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7日
铁教函[2020] 12 号
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41053号建议的答复
张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教育局联合市场监管、公安、住建等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治理进行检查监管。我们从部门职能出发,结合工作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治理:
一、开展学校安全检查,强化学校食堂卫生安全
市教育局坚持每学期开学初及传染病流行期间,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检查工作,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列入检查日程。重点对学校食堂饮食卫生、饮用水管理等进行集中检查。同时,要求有食堂学校的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并定期开展食品卫生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工作;坚持食品留样和生、熟食品分类储藏等卫生管理制度。
二、联合成立检查小组,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一是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对食品销售者进货渠道进行管控,从源头严把进货关。加强对校园周边200米内超市、食杂店进行排查,摸清销售单位及其进货渠道底数,并列出食品销售者及主要小食品供货商名单,锁定高风险供应商,从严监管。严厉查处无证经营、无进货台账以及经营来源不明、过期、三无、山寨食品等违法行为。
二是加大查处力度。取缔无证摊贩、占道经营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摊点,探索“精细化管理”,做到校园周边100米无流动摊点。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在中午和下午放学时间增加执法力量,加强对校园周边彩票销售点、附近商店的治理,有效清查各类隐患。
三是印制《进货/退市记录本》、《责任清单》、《铁岭市小规模食品销售者进货/退市记录本》、《小规模食品销售者责任清单》下发给各地监管部门,由监管部门发给辖区校园周边销售者,进一步夯实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
四是制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将一封信下发给中小学,由老师发给学生。向食品销售者发放指导手册、负面清单,指导销售者合法购入经营食品。聘请由学生家长、老师、学生组成的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员,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五是当前疫情期间,下发《关于印发<2020年春季学期学校开学条件评估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铁市教新疫防办〔2020〕10号),4月7日开始,组织公安、交警、消防、市场监督、住建等部门组成验收评估组,对学校校园内外的防控现场进行全覆盖、拉网式验收评估,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做了现场反馈,并指导学校及时整改落实,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三、 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强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
一是在市教育局统一要求部署下,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坚持把培养师生安全教育与课堂教育相结合,邀请公安交警部门对广大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宣传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二是通过校园网、广播站、宣传栏、黑板报、手抄报等阵地,广泛宣传交通方面的安全常识;通过“开学第一课”、“安全教育日”等活动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师生更加直观的了解交通安全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自我防范意识。
三是完善学校周边交通设施,优化交通环境。对各中小学校周边的交通标志、标线、减速带、隔离护栏、超速监控设备等交通安全设施,开展集中检查,确保道路状况、交通设施、交通标志标线经常保持完好,力争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规范设置率达到100%。
四是全面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乱点、违法行为高发点、交通拥堵多发点进行全面摸排,从严查处车辆超速行驶、闯红灯、人行横道不让行人等违法行为。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清理校园周边道路违法停车、占路设点行为,净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
五是建立由公安部门、教育部门及学校组成,警察、保安、教师相结合的“护学岗”工作机制,在每天早、晚放学时段和重点区域部位做到见“警察、警车、警灯”。
虽然各部门在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问题上做了很多工作,但校园周边安全仍存在很多隐患,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和师生的安全教育,继续联合各有关部门,加大排查和整治力度,不断努力工作,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确保校园周边安全。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