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来源: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8日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主要阐明“十三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是未来五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发展环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始终保持了就业局势总体稳定。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完善,参保范围不断扩大,基金收支规模持续增长,保障能力、待遇水平和服务质量大幅度提高,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重大人才工程,统筹推进以高层次高技能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深化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公务员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公务员职位管理、考试录用、考核奖励、培训教育更加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岗位设置、公开招聘制度全部入轨运行,军队转业干部妥善安置。加大工资正常增长、支付保障、集体协商等宏观调控力度,社会收入分配差距有所改善,收入分配制度逐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完善。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运转顺畅,劳动合同管理、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政复议、信访稳定等维权体系更加健全,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着力提升公共服务和信息化水平,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金保工程一期建设任务全面完成,系统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各项基础性建设均迈上新的台阶。“十二五”期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快速发展,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铁岭提供了重要支撑,为“十三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专栏1   “十二五”规划核心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名称

2010年

基数

“十二五”

规划目标

“十二五”

期末数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7.0

25

29.2

2.城镇登记失业率(%)

3.6

<3.7

<3.7

3.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万人)

2.0

9.4

4.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38.6

43.5

43.5

5.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63.9

82.5

82.9

6.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22

23.4

23.5

7.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23.7

26

26.1

8.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22.2

22.8

23

9.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率(%)

——

100

100

10.社会保障卡发卡数量(万张)

39

110

110

11.人才总数(万人)

17.6

24

24.1

12.专业技术人才数(万人)

11.7

16.9

16.9

13.高技能人才数(万人)

0.9

1.7

1.7

14.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95

96

15.集体合同签订率(%)

——

80

85

16.最低工资年均增长率(%)

13.2

13

6.7

17.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0

90

95

18.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县(市)区覆盖率(%)

——

100

100

  “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一系列有利条件。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保障改善民生和创新创业,更加重视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更加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和政府效能建设,就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工资收入分配、和谐劳动关系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位置将更加突出。随着中央新一轮东北地区振兴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市在积极培育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新型城镇化、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民营经济六个新的增长点中聚焦发展新支撑,劳动力、人才、信息、技术、资金等要素将更加活跃,为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十三五”时期,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也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从事业发展自身看,新老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改革发展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主要表现在: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就业难和招工难并存,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并成为主要矛盾,就业困难群体较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问题依然十分突出;社会保障体系在体现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持可持续性等方面均有待加强,参保扩面空间逐步缩小,厂办大集体、老工伤等历史遗留问题亟待解决,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收不抵支的被动局面难以从根本上改变;人才总量、结构和层级水平与人才强市战略、创新创业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制约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根除,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还要充分发挥,选人用人机制和科学的评价机制需不断改进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率和人才贡献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人事制度改革仍需深化,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还不够灵活,基层机关事业单位队伍建设相对薄弱;地区、城乡、行业、群体间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尚不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水平处于低位,企业职工尤其是一线职工工资收入偏低;劳动关系矛盾处于多发期和凸显期,企业规模性裁员等风险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问题不容忽视。

  (二)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全面”基本方略,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狠抓落实为保障,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构建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和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服务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认真履行公共服务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职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重点改革,确保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方面利益问题,共同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坚持公平正义。维护就业机会均等,努力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营造有利于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逐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严厉打击各类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坚持市场导向。切实把握市场规律,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调节就业、配置人力资源、调整收入分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市场监管,促进市场自律,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诚信体系,通过宏观调控、行政监管、公共服务等手段弥补市场缺陷。

  --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统筹区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协调发展,统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领域工作协调开展,统筹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

  --坚持协调联动。合理调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内部资源,建立起内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集中推进重点任务和专项工作。

  --坚持夯实基础。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基础建设,加快实现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建立起符合市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可及性和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

  (三)主要目标。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紧密结合辽宁新一轮振兴发展实际需要,统筹确定未来五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

  --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大力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群体就业创业、以失业人员为重点的就业困难群体稳定就业,不断提高就业质量、扩大就业规模,着力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保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到“十三五”期末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不低于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城乡社会保障政策,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建立社会保障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参保人员待遇水平,实现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各项待遇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完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加强社会保障能力建设。到“十三五”期末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5万人、75.68万人、19.7万人、25.8万人、22.4万人。

  --打造人才强市和人力资源强市。到“十三五”期末全市人才资源总量达到36.3万人,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22万人,其中新增高层次人才300人,每万名劳动者中研发人员达到45人,力争科技贡献率达到50%以上;技能人才总量稳定在10万人,其中高级工以上达到2万人。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法规政策体系,建立起规范有序、符合现代人事管理特点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从严从实加强公务员队伍监管,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务员队伍。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激发事业单位生机和活力,提高公益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中国特色退役军官安置制度改革,军队转业干部得到妥善安置。

  --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结构,全面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水平正常调整机制。健全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调控体系,完善企业负责人、高管薪酬制度,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与企业效益、劳动生产率提高保持同步。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劳动用工更加规范、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到“十三五”期末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5%,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率达到98%。

  --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比较健全、设施设备更加完善、信息网络互联互通、服务流程科学规范、服务队伍素质优良、公共服务条件明显改善,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力争到“十三五”末期,覆盖城乡居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比较完备,服务功能相对全面、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120万人。

专栏2  “十三五”时期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2015年基数

十三五

规划目标

各年度预期目标数

指标

性质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一、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1.5

5

1

1

1

1

1

核心指标

2.城镇登记失业率(%)

4.5

4.5

4.5

4.5

4.5

4.5

核心指标

二、社会保障

3.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43.5

45

43.8

44.1

44.4

44.7

45

核心指标

4.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69.5

75.7

74

74.5

74.9

75.3

75.7

核心指标

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23.5

24

23.6

23.7

19.6

23.9

24

核心指标

6.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26.1

25.8

23

23.7

24.4

25.1

25.8

核心指标

7.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23

22.4

20

20.6

21.2

21.8

22.4

核心指标

8.社会保障卡发放数量(万张)

110

120

112

114

116

118

120

核心指标

三、人才队伍建设

9.人才总量(万人)

24

36.3

26.5

28.8

31.3

33.7

36.3

核心指标

10.专业技术人才数(万人)

16.9

22

17.9

19

20

21

22

核心指标

11.高技能人才总数(万人)

1.7

2.2

2.0

2.0

2.1

2.2

2.2

核心指标

12.培养急需紧缺拔尖技师高级技师数(人)

350

400

80

80

80

80

80

核心指标

13.职业技能鉴定人数(万人次)

——

6

1.2

1.2

1.2

1.2

1.2

主要指标

14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专家数(人次)

2

50

10

10

10

10

10

主要指标

15.聘请国外文教专家数(人次)

8

40

8

8

8

8

8

主要指标

16引进国外智力项目数(项)

——

25

5

5

5

5

5

主要指标

四、工资和劳动关系

17.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92

>92

>92

>92

>92

>92

核心指标

18.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当期结案率(%)

95

95

95

95

95

95

95

核心指标

19.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率(%)

95

98

95.5

96

97

97

98

核心指标

五、人事管理

20.公务员教育培训数(万人次)

1

5

1

1

1

1

1

核心指标

21.计划安置军转干部安置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核心指标

22.军转干部教育培训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主要指标

  二、推动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

  (一)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把城镇新增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指标,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在财政预算中安排支持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和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工作经费。

  (二)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协调建立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金融、产业等综合性经济政策体系。针对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就业,给予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政策支持。针对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以及新就业形态等各类群体,实施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政策。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对受经济形势影响较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给予政策扶持,稳定就业岗位。规范招聘用人制度,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

  (三)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解决劳动者创业过程中存在的融资难、税赋重、门槛高等问题。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增加贷款额度,提高工作效率,扩大反担保和财政贴息范围。支持科研人员在职、离岗创业,扶持大中专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创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鼓励电子商务等领域创业就业。建立宽容失败的政策保障机制,对创业失败人员落实救助政策。

专栏    创业带动就业重点计划

01  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

为入驻孵化基地的城乡初始创业者(含创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提供免费使用或低租金的生产经营及创业孵化服务,为初始创业者降低创业成本,化解创业风险。

02  创业型城市建设项目

提升市、县(区)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工作考核等五大体系建设水平,营造更好的创业环境。创建创业型县区1个。

03  扶持创业带头人项目

实施积极政策,扶持创业带头人通过自主创业实现自身就业,并吸纳一定数量的失业人员就业。扶持创业带头人2千人,带动就业1.2万人。

04  创业担保贷款项目

帮助解决劳动者和小微企业创业资金不足问题,为劳动者或小微企业提供担保贷款政府贴息支持。

05  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

依托现有开发区和农业产业园等各类存量资源整合发展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

  (四)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要位置,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完善落实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政策,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结合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开发和收集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搭建对接平台,提高人岗匹配成功率。提高县以下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高校毕业生比例,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加强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实施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计划、就业见习计划,对特殊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全程就业服务。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用于吸纳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对通过各类帮扶都暂不能实现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实行兜底安置。统筹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退役军人、被征地农民就业促进工作,帮助结构调整中的失业人员实现转岗就业,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确保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及时足额发放,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专栏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重点计划

01  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

组织全市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衔接工作为基础,建立和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运用各项政策措施和服务手段,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范围。

02  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通过创业教育、创业培训、资金支持、创业场所支持、公共创业服务等系列措施,进一步增强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大学生勇于创业的机制。

03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

通过组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事业单位实践训练,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一条熟悉工作岗位、提升职业能力的渠道,每年组织300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搭建一个从校园通向职场的过渡平台。

04  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安置计划

对登记失业的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对通过各种途径仍无法实现就业的予以兜底安置,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

05  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

招募100名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五)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健全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全面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培训机制,提高培训就业率。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支持企业开办技工学校,加快发展农村新成长劳动力职业教育。支持企业开展岗位培训,以新招用青年劳动者和新转岗人员为重点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落实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提高农民工就业创业能力。加强政府补贴培训,建立第三方职业培训供求预测制度,及时调整政府补贴培训指导目录。规范职业资格管理,完善有利于劳动者成长成才的培养、评价、激励机制。加大培训资金投入,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中用于职业培训的比例。

专栏    职业技能培训重点计划

01  青年技能人才储备工程

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开展1至2个学期劳动预备制培训;对退役士兵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高等院校学生强化职业技能和从业素质培养;开展在岗职工技能培训。

02  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项目)

拓展远程培训系统管理功能,扩大远程培训的覆盖范围,通过电视网络与公共互联网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农村地区全覆盖;拓宽远程培训系统的服务内容,为广大农村劳动力和用工企业搭建对接平台,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和公共就业服务。

  (六)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整合,建立健全功能完善、机制健全、运行有序、服务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鼓励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扶持发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增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创新能力,培育树立人力资源服务品牌,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鼓励各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人力资源服务成果。组织开展各类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活动,搭建供需平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创业。

专栏   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重点项目

01  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项目

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优化发展环境,规范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发展秩序。推动市、县级市场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综合性服务机构。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业集群化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实际,建立和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

02  人力资源服务业倍增计划

力争到“十三五”期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数稳步增长,达到50家,净增人力资源服务企业30家。

03  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项目

开展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建设。加强家庭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 建立3家市级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积极参与国家“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创建活动,推进家庭服务知名品牌建设,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04  公共就业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完善人力资源和就业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建成统一规范的公共就业数据中心,开发决策分析系统,提升公共就业信息管理水平,实现数据由采集到应用的科学化管理。

  (七)强化就业监测和失业预防调控。加强就业信息监测,完善监测统计指标、统计口径和统计调查方法。定期开展就业形势研判、重点行业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分析、企业用工调查、适龄劳动人口就业状况调查、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状况分析和企业用工动态监测。建立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机制,适时发布预警信息,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专栏    就业监测和失业监控重点项目

01  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信息监测项目

采取“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工作模式,加强对重点行业及重点就业群体的分析预测,实时掌握社会各行业整体的薪酬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运行的整体监测、评估及综合分析,面向社会提供岗位信息和供求分析服务。

02  失业动态监测项目

扩大失业动态监测范围,调整监测企业样本,加强数据报送及分析加工,加大全市失业动态监测资金投入,逐步完善失业动态监测机制。

  三、推动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一)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坚持和巩固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并实现平稳运行,进一步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配合国家开展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研究工作,建立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为重点,协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医养结合老年护理制度体系,探索建立老年患者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健全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政策体系,逐步扩大失业保险支出范围。建立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优化工伤认定鉴定程序。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并实施。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促进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

  (二)实现法定人群全面覆盖。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参保基础数据库,实现全市联网和动态更新。巩固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以非公有制企业、建筑施工企业、服务业企业等行业和个体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城乡居民、农民工等群体为重点,完善参保政策,健全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建立与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挂钩的筹资机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加强参保缴费稽核,完善申报缴纳制度,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实际缴费比例。推进厂办大集体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把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

  (三)提高社会保障的保障能力和待遇水平。建立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有序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根据社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调整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落实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调整机制。调整并完善工伤保险待遇结构,提高工伤待遇水平。

  (四)确保基金安全。编制独立完整的社会保障预算,与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相衔接。发挥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主渠道作用,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收,强化申报缴纳制度,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的统筹层级和抗风险能力,实现基金的稳定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和个人筹资标准,形成合理的筹资结构,完善差别化、可浮动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动态调整生育保险费率。建立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统筹抓好社会保险基金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居民大病保险资金管理和监督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制订实施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指标,完善风险防范体制机制,健全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移送机制,建立基金专项检查、基金安全巡查、约谈和挂牌督办制度。加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力度,提升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技术和能力,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精算分析、预测分析和运行分析,加强内控、内审、稽核工作,做好数据整理、比对工作,规范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积极稳妥推进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投资运营,完善市场化运营机制和治理结构。

  (五)加强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适时提高统筹层次。理顺经办管理体制,整合经办管理服务资源,推行五险合一征缴,实现多险种集中经办管理。优化经办管理模式,形成全省统一的业务规程、操作流程和服务标准,推行一站式服务、一条龙服务、柜员制服务、自助式服务、网上社保服务等服务方式。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措施。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和集中管理退休人员档案工作水平,探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全面实现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规范全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服务设施等分类标准,提高医疗保险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开展医疗服务智能监控工作。推动我市辖区内行业、企业自管的社会保险纳入地方管理工作。

专栏    社会保障重大项目

01  全民社会保障信息化工程(金保工程二期)

重新规划部署市级数据中心建设,提升业务专网的速度和稳定性,保证金保工程专网对各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机构以及街道、社区、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等的全覆盖。社会保障卡覆盖全市70%以上人口,在社会保险、就业服务及其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实现人员基础信息、核心业务数据、主要业务系统省级集中,劳动就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业务办理实现全程信息化。全面接入全国跨地区信息交换与结算平台。完善全市容灾体系建设,安全等级三级以上的应用系统普遍使用数字证书。云计算、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在公共服务、决策分析等领域广泛应用。

02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通过数据比对和入户调查,全面掌握参保资源,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业务基础数据库,基本实现社会保险覆盖所有法定人群。

03  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建设项目

建立中央和地方双层架构机制,划清中央与省、市的责任分担;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市级统筹相关制度,加强对各县区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的考评监督;建立完善统筹基金缺口市级补助政策和操作办法。

04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全面启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实现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出台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管理办法、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经办规程等配套政策;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养老保险政策衔接机制。

05  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项目

2016年逐步将符合联网条件的城市纳入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范围。2017年实现大部分城市异地居住人员住院费用联网结算、转诊转院患者费用联网结算。2018年底全省全面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四、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

  (一)完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切实把人才资源开发放在科技创新最优先的位置,不唯地域引进人才,不求所有开发人才,不拘一格用好人才。进一步扩大用人单位选人用人自主权,抓好人才管理领域简政放权,合理界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权限。建设集聚人才的创新创业载体,构建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完善资金链、整合人才链、提升经济与社会价值“4+1”链式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完善“人才+项目+产品”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绩效管理。制定鼓励企业加大人才投入的政策。构建市场化的人才创新创业的投融资体制。

  (二)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引领科学发展、带动产业转型的创新型领军人才,着力培养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高层次青年拔尖人才,努力造就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做大做强做优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进一步加强全市高校和科研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中央驻铁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的带动、示范、引领作用。健全符合专业技术人才特点的考核激励体系。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构建多层次、多类别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全方位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

专栏  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重大项目

01  百千万人才工程

开展“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省级人选的推荐工作。

02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力争培训高层次、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500人次,带动全市高初中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2万人次。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到“十三五”期末,力争全市建成2个省级继续教育基地。

03  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

积极组织实施 “万名专家服务基层活动”,每年组织50名专家赴百户企业、百户农家开展服务活动。

04  实施企业领军型人才创新计划。鼓励企业领军型人才在铁开展创新性研究、从事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每年评选出10个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和良好市场潜力,且在产业发展中发挥引领作用的企业领军型人才创新项目。

05  实施创新型科技人才创业计划。鼓励具有创业经验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开展创业活动。每年评选出10个创新型科技人才创业项目。入选项目取得社会化风险投资支持的,给予20%的风险跟投支持;获得银行贷款的,给予50%的贷款贴息支持。风险跟投和贷款贴息支持总额度最高10万元。

06  实施高素质专家创新团队支持计划。支持企业引进和培养以高素质专家型人才为核心的创新团队,在我市重点产业及领域开展突破核心技术和提升产业水平的创新活动。每年评选出5个高素质专家创新团队,每个团队给予10万元的资金支持。入选团队产业化项目取得社会化风险投资支持的,给予20%的风险跟投支持;获得银行贷款的,给予50%的贷款贴息支持。风险跟投和贷款贴息支持总额度最高10万元。

07  实施国际高层次人才和海外留学人员集聚计划。鼓励企事业单位引进我市重点产业和领域急需的拥有先进科技成果或管理理念的国际高层次人才、海外留学人员来铁创业。每年评选出5个引智成果突出、创造效益明显的优秀项目,每个项目给予10万元的资金支持。

08  实施中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依托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领域,有计划地培养一批中青年创新人才。每年评选出10个中青年创新人才创新项目,每个项目给予10万元的资金支持。中青年创新人才承担国家、省级科技项目的,按政策予以配套支持。

09  实施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培养计划。建立我市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发展急需的专业技术和高技能紧缺人才目录年度发布制度。每年计划引进和培养100名紧缺人才,每个岗位给予0.5 万元的岗位补贴。

10  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依托高校和有条件的企业建设5家训练平台或实训基地,每家给予最高30万元的资金支持。积极组织技能大赛、技能比武等技能技艺交流活动,选拔高技能人才到国内外著名机构或企业进行技能训练。大力开展技能提升培训,提高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创新创业能力。

11  实施创新创业科技平台建设计划。鼓励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建设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博)士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大学生科技园等创新创业科技平台。每年评选出5个优秀创新创业科技平台,每个平台给予10万元的建设资金支持。

  (三)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铁岭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培养和造就一批高技能领军人才。构建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企业与院校合作、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技能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制定鼓励校企合作的激励性措施,大力培养急需紧缺的新型技师。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大力开展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加强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基础设施和师资队伍建设。实施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计划,完善现代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引导企业建立高技能带头人和首席技师制度,推行技师、高级技师聘任制度,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

专栏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重大项目

01  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建成1个市级重点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

02  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项目

向市推荐优秀高技能人才,力争每3年获评省级高技能人才5名以上。

03  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工程

加强校企合作,推进一批技工院校与大型、支柱、高新技术企业建立校企合作联盟;打造1-2个省示范精品专业和1所一体化教学改革示范学校,建立企业新型学徒制度。

  (四)加强国外智力引进工作。结合实际,打造一批各具铁岭特色的引才项目品牌。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外专计划,大力引进海外研发团队和高端外国专家项目。规范外国专家管理服务,制定和完善国外智力资源供给、发现评价、使用激励、绩效评估、引智成果共享等办法。研究制定面向留学人员的普惠性政策,实施留学人员科技项目择优资助计划、留学人员回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海外赤子为铁服务行动计划,鼓励留学人员在铁创新创业。加强赴国(境)外培训管理,大力开发国(境)外优质教育培训资源,积极拓展出国(境)培训渠道,建立国内外联合培养人才新途径,重点加强对企业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工作。

专栏    引进国外智力重点项目

01  引进海外研发团队工程

围绕创新驱动和产业转型升级,每年完成引进海外研发团队项目备案1项。完成省政府在2015年前批准实施的所有项目的结项考核验收工作。

02  实施国家外专千人计划

鼓励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申报国家“外专千人计划”、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等国家级国外人才智力引进专项。

03  推进重点项目专家引进计划

在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领域实施重点引智项目5项。

  (五)健全各类人才评价机制。扩大职称制度的覆盖面,分层分类实施人才评价,减少政府部门在人才评价中的微观管理,发挥用人单位人才评价的主体作用。建立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评价标准;以科学评价为核心,科学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严格职称评审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和院校职业资格认证相结合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创新高素质复合型技能人才和作出重大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评价方式,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推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

  (六)健全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对各类人才公共服务产品的标准化管理,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整合全市人才市场资源,积极拓展国际人才市场和各种专业化人才市场,大力培育和扶持人才服务机构的发展,加强对人才市场运行的有效监管,建立人才服务行业管理和自律机制。拓展服务内容,完善人事代理、档案管理、人才派遣、人才评荐、信息收集发布、社会保险代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服务,满足多样化人才服务需求。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加强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建设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建立人才需求定期发布制度,实现人才供求信息共享,逐步建成与全国联网、资源共享的人才信息服务网络。开通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创新型人才的招聘引进、职称评审和人才服务“绿色通道”。

专栏    人才服务重点项目

01  技术管理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

围绕国有重点产业骨干企业,选择一批中青年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出国(境)培训,提升企业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力;以提高创新能力和专业水平为目标,选择一批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出国(境)培训,提升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意识和专业能力。五年派出20名技术管理人员赴国(境)外培训。

02  开辟外国专家管理服务绿色通道

对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急需引进的符合条件的外国专家,在铁工作可不受年龄和签证种类限制,直接办理2-5年有效期的外国专家证。为来铁工作外国专家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提供办理居留、签证和就学手续方面的便利。实施暖心行动计划,依托医疗、法律等服务机构,开展涉外医疗、法律援助、工作生活服务。

  五、提高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

  (一)完善公务员制度。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健全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管理办法,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序列管理办法。研究完善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规范聘任职位、条件、程序、待遇及聘期管理。完善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建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社会组织之间人才互通流动机制,对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机关年轻干部有计划地安排到基层培养锻炼。完善公务员招考政策,丰富公务员队伍来源结构和经历结构,制定特殊人才考录公务员政策,完善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政策,加大从农村、社区优秀基层干部中招录公务员力度,探索从优秀工人、农民等生产一线人员中考录公务员的办法,完善面向基层遴选公务员制度。坚持凡进必考,组织实施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实行公务员考录工作全过程标准化管理。适当提高乡镇公务员补贴等待遇,促进基层机关公务员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完善公务员奖励细则,开展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创建“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等活动,组织实施“人民满意公务员”、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完善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通过四类培训、在线学习、对口培训、送教下基层等方式,全面提升公务员队伍业务能力。

专栏    公务员队伍建设重大项目

01  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

大力宣传公务员先进典型,树立公务员的正面形象;开展“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创建和命名活动;开展“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

02  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

把职业道德建设和创先争优、争当“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以及爱国主义、廉洁从政教育等结合起来,每年围绕一个主题,大力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及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出台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加大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力度,建立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实践基地3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2个),制定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每年组织2千名以上公务员走进基地接受教育。

03  公务员能力提升工程

以提高能力、规范行为、转变作风为重点,以公务员基本功训练为载体,丰富和拓展公务员能力培训内容,每年选定1-2项重点内容开展集中轮训,定期组织开展“以赛促练”活动,市级行政机关每年完成轮训300人次,全市每年完成轮训2千人次。

04  基层公务员培训工程

每年举办2期基层乡镇、街道公务员业务骨干示范培训班,每期培训50人。组织开展“百名名师送教下基层”活动,每年组织7-10名省级知名专家、学者及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到基层送教7-10场,培训基层公务员2千人。

  (二)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健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法规体系。跟进事业单位分类管理,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探索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的调整办法,不断优化岗位结构。完善聘用制度,制定不同行业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度的具体办法,加强聘用合同管理,着重规范聘用合同订立、变更、续订等重要环节。完善公开招聘制度,建立符合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的公开招聘制度体系,保持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覆盖,建立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监督管理机制。完善事业单位人才交流政策,开启特设岗位吸引高层次人才,积极引导社会各类人才向农村基层事业单位流动。建立岗位职责为基础的培训制度,分类推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建立和完善竞聘上岗制度,制定事业单位竞聘上岗规定,使竞聘上岗成为事业单位内部人员选拔聘用的主要方式。

专栏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重大项目

01  事业单位政策法规体系建设计划

深入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    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完善岗位设置、公开招聘、竞聘上岗、聘用合同、考核、培训、奖励、处分、申诉等“进、管、出”各单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法规体系。

02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调整计划

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优化重组以及事业发展实际情况,充分体现行业特点,分行业制定岗位设置调整方案,优化岗位结构,激发事业单位活力。

03  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引进工程

通过制定吸引和凝聚高层次人才政策、开启高层次人才特设岗位、畅通引进人才绿色通道、打通人才交流通道等措施,聚集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队伍,每年为全市事业单位引进博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200名;通过采取组织进校园招聘,每年为交通、水利、地质地勘等艰苦行业事业单位招聘重点学科紧缺人才30名。

04  农村基层事业单位急需人才引进工程

05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

完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征信系统建设任务,采集录入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数据,完善市本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工作手段,实施动态管理,实时更新数据,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加强军转安置工作。完善军队转业军官安置、保障、管理、服务制度,形成与军官职业化相适应的中国特色转业军官安置制度体系。做好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实现100%安置。推进军转干部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安置机制建设,鼓励和引导军转干部到县区、企事业单位、基层一线工作,对功臣模范、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工作的军转干部给予照顾性安置。大力推进阳光安置,建立安置信息发布共享、考试考核结果公开制度,严肃安置纪律。提升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水平,做好自主择业退役金调整、发放等待遇保障工作,建立扶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常态机制,加强就业岗位开发、信息收集对接、就业创业指导等工作。提高军转干部教育培训质量,把培训和安置结合起来,整合优质教育培训资源,继续推进前移培训,开展计划分配军转干部上岗前专业培训,大力开展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特色培训和个性化培训。做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深入开展关爱活动,认真分析研判新情况、新问题,从政策、制度、资金等方面及时采取措施认真研究解决,保持企业军转干部总体稳定。

  六、促进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

  (一)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扩大覆盖范围,加强工资集体协商的分类指导。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和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健全国有企业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制度,加强非公有制企业薪酬指引。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加强和改进负责人薪酬管理,对不合理的过多收入进行调整,建立规范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的监督检查。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巩固完善保证金制度、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工资等措施,依法惩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实现农民工与城镇就业人员同工同酬。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定期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二)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优化工资结构,提高基本工资占工资的比重。落实公务员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建立工资调查制度,合理确定公务员工资水平,实现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完善地区津贴制度,建立乡镇补贴制度,适当提高基层公务员工资,注重向艰苦边远地区倾斜,逐步将地区工资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完善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推行地市以上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强化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待遇等方面的作用。搞活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制度,建立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规范改革性补贴发放,缩小不合理工资差距。扩大工资统发范围,稳妥推进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

  (一)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并落实劳动合同制度,以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和农民工为重点,加强对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和分类指导。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提升劳动用工管理水平。全面推进企业劳动用工信息申报备案制度建设,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依法加强对劳务派遣市场的监管,规范非全日制、劳务承揽、劳务外包用工和企业裁员行为。推行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推动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和产业系统建立三方协调机制,发挥三方机制在推动劳动立法、制定劳动标准、调处劳动关系突出矛盾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劳动标准体系建设,加强特殊工时管理,加大劳动保护力度,完善并落实工作时间、节假日、带薪年休假、高温补贴等规定,加强劳动定额定员标准化工作。

  (二)完善劳动关系工作格局。强化县级以上劳动关系工作机构建设,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基层,合理配置并整合基层劳动关系工作队伍。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发挥国有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引领作用,扩大创建活动在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覆盖面,推动创建活动由工业园区向企业比较集中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拓展,定期表彰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加强对全市劳动关系形势的分析研判,认真做好劳动关系领域统计、调查和监测工作,做好劳动关系突发事件、不稳定因素预防和处置工作。

  (三)健全劳动纠纷调处机制。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体制机制,围绕调解、仲裁两大工作主线,全面深入推进行业性、区域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提高仲裁效能办案质量和专业化水平,简化仲裁办案程序,完善一裁两审、裁审衔接的争议处理机制。推动信息化办案系统建设,实现全省联网。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创新监察执法方式,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全覆盖,推动监察执法向主动预防和统筹城乡转变。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部门协作综合治理机制。畅通维权渠道,依法查处、有效处置投诉举报案件和重大违法侵权案件。加强劳动用工领域诚信建设,建立健全企业诚信档案。健全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专栏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重大项目

01  “和谐使命”行动计划

继续完善八方联动机制,落实好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实施示范仲裁院建设工程,根据国家以及省厅的总体要求建设规范的仲裁院8所。实施调解员培训工程,加强对全市各类调解员的培训,5年培训200名以上。实施调解仲裁专家队伍建设工程,依托金牌仲裁员和部分劳动法律专业律师,建立调解仲裁专家库,发挥专业优势,解决劳资关系方面重大疑难问题。实施调解仲裁法律服务工程,依托专家队伍,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劳动人事法律顾问、法律援助服务。实施仲裁办案创新工程,创新办案程序,建立立案登记制度,统一全市办案标准,做好裁审衔接。

  八、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立

  (一)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各级市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以提供就业、职业培训、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等综合服务为重点,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交流招聘场所、人力资源信息平台、高级人才信息库、档案管理设施、服务大厅、标准化培训教室等人力资源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各级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完善经办服务大厅、业务办理窗口、社会保险数据库、自助查询服务设备、政策咨询场所、业务档案室等设施建设。推进县及县以下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建设,完善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相关设施设备,鼓励支持街道(乡镇)、行政村(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站(窗口)与当地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设备共建共享,全面实现县级、乡镇级、行政村级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全覆盖。建立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经费、待遇、人员保障机制,逐步改善工作和服务环境。

  (二)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金保工程二期建设,建成覆盖全市、联通城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完善各级数据中心建设,推动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数据省级集中。建设统一的人员、单位和管理服务机构基础信息库,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业务系统数据的同步和共享。建立完善对外数据交换平台,实现与公安、财政、税务、民政、卫生、工商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以社会保障一卡通为重点,加大全国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逐步拓展社会保障卡功能。完善宏观决策、统计分析、基金监管、监控稽核、联网监测等系统建设,提高精确管理和决策支撑能力。统筹开展就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管理、收入分配和劳动关系等各领域应用系统建设,实现各应用系统的衔接联通、数据共享。推动信息服务向下延伸,完善门户网站服务、12333电话咨询服务、移动互联、自助服务和基层信息服务,构建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信息安全系统建设,开展系统和数据容灾建设,提高信息系统安全保障水平。

  (三)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标准化试点,探索标准确定,加大标准实施力度,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标准化体系。加强标准化体系推广应用,充分发挥标准化建设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作用。

  (四)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均等化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实现社会保险应保尽保、应收尽收,提高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均等化劳动关系服务体系,在各类所有制企业全面建立劳动合同制度、用工备案制度、集体协商制度,深入推进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进企业、进街道、进社区,加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建设,推动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全覆盖,打造覆盖全市城乡和全体劳动者的维权网络。提高均等化服务水平,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网上办事大厅、开通移动服务终端、开办公共微信微博,提供实时、动态、人性化、个性化的公共服务。

专栏    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大项目

01  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全面建设县(市、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提高村(社区)级公共服务站覆盖面,争取在未来五年达到100%。

  九、强化综合保障措施

  (一)推进依法行政。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就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管理、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修订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条例,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七五”人社普法规划。

  (二)加大资金投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相适应的公共财政政策投入机制,重点加大对就业专项资金、社会保障基金支出、人才发展资金、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以及重大项目资金的投入。完善财权划分,构建与事权相匹配的各级财政分担机制,确保各级财政承担投入按时、足额落实到位。创新财政保障机制,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健全工作经费分担机制,推动按照地区常住人口安排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加大对贫困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三)强化调研科研。加强重点领域基础理论、重大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形成有中国特色、符合辽宁实际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理论政策法规体系,建立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研究论证机制和程序。加强科研队伍建设,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力度,改善科研条件,推广科研成果应用,改进科研成果评价办法。建立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家库、资料库和基础数据库,建立数据分析系统和专家决策支持系统。

  (四)加强统计监测。进一步强化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建立全面实用、服务决策的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常规调查、抽样调查、快速调查、统计监测等多元调查体系。提高统计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统计分析,丰富统计产品,完善统计分析应用和决策咨询机制。进一步加强全市统一、市级集中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数据库建设,规范统计信息化管理。

  (五)加强宣传引导。将宣传工作与规划的制定实施紧密结合、同步策划、同步安排、同步落实。抓好规划解读,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把规划背景、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说清楚。抓好成就宣传,紧跟规划实施进程,大力宣传各地推动规划实施的好做法、好举措,以及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加强舆情监控和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消除误解误读,积极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舆论氛围。

  (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人员,严把选人用人关,优化人员结构。加强干部教育,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持续深入改进作风,扎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着力推动系统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大力开展系统文化创建活动。加强考核监督,狠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七)加强规划实施。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明确规划指标和任务的责任部门,加强对规划重点指标和任务的考核,确立考核标准,加强考核评估结果的运用,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建立规划实施预警机制,有效应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规划单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