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岭市2022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来源:铁岭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19日

  ——2023年10月30日在铁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铁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李涛

市人大常委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铁岭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铁委发〔2018〕19号)精神,受市政府委托,现将全市2022年国有资产综合管理情况向本次常委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全市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企业(不含金融)国有资产

  经汇总县(市、区)数据,截至2022年底,全市企业国有资产总额605.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可比口径,下同);负债总额338.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6%;所有者权益266.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

  截至2022年底,市本级纳入统计口径国有企业123户,其中:国有独资、国有全资企业116户;国有控股企业1户(即铁岭天信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设子公司6户)。上述企业国有资产总额371.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负债总额236.3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2%;所有者权益 135.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6%。

  县(市、区)企业国有资产总额 233.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3%;负债总额102.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所有者权益131.4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截至2022年末,按合并报表口径铁岭银行资产总额 610.1亿元,较年初增加7.6亿元,增幅1.3% ;负债总额575.1亿元,较年初增加10.0亿元,增幅1.8% ;所有者权益总额35.0亿元,较年初减少2.4亿元,降幅6.4%。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根据2022年全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软件统计数据,2022年末,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40.2亿元,负债总额169.1亿元,净资产171.1亿元,资产负债率49.7%。其中: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90.1亿元,负债总额46.1亿元,净资产44.0亿元,资产负债率51.2%。

  (四)自然资源国有资产

  1.土地情况:由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成果可知,全市土地总面积129.8万公顷,其中农用地116.1万公顷(耕地67.6万公顷,耕地中划定永久基本农田57.0万公顷);建设用地10.6万公顷;未利用地3.1万公顷。

  2.矿产情况:全市储量情况,拥有各类矿产资源38种,煤炭保有储量26.7亿吨(2022年原煤产量1020万吨);硅灰石保有储量1091万吨;水泥用灰岩、大理岩保有储量2.0亿吨;全市煤层气资源储量98.7亿立方米。

  3.林业情况:1)全市林地面积达到43.8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29.1%,森林总蓄积量达到3232万立方米。2)全市草地面积0.6万公顷。3)全市有国有林场16个,均为县属国有林场,国有林地面积6.2万公顷。其中,铁岭县3个国有林场,林地面积0.7万公顷;开原市3个国有林场,林地面积1.4万公顷;昌图县2个国有林场,林地面积1.5万公顷;西丰县7个国有林场,林地面积2.1万公顷;开发区1个国有林场,林地面积0.5万公顷。4)现有国家森林公园2个,国家湿地公园2个,湿地总面积7383.5公顷,其中,沼泽草地19.7公顷,内陆滩涂7363.4公顷,沼泽地0.4公顷。

  二、贯彻落实上年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

  (一)不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一是全面完成企业重组划转工作。按照聚焦主责主业原则,市国资委通过压减企业层级、清算注销、股权划转等方式,全面消除四级企业。形成清晰的5家企业集团出资管理结构。二是新产业布局落实落地。充分利用各集团优势作为承接载体,以合作项目为突破口,开展与央企、省企对接,达成了多个合作意向。三是持续完善“1+N”制度体系建设。在原有国资监管政策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积极谋划制定了评价激励、国企党建提升工程等相关文件制度。四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取得明显成效。各企业集团董事会配备完成,规范了董事会运作、落实董事会职权、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制度等工作合并推进。指导企业完成重大事项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合规管理、用工管理和人员招聘等各项管理制度。

  (二)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一是盘活有效闲置资产。通过2021年对市直国有资产清查,发现市直存在大量闲置资产及手续不全资产。我们与市直部门沟通,配合市直部门做好补全资产手续工作,并鼓励市直部门对可盘活资产进行出售、转让。通过内部挖潜的方式盘活国有资产,实现资源内部共享,提高资产利用效率,节约财政资金。二是对市直部门新购置资产标准严格把关。各市直单位每年更新和新增资产较多,主要集中在办公电脑和办公桌椅等日常办公用品。我们按照省、市固定办公资产更新和新增管理办法严格把关,包括报废资产标准、更新资产年限、新增资产的配置数量等。提倡“能有效率利用就不更新、能重复使用不报废、能满足工作需要不提标”,既满足工作的同时,也节约财政资金,达提高了国有资产利用效率。

  (三)提升国有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

  一是调整优化授信审批操作流程,起草专职贷款审批人制度,确保职责分工明确,监督措施得当。二是规范放款及贷后管理,严格审查授信审批条件落实情况,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强化对逾期客户的经营情况和抵押物变现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制定一户一策的清收盘活措施。三是制定《发挥基层机构“哨点”作用风险预警处置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各支行“哨点”监测作用,及时消灭风险“燃点”,排除风险“爆点”,筑牢金融风险防线。四是厘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职责边界,明确内部控制部门、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及员工承担的责任、报告路径及频率,做到各部门、各岗位、各级机构相互制约与职责分工合理明确。五是健全内控评价体系,针对董事会不健全及高管缺位情况进行内控评价,建立内审独立报告制度开展2022年内控审计工作,增加对调兵山惠民和新星村镇银行的内部控制评价。六是修订各类风险管控应急预案,下发提示书,加强对集团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等管控力度,强化内控执行。

  三、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措施和效果情况

  (一)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方面

  一方面通过提升国资监管专业化、体系化、法制化水平,实现向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转变,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增强。深化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推进监管职能转变,按照《市国资委权责清单(2021年版)》规定,明确出资人职责、监管职责、党的建设职责等内容,排除行使公共管理职责事项。以差异化分类考核为基础,进一步完善年度考核制度,突出考核导向,逐步完善更具科学性的企业集团考核评价体系。实现经营性国有企业全部集中统一监管。另一方面推进国有企业实行“一企一策”的改革发展思路,实现“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围绕“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引导企业止损增盈、降本增效。文旅集团实施精细化管理,控制人力成本下降5%、采购成本下降10%、能耗下降5%。酒店业务实现营收609.4万元,同比增长10%;旅游景区实现营收204.8万元,同比增长8%,真正实现“管起来”。国资集团咨询业务实现营收90万元,同比增长80%。城发集团实施降本增效,将一级建设资质平移分立,剥离债务3.2亿元;对子公司实施裁员、降薪,解聘职工2人,每年减少工资福利支出45.5万元;清收应收账款170万元;梳理应诉案件72件,逐一审查,寻找上诉依据,保护资产不流失;全面提高市政、园林工程施工效率,节约人工成本10%、提高施工效率20%。

  (二)金融企业资产管理方面

  1.健全公司治理,提高决策效率。通过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对所出资金融机构重大事项审核,依法依规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一是以股东身份参加历届铁岭银行股东大会,对铁岭银行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支持铁岭银行改革发展,增强活力、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二是严格按照公司治理机制,通过股东会表达股东意见,不干预铁岭银行日常经营,尊重企业的经营自主权。

  2.强化财会监督,夯实基础管理。一是按期组织金融企业向省财政厅上报季报、年报,做好财会监督,掌握金融企业财务状况。二是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及时完成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占有、变更、注销登记等工作,做好产权监管,确保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安全。三是开展2021年度市属国有金融企业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通过对铁岭银行年度经营指标进行绩效评价,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监管,规范财务行为。

  (三)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行政事业资产全过程管理。2022年市财政下发了《铁岭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管理暂行办法》(铁市财发[2022]202号)。通过规范化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最终实现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相统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二是加强国有资产出租手续的审批。市直部门在出租自有闲置资产(房屋、门市、车库等)过程中,市财政对资产房屋出租面积、资产评估和租金收缴等过程进行严格把关,避免出现国有资产“贱租”、浪费等情况发生。

  (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全面落实自然资源管理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做好防火工作。组织编制下发了《铁岭市森林草原防火规划(2022—2030年)》,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三防一体的森林草原火灾防范体系。全年出动车辆1527台次,出动巡查人员51618人次,设立检查站、宣传点2965个,切实建立管用长效机制。依据辽宁省《2021-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检查方案》要求,冬春季全市疫区除治面积313.2公顷,采伐89052株,消耗蓄积量22696.8立方米。二是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基础工作。制定了《关于印发铁岭市“2022清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铁林草发[2022]14号)、《关于印发 <铁岭市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铁自然资发[2022]65号)、《关于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县(市)区不定期对农贸市场、驯养繁殖场、餐饮饭店、网络电商等场所、平台进行排查。 三是持续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以重点项目建设为核心,高质量发展资源要素作为有力保障,共获得省政府批准用地总面积136.1公顷,共供应土地77宗,127.7公顷,收取出让金5.4亿元。其中市本级共挂牌出让土地4宗,面积14.8公顷,收取出让金2.0亿元。四是切实做好耕地保护工作。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强化耕地用途管制,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和耕地进出平衡制度,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确保重大建设项目及时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共出售占补平衡指标1822亩,实现收益2.7亿元。五是全面强化矿产资源管理。根据省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任务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2]7号)文件的工作部署,针对13家实施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的生产矿山,积极组织并实施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全年完成治理面积27.6公顷,超额完成省厅下达我市的治理任务(389亩)。2022缴纳出让收益31.0万元,建成7家绿色矿山。六是林业生态建设成效显著。印发了《关于印发铁岭市国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铁政办发[2020]3号)文件。明确了利用三年时间实现绿化国土面积100万亩工作目标。

  四、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资产布局调整情况

  一是推动市属企业服务国家和省、市重要发展战略。投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建成近10万平方米市公汽公司综合场站,成为省内单体面积最大的公共汽车场站,拟在场站内建设充电终端,为后续降低公交车运营成本奠定基础。投资 6.3 亿元的公用事业集团铁岭中电环保发电项目投产运行,天信公司实施老旧小区供热供水“两供”改造。提高粮食安全和应急保障能力。农垦集团实施高标准“旱改水”绿色水稻核心区项目建设面积3.9万亩,粮食集团、建设集团推进铁岭市应急物资综合储备库项目,粮食集团与辽宁牧原达成五万吨玉米定向购存销合作。打造辽河特色文化旅游。农垦集团实施辽河流经区域“滩地、岸边、水面”生态保护工程,文旅集团成功举办铁岭荷花文化旅游节。二是布局谋划《全市振兴铁岭国企改革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通过调整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设计“1+4”发展模式,即1个国有资本运营版块,加城发、农发、交运、文旅4个产业版块,将原有9个企业集团通过专业化整合成对应五大板块的国资集团、城发集团、农发集团、交运集团、文旅集团5个企业集团。整合同类资源做好加法,做大国企增量,聚焦主责主业,提高市场竞争力。三是制定实施《“十四五”铁岭国有资本布局与结构战略性调整规划纲要》。树立国有经济布局实现新优化、国资国企改革实现新突破、监管服务效能实现新提升的目标。加强建设集团与央企、省企合作,参与“两新一重”建设,加快金峰小镇等102国道两侧闲置国有资产盘活;依托在铁央企、省企与铁岭本地农业企业,协同支撑粮食生产能力、应急供给能力,有效应对突发形势,协同做大、做强“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农业生产全产业链,稳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全力支撑铁岭打造国家粮食安全和优质农产品供给基地;根据城市规模、人口分布、需求特点,合理配置基础民生工程供应能力,铁岭公投集团、铁岭建设集团、铁岭天信公司,积极争取和开展老旧小区改造、供热供水“两供”改造项目;铁岭公用事业集团与香港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合资建设完成铁岭中电环保发电项目,承建辽西北供水工程新建水厂项目,配合市政府建设专业化餐厨垃圾厂;铁岭交运集团利用新公交综合场站内智慧公交指挥中心“智慧大脑”系统,为市民获取乘车信息,实时监控车辆数据,提高运营效率,提升驾驶安全,实现数字赋能。

  五、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及执行结果

  (一)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圆满完成

  一是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在省内较早启动改革,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高效工作机制。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周磋商、月例会、季综合、半年总结”工作机制,及时调度通报进展、推广典型经验、研究共性难题,“一竿子扎到底”穿透式推进。二是形成了“践行军令状、军中无戏言”的责任机制。市国资委及企业集团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推进三年行动,落实市国资委班子包保推进机制,以实施方案和工作台账为主要抓手,层层落实“军令状”,推动各项改革精准落地。三是形成了可衡量可考核的督办机制。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和国有企业内部责任制,按月分析、通报重点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对已完成工作进行“回头看”,建立“亮黄牌机制”,对进度慢、效果差的企业继续以工作约谈、发送督办函等形式督促整改,形成工作闭环。四是形成了复制、借鉴、学习机制。通过深入学习央企、省企典型经验,对照省委、省政府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指标任务,制订了《铁岭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对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等7个大方面进行任务分解,绘制改革任务分解表,细分为27个分项、134个工作子项;并组织市属集团按照年度进行划分,明确了完成时限。截至2022年底,我市各项国企改革任务任务完成率100%。同时,运用改革成果促进了国有资本布局优化,构建了以管资本为主监管体系,完善了企业公司治理机制,健全了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使国有企业在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等方面不断增强,实现了向高质量发展迈进的目标。

  (二)提高风险防控管理水平情况

  指导市属集团全部制定了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成立了国资国企内审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监督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财务监管。其中,已完成5家集团和2家公司内部审计,清算收回23.8万元购房款,挽回了国有资产损失;配合市审计局对重点企业进行审计监督;建立约谈制度,联合市纪委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组,对1家集团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1家子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建立贪腐领域一票否决和违反“三重一大”事项减分制度,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及时止损,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同时,建立企业债务风险动态管理机制,对全市国企债务进行季排查、月调度,建立债务风险动态监控和预警机制,并积极利用农发集团流转国有农业用地2.5万亩土地资产,为公投集团融资3.4亿元,有效化解了到期债务风险。

  (三)扎实推进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基本编制完成,现已履行完规划公示、专家论证、部门征求意见、合法合规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说明等程序,已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建议并形成部门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已通过省级技术性审查,已征求省规委会各成员单位、厅内各处室、相邻城市意见和建议并形成部门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已经省规委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省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正在等待省政府审批。2022年底前我市已完成统筹划定“三区三线”,即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省级“三区三线”成果已于2022年11月1日取得国家批复。全市共划定耕地保护目标66.6万公顷,其中划定永久基本农田57万公顷,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930.7平方公里,全市共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面积309.9平方公里。

  六、国有资本收益收缴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实现零突破,共上缴国有资本收益251.2万元。其中:法院移交资产处置233.0万元;注销四户企业清算收入1.2万元;上缴企业利润收入17.0万元。

  七、国有资产管理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2022年,全市保护野生动物共执法检查17次,出动执法人员76余人次,车辆23台次,没收放飞黄雀、煤山雀等野生鸟类36只,销毁鸟笼16个、滚笼2个、粘网3张,没收野生动物制品21件(爪哇牛骨、鲨鱼牙、驼鹿角段及其制品、玳瑁制品),罚款金额2.71万元,刑事拘留1人,行政处罚4人;打击耕地非农化,卫片执法检查发现新增非农化违法耕地59宗;涉矿违法案件处置52起,罚款金额858.6万元;与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野外违规用火专项行动,查处违规用火148起,行政处罚116人,拘留6人,罚款14.3万元。

  八、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有效利用有待提升

  国企竞争力不足,整体收益偏低。我市市属国有企业中,多数为公益类企业,在全市基建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等工作中承担起顶梁柱作用。承担了大量社会功能,且投入资金需求量大,短期收益不明显。国有企业还存在内部的经营机制问题,特别是行政管理色彩偏浓、平均主义依旧存在以及“大锅饭”等老问题,在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和内部管理上,还有着较大的改进空间。

  (二)金融企业需进一步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一是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目前,铁岭银行现任的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已到期,一直没有实行换届,公司治理存在不完善之处。二是缺乏专业性管理人才。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专业化要求比较高,需要较强的政策解读、风险研判能力,工作中对银行业务管理认识不够,在政策解读、权责边界掌握、风险研判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三是专项债资金注入进展缓慢。铁岭银行改革化险预计完成时限为2023年12月30日。目前铁岭银行未完全达到监管部门要求,因此,20亿元专项债目前暂未注入铁岭银行。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不够规范

  一是没有完全执行资产管理相关文件规定。我市多个文件,对资产配置、购买、处置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但通过日常管理中发现,个别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不清,随意性强,没有了解对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相关文件规定,办理资产相关手续不全。二是资产账实不符、存在大量账外资产。由于资产管理规定执行不到位,履职不清,内部管理责任不清,导致资产账实不符、账卡不符,形成大量账外资产等方面。尤其是部分已投入使用的基建项目长期游离在决算范围外,未能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及权属证明。三是资产权属情况不清晰。个别单位存在资产移交、转籍等后,没有办理相关手续或更新资产账,由于时间跨度大、具体人员更替等原因,无法找到借出资产去向或出自从哪单位。四是市政基建项目入账不及时。每年市政府投资大量资金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维护或新建项目,但负责单位没有按照资产管理要求将基建项目完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入账,“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较为突出。

  (四)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力度仍需加强

  一是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健全。我市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涉及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生态环境等多个部门,职能分散,管理体系交叉重叠。二是基础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统计数据不够准确、资源分布掌握不够清楚、规划不协调、管控力度较弱。价值体系缺乏,难以估量市场价值,不利于建立完善的生态补偿机制。管理方式落后,基础设施、执法力量、执法手段等需要全面提升。三是资产转化效益不够高。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生态资源利用率比较低,自然资源与文旅产业融合度不高。存在农业面源污染,整治任务比较艰巨。

  九、下一步工作和建议

  (一)全力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

  一是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契机,牢牢把握“央地对接”历史机遇,争取央地产业项目合作。借助中央企业优势,结合我市国有企业特色,深化合资合作,促进土地、人才、资本、技术等要素资源优势互补,在重大基础设施、科技创新、产业培育等领域,打造“央地”合作示范项目,促进行业相同、产业相近的央地企业深度合资合作。二是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制度,通过国资监管法规制度推进落实依法监管、分类监管、阳光监管。通过考核评价制度加强企业对各级人员的绩效管理,从而建立健全分级考核体系。通过国有资本收益分配制度规范国有全资、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利润分配监督管理。通过债务风险管控制度对高负债企业实施负债规模和负债率双约束,同时,强化平台公司重大项目投融资管理。三是优化以管资本为主的方式手段,完善市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落实以管资本为主的要求,厘清职责边界,消除国资监管越位、缺位、错位现象。切实减少审批事项,打造事前制度规范、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监督问责的完整工作链条。

  (二)建立健全金融企业现代企业制度

  一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协助铁岭银行完成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并把党的领导和建设贯穿于防控风险与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各环节,推动党的建设与改革发展相融并进,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精准挖掘省内城商行优秀人才方式,聘任高素质人才充实到“三会一层”。二是积极引进专业人才,加强金融人才支撑。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人才的专业水平,充实国有金融资产管理队伍,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实现高效率管理。同时,定期参加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机构工作实践,增强对金融资本运作认识和了解。三是加快改革化险步伐,推进债券资金注入。全力配合铁岭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组织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确保铁岭银行达到监管要求,尽快完成债券资金注入,补充银行资本金,如期完成铁岭银行改革化险工作。

  (三)有效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一是多渠道盘活有效资产。受三年“疫情”影响,我市财政收支情况十分严峻,“三保”压力很大,在加大税收收入的同时,市直相关部门也要内部挖潜,对可出租、出售资产进行清理,多渠道盘活有效资产,增加财政收入,解决财政收入不足问题。二是各行政事业单位完善资产管理内部制度。市直部门在省、市出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文件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资产管理办法,明确责任人、职责分工,明确资产处置审批权限、流程及要求等。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三是及时更新国有资产账面数据。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软件为基础,根据本单位资产变化及时更新相应软件管理数据和资产账数据,做到账实相符,对账外资产、问题资产要提出解决方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四是加强市直部门基建项目管理。督促负责基建责任部门补齐竣工未结算、结算后未办理相关产权手续的基建项目手续,办理所属权证,为下一步研究行政事业资产有效盘活利用打下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加强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

  一是夯实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摸清家底,按照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统一部署,适时开展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清单、分级分类台账,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二是加快国有自然资源价值转化。千方百计保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项目对建设用地的需求,继续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工作,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全面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严格规范土地出让行为,积极推进欠缴土地出让金问题解决。三是强化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监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生态环保等执法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加大对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执法力度。建立市政府牵头的自然资源违法协调处置机制,整合执法力量,形成执法合力。确保有限的自然资源永续利用。

  (五)提升国有企业防范债务风险能力

  一是优化投融资管理模式,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充分发挥“1+4”发展模式中1个国有资本运营版块职能定位,完善资产整合平台作用,利用金融和资本市场,实现由“资产”成为“资本”的转变过程。对资源加强运营与管理,有效降低杠杆风险,以实现资源的合理流动。二是加强内控建设,完善风险预警机制。不断优化和完善企业内部的财务控制和财务处理流程,加强风险预警机制建设和投资项目资产重组以及成本收益的统筹考虑,在最大程度上减低企业的投融资和收益分配风险。确保不新增融资性债务,对于新增的经营性债务应控制在该项目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三是实现资本的高效运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创新国有企业的运作模式,从管企业逐渐向管资本过渡,加强国有资本的市场化运作,审慎进行举债或筹措政府投资资金,以市场化的方式获得资金支持,从而实现资本向实体产业过渡,再完成由实体产业向资本转变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