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

来源: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20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科学谋划安全生产发展思路和重大举措,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铁岭市委关于制定铁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铁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划。

  一、安全生产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一)“十三五”安全生产工作成效

  “十三五”期间,全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消除事故隐患、管控重大风险上的责任链条、制度机制、管理措施、风险管控和应急保障,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采取一系列有效举措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实现了“十三五”安全生产相关规划提出的预期目标。

  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出台《铁岭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铁岭市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和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明确了有关部门三定方案的安全生产监管和行业管理的职能,监管体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压实。出台《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加强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地区由担任党委常委的政府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常态化。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见》对基层监管力量配备、落实监管责任等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压实属地及部门监管责任,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进一步完善。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新途径、新手段、新办法,制定了《铁岭市市(省)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修改了《铁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制定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检查表》,印发了《铁岭市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等文件和规定。为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提供了措施保障。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初步完成了市重大危险源、高危行业领域信息监管平台,实现了人管、技防的有机融合。完成市、县(市)区应急视频指挥调度系统。

  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明显提升。按照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编制了铁岭市应急管理局、铁岭市应急管理服务中心三定方案,明确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为行政执法机构。

  安全生产应急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印发了《铁岭市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指导意见》,完善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四级应急队伍建设体系,利用国家专项资金购置了应急救援指挥、侦查、抢险、救护等物资和装备,提高了应对事故的救援处置能力。形成了由消防综合救援为骨干、以专业救援力量为重点、以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的全市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筑牢。以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特种设备、涉爆粉尘等领域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逐步建立。“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深入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生产安全事故亡人数大幅下降,有效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面临的机遇

  “十四五”时期,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安全发展深入实施,应急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将持续为安全生产释放政策红利、法治红利和技术红利。经济转型升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了落后产能淘汰的步伐,有利于从根本上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为“十四五”时期安全生产事业改革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2.迎接的挑战

  我市中小企业居多,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事故易发多发的客观形势依然存在。一是我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还不够高,安全发展基础依然薄弱,尤其是部分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仍处于盲区。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高危行业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还不到位,小、散、乱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机械化、信息化和自动化程度不够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本质安全水平仍比较低。二是安全治理和应急救援能力还有短板,与现实需要尚有差距,重大安全风险辨识及监测预警短板突出,应急力量相对薄弱,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其他专业性、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存在组织体系不健全。三是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滞后,善于发现问题、敢于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持续减少事故总量为目标,以建立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提高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为主攻方向,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抓手,着力解决重点行业领域瓶颈性、根本性、系统性安全问题,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改革创新,强化法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改革发展,加快形成系统完整、责权清晰、监管高效的安全生产治理制度体系;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靠法治筑牢安全生产屏障。

  系统谋划,标本兼治。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 统筹发展和安全,将安全发展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努力塑造与安全发展相适应的生产生活方式,不断优化安全布局,更好地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风险防控,精准施治。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瞄准重大安全风险及挑战,在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上精准发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有效从源头上消除和管控风险,做到预警信息要及时发布、抢险救援要提前预置到位。

  广泛动员,社会共治。坚持安全生产工作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充分发挥好社会力量的作用,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推进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构建企业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全方位安全生产治理格局。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体系基本建立,经济社会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安全生产形势趋稳向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消防、交通等领域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到2035年,基本实现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体系有效运行,重大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大幅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屏障基本形成,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铁岭经济建设迈上新台阶提供更加坚实的安全保障。

“十四五”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降幅

1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15%

2

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1

3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5%

4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5%

5

营运车辆万车死亡率

10%

6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

保持0死亡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充分发挥安委会统筹协调作用,压实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健全安委会运行机制, 形成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合力。推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加强监管力量建设,确保有效履行职责。优化安全监管力量配置,实施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指导乡镇、街道、功能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推动安全监管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监管执法职责,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

  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工作任务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履责述职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报告制度。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带队督查检查安全生产机制,开展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针对性督查检查。聚焦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地区,完善安全生产警示、督办、约谈等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制度,规范考核巡查内容、程序和标准,强化考核巡查结果的运用。进一步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依法依规编制完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落实行业监管和专业监管责任,提高动态监管效能,建立部门监管职责履职考核机制。合理区分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部门之间的责任边界,扫清监管盲区,化解多头管理、交叉管理等问题。

  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推动企业建立从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到一线岗位员工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构建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推动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引导企业强化全过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健全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实行安全总监制度,组建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 建立重点培养、严格考试、规范管理制度。鼓励企业用好用足安全生产费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实施工伤预防行动计划,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充分发挥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的事故预防作用。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加大对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的责任追究。

  严格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坚持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相结合,推动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强化各级安委会对各部门、各地区安全生产落实情况的监督。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落实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约谈、问责等制度。完善事故调查机制,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加强对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

  (二)加强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夯实安全生产执法基础

  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加大相关保障力度,重点充实市、县两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完善乡镇、街道安全监管人员的配备。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干部培养与使用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提高专业监管监察人员比例,全面优化人员结构。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资格准入、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制度,推动建立标准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

  强化执法保障,加大执法工作经费投入,保障执法人员待遇。依法编制市、县级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实行执法事项清单制度,编制统一执法目录,确定检查项目和频次,实施差异化、针对性的精准监管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形成监管执法合力。利用信息化平台和智能化装备等先进技术手段,创新监管监察执法方式,针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重要部位有效开展非现场监管监察。加强执法监督, 完善内部、层级和外部监督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常态化协作机制,畅通案件移送流程,提高安全生产类案件与刑事打击的衔接准度和处置精度。

  (三)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治本攻坚,提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1.危险化学品安全

  进一步推进城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异地选址等支持政策措施,保障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和城市居民安全。全面排查和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强化高危化学品和高危工艺风险管控,升级重大危险源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全生命周期安全管控,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与鉴定制度。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化学品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管理,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快建设统一的危险化学品产供储销全链条监管与服务平台,实现来源可循、去向可溯、全程监控。加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

  2.煤矿安全

  严控新建和改扩建煤矿规模,科学确定生产能力,合理划定开采范围,推进机械化开采。实施瓦斯、火灾和水害等煤矿重大灾害超前精准治理。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和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大力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实现煤矿安全风险可控。严格落实 “一优三减”措施,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到2025年,具备条件的煤矿实现采掘装备智能化控制。加强关闭煤矿的日常监管,防止出现盗挖、盗采等违法行为。

  3.非煤矿山安全

  提高主要矿种最低开采规模,推进非煤矿山区域整合或关闭。实行尾矿库总量控制,严格控制增量、减少存量。深化地下矿山采空区安全隐患治理、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和无生产经营主体尾矿库、停用3年以上尾矿库闭库治理。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加大对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强化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基建过程安全监管。推进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化建设。建立完善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和监测监控系统,配置应用非煤矿山智能感知装备及综合监控装备。督促矿山企业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以严防采空区塌陷、火灾、透水、重度窒息、尾矿库溃坝等事故为重点,强化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推进以“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为核心的安全技术改造,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4.消防安全

  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实行“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集中开展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等三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集中开展老旧小区、电动车充电设施、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接合部、物流仓储等场所和部位的消防风险治理,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加强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强化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管理,推进乡镇农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推进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宗教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动建立基层消防网格化信息治理平台,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全面推行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健全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机制。实施消防队标准化建设工程,提高特种消防能力。完善政府消防工作考核、消防安全重大问题问责和火灾事故调查评估制度。加强消防站点、水源等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因地制宜规划建设特勤消防站、普通消防站和微型消防站。

  5.道路交通安全

  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大市、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力度。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推进事故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巩固提升公路重点路段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建立健全道路运输企业、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员信息共享机制,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加强重点车辆、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严格落实典型和严重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制度,倒查道路交通安全各相关环节存在的问题漏洞。加大对新能源公交车、新能源出租车运营安全性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强化长途客运班车和市际包车、危险货物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安全监管,综合应用各类监控数据, 依法严厉查处超载、超速、超员、疲驾、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深化货车非法改装、车辆挂靠专项整治,健全货车非法改装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将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纳入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考核,严厉打击“大吨小标”“百吨王”、倒卖合格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出行运输服务体系,鼓励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

  6.交通运输安全(除道路交通安全外)

  加强铁路安全风险管控。全面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实施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道口“平改立”、以及危险货物铁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营安全的机动车违章驾驶行为。强化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完善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位一体”安全防控模式,推动物流作业场所安全管理规范化。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推动铁路道口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落实。

  7.工贸行业安全

  以钢铁、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有限空间作业为重点,深化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推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动企业安全技术改造升级,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广应用粉尘涉爆领域湿法除尘工艺、铝加工(深井铸造)自动化监测报警和联锁装置等先进技术装备。加快实施建材行业抛光施釉、喷漆打磨、高温窑炉和压力成型等安全风险较高的岗位“机器换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严格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强化冶炼企业煤气储存、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和信息化建设。

  8.城市建设安全

  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健全建筑施工安全信用体系,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罚机制。加强建筑施工作业安全风险防控,深入推进“双预防”机制建设,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督促企业对临边、洞口、攀登、悬空和交叉作业部位等区域实施重点防护,严防高处坠落事故。完善隧道工程事故预防机制,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深化房屋、市政、公路、铁路、水利等建设工程的专项整治。推动智慧工地建设,实施建设施工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依法查处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租借资质、超越资质承揽工程等行为。加大对重大工程、重点地区、高风险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以危险性较大的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等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强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及按方案施工的管理。

  9.城镇燃气安全

  严格执行城镇燃气安全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加强对城镇燃气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城镇燃气管道安全管理。建立常态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完善企业自查、地方检查、市级督查的隐患排查制度。以企业为主建立城镇燃气专业检测维护队伍,加强管道施工和第三方施工的安全风险综合防控。建立健全城镇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城镇燃气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城镇燃气瓶装液化气智能化改造进度,完善安全监管系统,建立预警信息网络,强化分析研判,实现液化石油气全过程可溯源安全监管。督促餐饮等行业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因地制宜推进城镇燃气“瓶改管”“瓶改电”工作。

  10.特种设备安全    

  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各方责任,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有效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特种设备相关单位主体责任。强化特种设备标准引领,不断规范提升特种设备相关单位的管理、生产和应急能力,推动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构建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完善全市统一的电梯安全管理服务平台,推进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和封闭运行。推进电梯工作改革,贯彻落实《辽宁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推广电梯专业运营模式,以定期检验检测促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覆盖率提升。强化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设备的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增强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提高信息化系统的整体适配度。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深化高危行业领域企业生产安全感知系统运用,实现安全风险感知数据的存储、汇聚与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的全过程动态监控,引导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基于信息化的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依托信息化技术提升管理效率,突出以生产安全现场管理为核心的风险管控实效性。培育“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协同创新模式,以物联网、大数据为基础,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安全感知、评估、监测、预警与处置体系。

  对重点生产工艺、重点场所的有关安全工艺参数及设备状态进行监测,利用数据融合和大数据智能处理技术进行信息筛选与数据挖掘,通过安全生产风险预警模型分析,实现动态作业全流程风险的预警。加快推进民生工程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推进城市电力、燃气、供水、排水管网和桥梁等城市生命线及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建设,构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

  (五)加强风险管控能力建设,筑牢安全风险防控屏障

  加强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综合交通枢纽、隧道桥梁、管线管廊、道路交通、燃气、排水防涝、垃圾填埋场、渣土收纳场等的安全风险管控,动态更新城市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风险空间分布电子图。强化与市政设施配套的安全设施建设,制定城市综合管廊建设规划,有序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廊建设。加强城市交通、供水、排水、供电、供热、供气、长输管道、通讯设施等基础设施和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过程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立地下管网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城市电力安全监测和运行安全分析,提升大面积停电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推动落后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淘汰,加大重点设备、设施、仪器仪表检测检验。结合推进供给侧改革,推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强制退出。建立落后产能化解机制,加快淘汰矿山、危险化学品、等生产企业落后产能,防范产业升级过程中的系统风险。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格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的工艺技术装备材料。加强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严格执行“两个禁入”。严格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关键岗位操作人员强制配备与资格准入。

  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健全完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深入排查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全过程管控风险隐患,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落实治理措施,构建风险隐患逐级审定、动态更新、挂账销账的闭环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实行企业隐患一张表统计,一张图公示,实时更新和掌握企业隐患整改动态,建立重大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完善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畅通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渠道。完善举报信息收集、核实、受理和查处的办事程序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六)强化安全生产救援能力建设,整合优化救援力量和资源

  完善市、县等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互联互通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体系,提升应急救援机构与事故现场的远程通信指挥保障能力。加强应急救援数据库建设,完善应急救援装备技术参数信息库,提升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加强应急装备实物储备,完善安全生产应急装备储备与调运制度,健全各地区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快速输送与联合处置机制。制定应急救援社会化有偿服务、应急装备征用补偿、应急救援人员人身安全保险等政策。

  加快推进市应急救援队伍整合,实现应急队伍归口管理。规范地方骨干、基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职能定位、建设规模与装备配备标准。推动工业园区、开发区等产业聚集区内企业联合建立专职救援队伍。健全市场经济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社会化运行模式,培育专业化应急救援组织。

  完善应急预案管理与演练制度,加大对企业应急预案管理与应急演练工作监督管理力度,加强政企间预案衔接。强化重点岗位、重点部位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实操性监督检查,强化制度化、全员化、多形式的应急救援演练。建立企业应急预案制定、修订、论证与备案制度。推动规模以上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建立内部监测预警、态势研判及与周边企业、政府的信息通报资源互助机制。实施以基层为重点的实战化应急演练活动,提升自救互救技能。

  (七)优化布局,提升功能区本质安全水平

  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强化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规范园区规划布局,严格园区项目准入把关,合理布局园区内企业,完善园区公共设施,完善工业园区、物流仓储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机制,落实功能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推进标准化达标创建,加强承包商管理,推进园区封闭化管理。加强高风险园区安全管控,突出加强仓储物流园区内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装卸安全管理,夯实园区信息化和应急保障等安全基础。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实现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实时风险监控预警。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

  (八)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鼓励、支持行业充分利用传统和新兴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题专栏,丰富专栏形式和内容,引导全社会关心关注安全发展。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开展群众性安全培训,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安全常识和应急知识,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在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设置专题展板,推进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曝光生产安全管理和事故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鼓励安全文化作品创作,丰富安全生产宣传产品,创新安全文化服务方式和手段,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持续实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系列精品活动项目。加快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将安全教育纳入公民法治和科学常识普及、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中。

  培育形成企业负责、社会监督、政府引领和行业自律的多元化共治格局。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制度,将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制定联合惩戒措施对失信企业进行制裁,采取荣誉表彰等激励措施推动企业实现更高标准的安全目标。

  四、重点工程

  (一)危化品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工程

  开展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评估,科学确定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等级和风险容量,有效控制和降低整体安全风险。落实城区企业关停并转、退城综合性支持政策,加快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建立全市危险化学品风险管控平台,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工艺流程、生产种类、原料投放、中间环节、最终产品等危险源分布情况,绘制危险化学品“生产要素一张表”、“应急救援一张图”,建立风险评估数据库,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完善监测监控设备设施,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管控。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

  (二)非煤矿山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工程

  开展非煤矿山综合治理,推动控增减存和整合重组。紧盯顶板支护、地下矿山斜坡道运输、通风系统、动火作业和排洪系统等易引发事故的重点环节,开展尾矿库安全风险动态评估、排洪系统质量检测和调洪演算。开展全市智慧矿山建设,提高生产智能化水平,利用智能视频、人员定位等新技术建立智能化安全保障体系,实现生产过程的无人干预、少人值守,地下矿山企业推广使用撬毛台车、天井钻机、采空区探测仪等先进技术和装备,露天矿山企业实施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强化尾矿库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功能,实现点对点监管,提高信息化监管、动态化监管、精准化监管水平。

  (三)消防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工程

  开展消防安全治理工程,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标杆建设、单位社区消防安全能力提升行动,实施企业专职消防队、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标准化建设。实施高层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消防系统改造,打通城镇消防“生命通道”。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和城中村、“多合一”、文博单位等重点场所,以及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等突出风险,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基层消防群防群治建设工作,组织和调动社会消防网格力量,围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电气火灾、“九小”场所、未审未验等六大领域,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四)城市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工程

  结合城市安全发展布局,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廊建设。强化与市政设施配套的安全设施建设,加强消防站点、水源等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各类消防站消防装备与器材配备达标率达到100%,消防通讯设施完好率95%以上。推进综合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高新技术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实现对施工现场要素感知和实时互联,通过智慧工地建设全面提升建设工地安全生产水平。完善现有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对于符合建设条件的现有公园、学校操场、体育场等改善配套设施,打造一批示范避难场所。推动铁路报警、预警和警示标志等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落实,提升道口安全保障能力。完善建设集城市安全综合整治、城市安全风险一张图、城市安全运行分析研判、城市安全运行社会化服务等业务系统于一体的城市安全风险管理信息平台。

  (五)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按照应急管理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配备等标准要求,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机构的执法工作保障条件建设,建设和完善业务保障用房和特殊业务用房。补充更新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消防机构执法个体防护装备、执法制式服装和调查取证装备,建设完善执法装备库,重点增补执法过程管理、数据分析、5G多功能综合执法等智能化专业装备,在特殊领域优先配备无人机、机器人等高科技执法装备。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实现执法信息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功能。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六)安全生产信息化和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

  建设完善安全生产智慧云平台,推动大数据应用,实现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治理、监管执法、事故报告等数据整合集成、动态更新。建设涵盖化工、矿山、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市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成以物联网、大数据为基础的重点行业企业一体化信息化体系,开展安全风险全要素全过程监测、研判与预警,实现安全风险快速识别、信息沟通与实时共享、综合风险评估、风险防控、预警信息发布、物资配置与调度等功能,为安全生产提供决策支持。

  (七)救援处置能力提升工程

  建设空天地一体化应急通信网络,优化升级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指挥平台和应急通信保障系统,完善重点行业领域和区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决策调度平台。加强全市矿山救援、水上搜救、电力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推进救援队伍装备补充升级和更新换代,提升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通信保障和森林火灾应急远途作战后勤保障能力。加强危化品事故、矿山事故和地质灾害等重要应急物资、救援装备储备,保障各类事故险情应急需求。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任务分工

  市安委会将按照规划的内容,实现的期限,完成的质量,将规划中的内容分解到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区、各部门以总体规划为基础,认真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规划实施方案,各地区、各部门按照总体方案要求,分解落实主要任务、重点工程,细化落实规划的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明确各部门相关责任。市安委会将定期调度规划落实情况,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积极推动安全生产规划实施情况信息公开,鼓励全社会参与和监督,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二)加大政策支持

  健全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强化地方财政经费保障,优化安全生产支出结构,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与隐患治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专项资金,扩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规模,发挥财政资金引领带动作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安全产业建设,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三)完善投入机制

  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健全监管与审计机制。鼓励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和社会捐赠资金增加安全生产公益性投入。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安全生产体系投入机制。鼓励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控制和事故预防作用,探索建立监管部门、行业组织、保险机构和企业多方参与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

  (四)强化监督考核

  健全协同配合、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协调联动等制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加大督查考评力度。定期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状况、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安全生产重大工程进展等情况进行监测调度,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向规划审批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