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8日
对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21034号
建议的答复
谭叶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优化交通出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沈铁二号线限速管理问题
沈铁二号线全线长13.3km,为双向六车道,限速70km/h。在沈铁二号线2km+600m至13km+300m设有区间测速,全长10km700m,限速70km/h,现点位建设、网络、标志标牌均已完成,测速设备已于2017年4月正式投入使用。该线路由铁岭县交警大队管辖。
当时确定该线路全程限速70km/h是基于以下原因:一是沈铁二号线属未封闭的普通公路,南、北向车道,同方向三条机动车道、非机动车车道较窄(不足1m),道路行经较多出村路口及企业大门,自道路开通以来在该道路发生多起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直接财产损失。二是沈铁二号线区间测速路段内行经村庄3个、11处企业大门,且全线仅施划道路标线,中心双黄线处无隔离,平交路口无信号灯控制。三是沈铁二号线道路两侧有大量农田地,农忙时节大量村民骑行三轮车、二轮摩托车、电动车等到田地内务农,并将车辆停靠于路边,时有影响车辆正常通行情况。四是多家驾校将学员路面驾驶练习定在沈铁二号线上,每天有较多驾校教练车在该道路上行驶,由于学员驾驶技巧及路面驾驶经验不足,时常出现练习车辆缓行、熄火、干扰正常通行车辆等现象,并已引发多起交通事故,甚至死亡事故。五是根据2016年《辽宁省执行新的“道交法”处罚扣分实施细则》第27条规定:机动车在同方向划设两条以上机动车道且未设定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行驶的最高时速,在城市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路为90公里;在城市未封闭的机动车道路为60公里;在公路为80公里。
综合以上原因,为避免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沈铁二号线暂时不宜提升至80km/h的限速标准,待以上存在问题原因全部解决后,再做考虑比较稳妥。
二、关于沈铁二号线交通设施管理问题
目前沈铁二号线现有的道路标识、预警标识、路政设施基本符合道路通行条件,有道路标牌19个,路口减速带2处,震荡减速标识2处。但总的看全程警示标志仍然不够,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对此,县交警部门将会同县里相关部门逐步整改解决,增设必要的交通设施。如,近期县交警大队将在腰堡大康屯丁字路口和大康屯北丁字路口(原太阳能爆闪指示标识丢失)安装太阳能爆闪指示标识;近期县交警大队就际华公司门前路口信号灯建设问题,向县财政申请立项建设,待审批通过后立即着手招标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