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41062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林业管理,提高森林质量的建议

来源: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7日

孙卫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林业管理,提高森林质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简化幼林抚育手续、严格把握二次间伐规程、有计划的改造中低产林,加大对盗伐林木和侵占林地打击力度、对宜林荒山和采伐迹地进行造林、沙化林地封育、严禁对天然林采伐等方面工作,关系到广大林农关心切身利益,是实现森林永续利用的有效措施,更是实现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

  一、强化森林经营管理,简化幼林抚育手续

  按照《森林经营技术规程》、《辽宁省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等规章制度要求,全面加强我市森林经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森林质量,营造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十三五”期间全市完成国家抚育项目共计52万亩,其中完成中幼林抚育20万亩,促进了森林资源的有效增长。同时,为加大抚育力度,促进林木生长,方便林农,对中幼林抚育在设计、审批给予高度重视,采取了有效措施简化抚育程序。对没有达到抚育年限的,可以采用割灌除草、病虫害防治、浇水施肥等综合抚育简易设计审批;将自留山设计审批下放到乡镇林业站,实行简易设计,审核合格后,上报当地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二、严格执行二次渐伐规程,严格杜绝乱砍、超砍现象发生

  《森林经营技术规程》要求,渐伐适用于天然更新能力强的成、过熟单层林,皆伐后易发生自然灾害(如水土流失等)的成、过熟同龄林或单层林,中小径木株数不足林分总株数30%的异龄林。二次渐伐时,第1次采伐林木的蓄积量≤50%,保留郁闭度不小于0.4;第2次采伐视林下幼树的生长情况,达到成林标准时,伐除上层林木。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从设计、审批、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现场监督审计等方面工作,严格按照规程和相关政策执行,对采伐地块,伐前要有林业业务人员打号,伐中要有技术人员现场监督管理,伐后林业站要验收。对林木采伐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2019年仅西丰县对二次渐伐违规采伐行政处罚13起,刑事处罚5起,追究了5名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三、精准掌握各地淘汰树种,有计划进行更新改造

  经调查全市存在华北落叶松、樟子松、病腐杨树长势缓慢,连年生长量开始下降的问题。近年来,全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加大了对人工华北落叶松和杨树加大改造力度,逐步淘汰产量低下、生态效益不高劣势树种,培育优质高产林分,不断改善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增强生态功能,增加林农经济收益。“十三五”期间,全市平均每年低产林改造采伐就达到12475立方米。

  四、开展毁林占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严厉打击涉林违法行为

  为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根据市政府环保督察专项整治推进会议要求,2019年初下发了《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开展毁林占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铁政办发[2019]16号)文件,召开了全市自然资源局系统毁林占地专项整治推进会议,成立了全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都制定了本地区本部门的专项行动方案,建立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理顺机制,压实责任,实行周报告工作机制,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案件75起,结案51起,移交6起,正在办理当中13起,待处罚5起。其中乱占林地41起;盗伐林木12起;滥伐林木22起。重点查处林地开垦1441户,合计11375亩。特别是西丰县出台《西丰县人民政府关于西丰县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的行动方案》西政发【2019】10号文件,严厉打击滥伐盗伐林木和非法侵占林地等行为,共查处案件27起。

  五、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工作

  全市实施生态立市战略,把造林绿化工作摆上全市生态建设的重要位置,针对宜林荒山,采取适地适树原则,全市积极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工作。2020-2022年全市安排造林绿化任务100万亩,其中2020年计划造林11.3万亩;其中:人工造林4.3万亩,封山育林7万亩。村屯绿化140个。依据《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国的造林政策坚持“谁造谁有,合造共有”,国家和各级人民政府对于植树造林给予政策资金支持。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城镇居民和职工在自有房屋的庭院内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承包后种植的林木归承包的集体或者个人所有;承包合同另有规定的,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执行。我局坚决执行《森林法》有关规定,并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

  六、实施封山育林工程,对于土地沙化的林地实行封育

  根据辽宁省《沙化土地封沙育林育草技术规程》,对沙化土地和具有明显沙化趋势的林地,进行封沙育林育草,并对封育对象的类型方式与年限、以及封沙育林育草规划设计、封育作业、封育检查、封育成效调查和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十三五”以来,我市以昌图县西北部乡镇为重点区域开展了防沙治沙工作,实施三北防护林工程、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退化林分修复工程,全市累计完成封山育林34.7万亩。

  七、严格执行天然林保护政策,做到应保尽保

  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加强天然林保护建设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17〕1号)和《辽宁省封山禁牧规定》(省政府令第23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我市严格执行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坚持以分类经营为基础,对不同森林类别的天然林采用不同的经营方式;严格天然林限额采伐、采伐设计和征占用林地审批管理;严格控制重要生态部位和公路两侧开矿,加大治理和打击乱砍滥伐、非法侵占林地行为的力度。同时加大天然林管护和封育力度,积极向上争取天然林补助政策,致使我市天然林得到了有效保护。

  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15日