监督。要加大对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强林业法制教育和林业建设宣传力度。要加大培训力度,建立一支与现代林业建设相适应的高水平、高素质的林业执法队伍,推进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要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确保依法治林目标实现。
(七)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坚持并完善林业建设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把林业建设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营造浓厚的林业发展氛围。林业部门要认真履行依法监管的职能,强化指导和服务,为林业建设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和技术支撑,确保规划任务落到实处,实现林业强市建设目标。
(规划单位: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